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業生產環節稅收優惠 一圖看懂農業生產環節稅收優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農業生產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單位和個人生產的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1)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免稅農業產品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批發零售種子、種苗、農機、農藥免征增值稅。 一、免征企業所得稅項目 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項目 對個人、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取得規定范圍內的以上“四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農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2 農業流通環節稅收優惠 一圖看懂農業流通環節稅收優惠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的規定: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三、根據《廣東省支持現代農業產業園發展稅費政策措施指引》,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6號)規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承租)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時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稅字【1988】255號)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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