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展廳的高、大、闊和國展展覽競技的對比性要求,使得展覽會展廳書法的創作著眼點集中于獲取較強的視覺張力。 在書法作品上加蓋鈐印,書法和繪畫鈐印具有調節畫面,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同時能增強作品整體藝術感和韻味,本來主要是為了增加作者的憑信功能的,但現在的書法作品鈐印卻成為了作品視覺元素的重要部分。印色的朱紅與筆墨的烏黑形成的鮮明對比,提高了作品的視覺張力。篆刻與書法兩種藝術的交相輝映更豐富了書法作品的藝術性。 一幅作品除了在落款姓名下鈐印外,作品啟首、天頭、空白處、行間等多處可根據需要多處加印。甚至為了創作一幅理想的作品,專門創作一套大小不同、形式各異、朱白文交錯的套印也屬正常的創作過程行為。書法創作有向書印進一步綜合的發展趨勢。 再變,總的鈐印規則還是要遵守,印章篆刻分陰文印和陽文印,凹進去的為陰文印,也叫'白印',凸出的為陽文印。也叫'朱印' 1 以印壓款—書畫上落款蓋印,不宜印比字大。大幅蓋大印,小幅欽小印。 要上陰下陽,就是上面鈐'白印'。下面鈐'朱印' 2 同樣蓋兩個印,上陰文,下陰文,也不符合規矩。還是要只有上陰下陽的錯落有致才行。 過于疏密—蓋二印,距離不可太遠,也不宜太近,一般相隔一個印的距離正好。 3 印章與題款字可以同大或略小,但不能大于字跡。 4 印章可以蓋在題款下方,相距一個字,或者左側,不要夾在題款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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