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釋兵權,以前一直認為宋太祖是用這個辦法和平解決了武將的兵權,改變了中晚唐以來藩鎮擁兵自重,朝廷無力控制帶來的軍閥割據局面。但按照現在的研究,基本上可以確認,這是北宋中后期才形成的一個傳說,事實上并不存在。 關于這個問題,北大歷史系教授鄧小楠在《祖宗之法》有比較深入的辨析,是比較可靠的。宋史學界也基本上都是認可的。所以這里扼要介紹一下她的觀點。 雖然藩鎮割據是中晚唐以來尾大不掉的一個難題,但實際上,從后梁朱溫時期就已經開始逐步削弱藩鎮兵權了。原因很簡單,隨著他逐步消滅其它周邊藩鎮,他對這些地方也要加強控制,來保證自己的權力和控制力。 藩鎮割據局面得形成,依賴于藩鎮除了有軍隊之外,還有鎮將世襲的權利,同時藩鎮還要有獨立的人事權和財政權。也就是說,藩鎮武將以武力為后盾,轄區內的行政人事任命完全自己說了算,轄區內的財政收入也不依賴朝廷,而是自收自支的。 那么從后梁開始,加強中央集權也就是從這幾個方面入手。首先是中央收回行政權,軍隊將領再駐地與行政系統的文官分開,行政系統由中央直接任命。能夠直接收回的就直接收回,不能收回的,就先由朝廷任命通判某某事,將原來的人架空,這也就是宋朝的通判的由來。 其次是財政,地方上的財政收入統一由中央規劃和使用,地方上不允許自己截留稅收,需要使用,必須經過中央批準。也就是說,從收入和支出兩個口子,朝廷同時加強控制,讓地方上沒機會插手。這樣,即便是地方上的軍隊,也必須依賴于中央統一的財政才能養活得了。 再就是軍隊。從唐玄宗開始,朝廷補直接控制軍隊,而是把軍隊交給各地的節度使控制,中央保留的實際上只有數量不多的皇帝的禁衛軍,導致藩鎮一旦叛亂,皇帝也只能依賴其它藩鎮來平叛,自己沒有能力直接消滅不服從命令的藩鎮。 因此,安史之亂后期,朝廷就在不斷擴大禁軍的規模,而且一些原本的藩鎮軍隊,也被納入禁軍體系。這也是一些藩鎮軍隊在中晚唐時期以各種獨立的軍的名義存在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這時候逗已經被納入了禁軍體系。但禁軍體系的過度擴張,也造成禁軍體系到后期失去了原來天子親衛軍的本來意義。 對朱溫,李克用來說,他們賴以崛起的軍隊,在建立政權后,就自然而然的成了禁軍,所以,這些軍隊雖然由不同的將領帶領和指揮,但聰一開始劉并不是獨立的,而是在中央直接控制之下的。而且,因為他們本身就只是規模比較大的軍閥,所以也非常重視加強隊軍隊的控制。 也是再這個基礎上,五代時期,中央政權機構也在重組,逐步形成一個新的機構,就是樞密院,是掌管軍隊的。一開始只是軍閥的參謀機構,軍閥化家為國之后,這個機構就要聰幕后走向前臺,也就變成了樞密院。樞密院的出現,讓軍事指揮體系基本上脫離了原來得三省六部制體系的控制,直接對皇帝負責,業有利于加強中央隊軍隊的控制。 此外還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就是五代時期禁軍的規模都不是太大,多的也就是十多萬人,超過二十萬人的不多。這也不難理解,因為五代時期的中央政權能夠實際有效控制的地盤都不是太大,所以軍隊規模都不能太大,否則就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圍了。軍隊規模小了,自然也有利于加強控制。趙匡胤平定全國時,禁軍規模也就只有十八萬人。滅后蜀的戰役,出動的部隊只有五萬人。 所以,五代后期,對皇權威脅比較大的都不是地方軍閥,而是中央的禁軍將領,比如趙匡胤就是殿前都點檢,就是禁軍將領。原來說的杯酒釋兵權,釋去的也是禁軍將領的兵權。雖然這些人這時候也帶著各種節度使名義,但這時候的節度使實際上已經變成了現代的軍銜一樣的東西,主要是用來表明地位個級別,并不代表他們能夠實際控制軍隊。很多節度使可能一輩子都沒到過自己掛名的節度區。 但這些人能否奪取皇權,其實并不在于他們對軍隊的掌控程度,而在于復雜的政治斗爭。如果出現后周柴榮那種英年早逝的情況,繼位的是小孩子,禁軍將領不奪權,也很容易出現其他人奪權的情況。也因此,國賴長君是當時的共識,宋太宗繼位就顯得更加合理一些。 所以說,藩鎮割據的局面說在五代時期逐步消滅的,而這個過程中主要的措施是地方用武力消滅原來的割據政權和藩鎮,同時加強中央直接任命的文官官僚體系對地方行政事務的控制,讓軍隊不能再繼續干預地方行政,從而完成軍權向朝廷的集中和控制。 其實,這個過程個漢初中央逐步加強對各諸侯國的控制的情況是類似的。漢朝采用的辦法也是逐步用朝廷直接任命的官員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一開始是任命諸侯國的丞相,后面又逐步擴大到下面的郡太守。同時,中央剝奪諸侯國的軍事動員權利,由中央任命的文官直接控制。這樣,諸侯國逐漸就沒有能力對抗中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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