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公,名朋,字友仁,清朝康熙年間名聞遐邇的朝廷命官。他在康熙三十九年中了庚辰科進士,后特授三河縣知縣。 這里要講的是他上任后不久,審理的一樁奇案。 彭朋,俠義小說《彭公案》中的人物,我國古代的清官之一,歷史原型:清朝著名清官彭鵬,人稱“彭青天”。 話說有一天,彭公審案完畢正要退堂,忽然有一條黃狗,嘴里咬著一只青布靴子,連躥帶跳上得堂來。三班衙役正要把它往外趕打,彭公覺得奇怪,就喝住衙役:“不準動手!” 黃狗兩眼煞紅,淚眼汪汪,四腿趴地,仿佛叩拜一般。狗是頗有靈性的動物,歷史上不乏義犬的傳聞。這狗難道前來叫冤嗎?彭公這樣想,就對著它說道:“你有冤枉就吠叫三聲。” 說來真奇,那黃狗放下靴子,果真“汪、汪、汪”連叫三聲,不多也不少。 兩旁差役見了,臉上顯出驚異的神色。 彭公心中也一驚:果真有冤情!他下了堂,更換了便服,馬清和杜明兩個差役扮作仆人,三人一起出訪。“青布靴,我們收下了。你有什么冤枉,就帶我們去吧!”彭公俯身撫摸著那黃狗說道。 黃狗向彭公搖著尾巴,朝他嗅了嗅,起步出了衙門。 太陽已經西斜,陽光淡淡地落在路面上,彭公一行三人,跟隨著那狗穿過大街小巷,出了北門,走了大約一里地光景來到一塊高粱地。那田足有五六十畝,高粱稈已長到了人多高,葉子茂密,綠油油的一片。黃狗鉆進高粱叢中,彭公和差役跟隨向前;那狗在田中的一座新墳邊停步,然后用兩個前爪刨著墳土。彭公在墳前墳后察看了一番,不見什么可疑的情況。 這時,太陽已經落山,天色漸漸昏暗。彭公和差役只得趕著狗,出了高粱地。彭公吩咐差役:“你們去打聽一下這地段是哪個地保所管。” 不一會,差役回來稟報:“是老地保蔡茂。”彭公點點買,帶著眾人,領著狗回了衙門。 第二天清早,彭公升堂,傳來了蔡茂,問道:“城北那高粱地的地主是誰?新墳中埋葬的為何人?” 蔡茂答道:“那地是本鄉(xiāng)秀才張應登家的。張秀才的父親叫張殿甲,原是翰林,早已亡故。那新墳中葬的是張家仆人武喜的妻子。” “武喜的妻子為何身亡?”彭公又問。 地保蔡茂遲疑了一會,臉有難色,說:“不瞞老爺說,這…這是前任劉老爺審理、了結了的案子。” “什么案子?”彭公道:“你只管說來,本縣自有定奪。”蔡茂見彭公追問得緊,沉思了一會,就陳述了大致的案情:在一個多月前的一天早晨,鄰居們發(fā)現武喜妻子被人謀殺,尸體在房中地上,不見頭顱;房中梳妝臺上有五包張家的封銀。鄰居報告了他這地保;他就稟報了縣府;縣官劉老爺就傳來了秀才張應登。張應登說那銀子是武喜的工錢,武喜妻子不知是被誰殺害。當時張秀才有重大嫌疑,劉老爺把他監(jiān)押起來。案子查了多天不見眉目,后來劉老爺就對張秀才說,只要找到武喜妻子的頭顱就可釋放結案。隔了幾日,張家老管家張得力拎了頭顱來見官,說在荒野的草叢中找到了武喜妻子的頭了。這樣,劉老爺判了三條:一是由張秀才出錢為武喜另娶妻房;二是把頭縫上尸體埋葬;三是賠償武喜一百兩銀子。張秀才一一應允,案子就此了結。 彰公聽了感到前任縣令實在是太糊涂了,一件命案,兇手尚未查清,怎可不明不白地結案?武喜妻子被誰所殺?兇手會不會就是張應登?于是派人傳呼張應登到堂。 不多時,張應登帶到。他身穿藍綢雙團龍單袍,腰系絲′帶,腳登粉底官靴,白凈臉皮,鼻正口方,看來倒還正派。 彭公直言相問:“張應登,你家仆人武喜的妻子怎樣死的?” “是被人殺死的。” “兇手是誰?” “生員不知。” “那梳妝臺上的封銀是誰的?” “是我給武喜的工錢。” “那晚,武喜在家嗎? “武喜……武喜我派他…派他到外地辦事去了。” 彭公見張應登說話吞吞吐吐,知道其中有隱情,就一言點破:“張應登,你給武喜的工錢有這么多嗎?一查就可明白。再說,你支使開武喜,當晚武喜妻子就遭害,其中你有不可告人的心思,至今還不從實招來?” 張應登見彭公問案精細,點出了自己的破綻,立刻雙膝下跪,一邊叩頭,一邊說:“老父臺,晚生有罪” “何罪之有?” “晚生心懷不軌。”張應登只得說了實話:“那一天,我訪客回來,見路旁有一個女子,生得粉面桃腮,裊娜娉婷,頓生邪念。再仔細一看,是仆人武喜之妻,我就回家派武喜外出辦事,取了五包封銀去武家。見了武妻送與封銀,求她好合。武妻推說白日之下,恐有不測,叫我夜晚前往。我想這也說的是,就滿懷喜悅回了家,等著月上柳梢。此時,我閑來無事,在書房翻書閑看,不料看到書中有段話語:‘修身如執(zhí)玉,積德勝遺金’‘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晚生怦然心動,越思越想不能干這缺德事,就回了妻房。誰知道到了第二天早晨,就聽說武妻被殺……老父臺,晚生句句實話,萬望調查明察。” 彭公聽了張應登招供,想來也許是實情,假如是他所殺,那封銀留在房中,不是已不查自明了嗎?但也可能是匆忙中的疏忽。看來案情復雜:殺了人,為何拋了頭?那頭后來尋找得來,是真是假?那黃狗是誰家的?它銜來的靴子是誰的?是否靴子的主人就是兇手?看來還得一一調查明白。于是彭公把張應登暫且收監(jiān),傳令手下,去高梁地刨墳驗尸。 黃狗鳴冤 高粱地邊搭起了涼棚,棚內擺下臨時的公案,彭公巍然正坐,差役兩旁站班。 鄉(xiāng)鄰們聞訊,前來觀看的不少。 公差們刨開新墳,打開棺蓋,因為五月天氣,尸身已腐,但見那縫上去的頭顱有斗那么大。仵作驗罷尸,前來稟報,說:“死尸胸前有刀口傷痕,生前被人用刀刺死,然后割頸斬首。”, 彭公問武喜:“當時是否認過尸體?” 武喜說:“小的奉命出去多時,回來已收尸成殮。” “你前去仔細辨認身首,看是否真是你的妻子。”彭公說。 武喜去了不一會,回來說:“大人,尸體的身子,確是小人的妻子,而那顆頭顱,面目丑陋,似乎不是小人妻子的。”彭公聽了,又叫地保以及膽大的武喜的鄰居辨別,都說不是武喜妻子的面目。 “傳張應登管家張得力!” 張得力,張應登父親手下的老仆,年過七旬,須眉皆白。老人戰(zhàn)戰(zhàn)兢兢來到公案前面,雙膝下跪,口稱:“老奴見大老爺!” “張得力,”彭公問道:“你從何處撿來這武喜妻子的頭顱?” 老人抬起頭來,兩眼含淚,臉色凄楚,欲言又止。 “事至如今,你怎可不說出實情?”彭公好言勸說。 老人淌著淚說來。 原來老人小時候就來張家作奴仆,深受張應登父親張殿甲翰林的恩典。他手抱背馱小主人張應登長大。看到張應登手不釋卷勤讀,喜在心中;得知小主人中了秀才。樂不可支。張殿甲臨終時還把張家內外之事托付給他,還要他照應兒子張應登。一月前因武喜妻子被殺案發(fā),張應登被監(jiān)押,老人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后來得知只要找到武妻頭顱就可結案,他就回家暗忖:沒有頭顱不能相救小主人;這頭顱何處能找得?想要圖報張家恩情,就想到了自己親生的丑陋女兒病死才不久,便暗地里開棺取了頭顱來到衙門,從中他還花費了百兩紋銀,買通關節(jié)… 老人說罷,涕淚縱橫。 彭公命武喜等人辨識,果真都說是老仆張得力的女兒的頭顱,還在他女兒的棺中見到無頭的尸體。 ,彭公還從張得力口中得到證實:武喜妻子被害的那夜,張應登并未出門一步。看來張應登殺人謀命可以釋疑,那么兇手是誰呢? “阿黃,你怎么在此?”武喜喊道。 彭公一看,原是那黃狗不知什么時候也到了場。彭公問武喜:“你認識那黃狗?” 武喜答道:“是小人喂養(yǎng)的家犬。自從妻子被害,那黃狗也失蹤至今。” 彭公心想:莫不是那黃狗跟蹤兇手而去,銜來青布靴子告狀,那么青布靴子的主人必是兇手無疑了。 彭公回到衙門,端出青布靴子請差役們觀看商議。 眾人仔細一看,那靴子是薄底快靴,非一般人穿著,而是會武功的人使用,也許那人本領不凡,非一般差役所能對付。彭公命人請來了白馬李七侯。李七侯原是綠林中好漢,在彭公身邊侍候。他聽了彭公一說,就上武家瞳禹王廟,請來眾豪杰泥金剛賈信、悶棍手方回、大刀周勝、快腿馬龍和飛燕子馬虎等人來商議。彭公將黃狗告狀,開棺驗尸,按靴追蹤等案情和設想說了一遍。不等彭公說完,眾英雄都說這好辦,就公推快腿馬龍和飛燕子馬虎兩兄弟去執(zhí)行公事。 李七侯,江湖人稱“白馬李七侯”,為人行俠仗義,武功高強,輔佐三河縣令彭朋懲奸除惡。 馬龍、馬虎裝扮成莊戶人家,隨帶武器,挑著籮筐,筐中放著青布靴出了衙門,過了城門,向北而去。兩個人到了張家莊東頭,見一爿茶店就放下籮筐,進門喝茶。正在喝茶時候,忽見西邊走來一人,年約二十出頭,頭戴闊邊大草帽,腳穿抓地虎靴子。他走到茶館門前,小三笑臉相迎,問道“六爺,里面坐一會嗎? 那人沒有回話,卻指著籮管問道:“這挑幾是誰的?” “是我的。”馬龍說。 “筐里的這靴子賣多少錢?”那人又問。 馬龍說:“大爺,這青布靴子是成對買賣。 “什么成對買賣?”那人不解地問道。 “這里只有一只靴子。”馬龍補充說:“你有同樣的一只,拿來配成了對,那一只可以賣給我;也可以這一只你買去,多少錢由你說。” 那人聽來這買賣還公道,就回家取另一只靴子去了。馬虎問茶店小二:“這是何人?” “神拳李六。”小二說,“此人雖有武藝,卻為人奸巧刁滑,嘴甜手辣,口是心非,所作所為都是傷天害理之事。他拿來了靴子,你們切不可與他計較。” 馬龍、馬虎只是點頭,心中知道原來這是個歹徒。 不一會工夫,李六果真提著只青布靴子來了。馬龍把籮筐里的靴子一合對,確是原配。馬龍向馬虎遞了個眼色,馬虎在李六背后,將鐵鏈往他脖子上一套,鎖了起來,嘴里說:“我丟了不少東西,正要找你呢。我們一起去三河縣衙門。” 李六被馬家兄弟倆一使勁,早已動彈不得,只能跟著他倆向衙門走去。 彭公升堂審李六,說:“你所作之事,給我從實招來。” 李六說:“小人安善良民,不知老爺指的是何事?” 此時,那告狀的黃狗突然躥出來,一口咬住李六的腿肚,死也不放。經差役驅趕才匍伏一旁。 彭公就問李六:“就從這黃狗說起吧,它是誰家的?” 李六說:“是小人在一個多月前領養(yǎng)的。” 彭公一笑,說道:“那狗武喜家養(yǎng)了多年,正是在武喜妻子被殺后失蹤的。” 李六一聽牽連到武喜妻子的命案,吃了一驚,不過他故作鎮(zhèn)靜,說:“就是武家的黃狗,我收養(yǎng)了,也與武妻被殺沒關系呀。” 彭公見李六狡辯,心中怒火上升,可問語仍然很平靜:“你可知道,正是這黃狗從你家中咬了你的青布靴前來告狀。”。 李六狡黠地一笑,說:“這畜生哪可作證?” 彭公終于聲色俱厲地道:“這青布靴靴印留在武喜家的大墻內外,是何緣故?你越墻而進干了何事?” 李六頓時語塞:“這…這……” “你這刁徒,難道非得用刑才肯招認?”彭公責問,并用威嚴的眼光逼視著李六。李六像霜打的瓜秧耷拉了腦袋。他感覺到這新任的縣令精明能干,一句句問話壓得他氣也喘不過來,把自己逼進了死胡同。他狡辯不能,就招了供:“大人,小人該死。那一日小人在路上相遇武喜,問他往何處去?他說少爺派他出門辦事,一去恐怕要十天半月。這時,小人想到武喜的妻子,如花似玉,貌若仙女。如今武喜出門去了,不是天賜良機嗎?當晚,小人身帶武器,越墻進了她房中。武妻是認識我的,她問我到此何干?我動手,她反抗,才一刀結果了她的性命。由于我平時和武家隔壁的胡明有仇,就割下武妻的頭顱,拋入胡明家的院子,想嫁禍于他……” 此時,又有兩人扭在一起,到官府來要求審理。彭公一問,被告的人正是胡明。告狀人劉立,是胡明的伙計。一天清早,劉立去后院,見胡明正在埋一頭顱,就要告發(fā),胡明一再懇求,言明一個月后給劉立一百兩銀子。可是到了期,胡明卻一個錢也沒給,就此爭吵了起來。 前后案本是有關聯,正證實了李六口供不假。彭公就命差人押著胡明去挖出頭顱,一認果真是武喜妻子的,案情終于云開日出。彭公提筆判決:張應登身為生員,以上凌下,見色起意,例應杖八十,念其書生,罰銀五百贖罪;胡明見頭不報,杖四十,枷號一月;李六因奸害命,該為死罪,斬首示眾。 (據清《彭公案》改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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