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講“言”部的一個漢字“讎”,“讎”字在現代漢語簡化為“讎”,讎字在現代漢語部首檢字法中,部分辭典、字典歸入“隹”部,檢字時要注意。標題中的問題答案,請見正文加粗部分。讎字的詳情如下: 讎。讀chóu。《說文解字》給的解釋是:“讎,猶譍也。從言雔聲。”形聲字。本義是對答。《玉篇·言部》:“讎,對也。”《詩·大雅·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朱熹《集傳》沒有出言無反應,施德總能得福祿。《新唐書·王世充傳》:“而世充素詭妄,不能讎其語。”“不能讎”,即不能對答。 (對答) 實際上,讎的字形中,也含有意義,看一下字形發展: (讎的字形發展) 早期字形,像二鳥相對,因此,有雙鳥義,匹配義,也有兩鳥互相應答義。顯然,它是“雔”字增加了聲旁分化了出來的形聲字。它的引申義也跟字形相關。 本義之外,讎的用法還有很多,常用的有: (1)相等;類同;儔匹。《爾雅·釋詁上》:“讎,匹也。”郭璞注:“讎,猶儔也。”《廣雅·釋詁一》:“讎,輩也。”《漢書·霍光傳》:“卒不得遂其謀,皆讎其功。”顏師古注:“晉灼曰:‘讎,等也。’” (2)應驗。《字匯補·言部》:“讎,應驗也。”《漢書·律歷志》:“乃者有司言歷未定,廣延宣問,以考星度,未能讎也。”顏師古注:“讎,相當。”前不久有主管部門說歷法沒有確定,要求多召集一些人詢問對策,用來推算歷法的星度,這件事還沒有應驗。 (漢書作者班固像) (3)符合;適當。《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上使御史簿責魏其所言灌夫,頗不讎,欺謾。”于是皇上派御史按照文簿記載的灌夫的罪行進行追查,與魏其侯所說的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犯了欺騙皇上的罪行。 (4)報復。《字匯·言部》:“讎,報也。”漢路粹《為曹公作書與孔融》:“睚眥之怨必讎,一餐之惠必報。”瞪一下眼睛那樣的怨仇也要報復,一餐飯的恩惠也要報答。 (5)賣。《洪武正韻·尤韻》:“讎,售也。”《史記·循吏列傳》:“燔其機,云‘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燒毀了織機,說“難道要讓農民和織婦無處賣掉他們生產的貨物嗎?” (史記作者司馬遷像) (6)付給;酬償。《洪武正韻·尤韻》:“讎,償也。”《資治通鑒·漢桓帝延熹五年》:“云臣私報諸羌,讎以錢貨。”胡三省注:“讎,償也。”也引申為補償。《新唐書·王忠嗣傳》:“恐所得不讎所失。” (7)同“仇”。《廣韻·尤韻》:“讎,仇也。”既指仇怨;仇恨;又指仇敵。仇與讎互為異體字。 (7)校勘。《正字通·言部》:“讎,校勘書籍曰讎,比言兩本相對覆如仇也。”校對書籍,是以兩本書相比對,兩本書如同仇家一樣,所以,校勘也叫校讎。比如晉左思《魏都賦》:“校讎篆籀,篇章畢覿(dí,相見)”。從頭到尾的校勘。 (校讎《戰國策》) (8)施行;運用。《呂氏春秋·義賞》:“久興而不息,民之讎之若性。”高誘注:“讎,用也。”長久興起而不停息,百姓運用就會養成習慣。 此外,讎還是姓氏,《正字通·言部》、《萬姓統譜·尤韻》均有記載。 讎的小篆寫法如圖: (讎的小篆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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