網球正手削球是一種技巧,即使在網球專業水平上,運動員也可以使用。學習正手削球涉及技巧和技術,以創建職業選手的正手削球。 網球正手削球是各個級別的球員利用的重要擊球,可以創造出多樣性以及速度的變化。 網球中的正手削球有兩種成功的完成方式。一種是用純下旋打正手,另一種方法是用下旋和側旋打正手。雖然,用下旋擊中正手削球比用側旋擊中更常見。 另外,網球的正手削球遠不如反手削球那么受歡迎。這是因為球員更喜歡使用更流行的正手擊球,即上旋正手,而不是使用正手削球。上旋正手削球可用于多種球的高度,并且還可以提供更高的凈間隙。因此,僅在需要時才使用網球正手削球。 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正手削球的情況是對手的球高或太短而無法成功擊中上旋正手。當您想成功的完成完美而準確的方法擊球時,正手削球也很理想。這是因為網球的正手削球彈跳很低,導致對手無法回擊上旋球。因此,您的截擊命中率更高,因為對手可能被迫退回一個較高的上升球,這對截擊非常有利。 此外,球的切削效應還使球在空中更遠,并減慢了球的彈跳。這些會影響對手的勢頭。最后,將網球正手削球作為比賽的額外本領,使您可以選擇幾個球路,這會打敗對手的時機。 正手削球:準備姿勢 正手削球準備位置與其他網球擊球姿勢相同,無論是擊球,凌空抽球,發球和截擊等等。在準備好對手的接球機會時,需要用非慣用手(如果您是右手)握住球拍的拍頸,并用左手支撐它。雙腳分開與肩同寬,膝蓋彎曲成舒適的角度,身體處于一個的運動姿勢。 膝蓋和身體的彎曲將使您的對手擊球的任何位置都可以輕松,快速地移動到任一側。此外,您還應該記住,必須將球拍握在身體前。許多球員最喜歡該位置,因為當您擊打正手或反手時,它提供的便利性。實際上,如果您采用這種準備姿勢,您所要做的就是稍微轉動身體,為右側或左側的球做準備。 正手削球:技術 一些球員更喜歡將球拍的拍面放在左肩的前面。右手球員就是這種情況。但是,如果您是慣用左手的球員,請將其放在右肩前面。當您處于準備位置等待對手的回擊時,您還需要在身體和心理上做好準備。您需要保持放松,并在心理上保持警覺,以能夠正確擊中對手的回擊。 正手削球:握拍 在職業網球中,大多數球員在擊打正手削球時都會使用大陸式握拍,因為這種握拍可以使球員獲得良好的球拍支撐。但是,有些球員在擊打正手削球時會使用東方式正手握拍。這種握持方式是某些球員所偏愛的,因為它可以使手掌的中心與球拍的弦線保持平行,從而使削球輕而易舉。 半西方式握拍。某些球員(但不是很多)仍然喜歡使用此握拍,特別是如果他們不習慣將握拍從一個正手擊球切換到另一個擊球時。 正手削球:步法 網球正手削球的步法與其他網球動作相同。它從拆分步法開始。拆分步法是網球運動員為準備對手的回程而進行的第一步步法動作。目光聚焦在對手的動作上,當對手開始與球接觸時,您必須準確地處于這種狀態。要進行此步法,您必須稍稍跳一下(將身體抬離地面),一旦腳離開地面,將它們分開,以便雙腳落在地面上的時間達到平衡。網球中的這一拆分步法非常重要,因為它使您可以向任意方向(無論球的方向在哪里)進行運動。請記住,您不能隨時隨地進行拆分步法。您必須根據對手的動作適當地計時。 然后,當對手的球接近時,成功的完成一些小步法,將您帶到球上,然后成功的完成最后一個大步法。當您要轉移身體重心時,這最后一個重要步法非常重要,因為您將要成功的完成正手削球這是成功的完成一系列的步法。 正手削球:站位 通常,大多數球員在打正手削球時會采用中立式的站位。如果這樣做,則必須將腳定位,以使其在一個直接的“腳趾到腳趾”關系。換句話說,如果您標記了一只腳到另一只腳的線,則形成的線必須與網或底線平行。其他球員則以封閉式的站位擊打網球正手削球。處于封閉站位時,身體應側向,球拍頭應置于肩膀水平附近。 正手削球:后擺引拍 正手削球后擺引拍在成功的完成完美有效的正手削球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手削球后擺引拍開始于肩部轉動。當您向后揮動球拍時,請確保其定位正確。 這意味著您握著球拍的手位于頭部的后方和上方。球拍頭也應高于球的路徑。請注意,球拍的拍頸幾乎與地面平行,并且球拍的拍頭或多或少指向后圍欄。然后,如果要成功的完成平行式站姿,則將左腳向前(對于慣用右手的球員),并準備進行球拍向前揮動。 正手削球:向前擺動 能夠擊出有效的正手削球的另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面是,當您即將與球接觸時,球拍會向前擺動。向前揮動球拍時,請確保以略微向下的方向揮動球拍。這樣做時,請避免將球拍的拍頭快速掉落(除非在接觸前僅剩幾秒鐘)。向前揮拍不僅會決定正手削球的準確性,還會影響擊球時產生的力量。如果快速放下球拍頭,將會增加下旋效果,但力量較小。在大多數情況下,球拍的輕微向下運動比突然的運動產生更好的效果。 正手削球:跟進 接觸后,雙腳應保持中立或略微閉合。完美而有力的正手削球動作應跟隨您的身體上部以180度角旋轉。后續動作應使球拍拍頭低至膝蓋(腰以下)。最終,球拍拍頭應在肩膀位置附近快速移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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