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管 理 規 定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參施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自覺強化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項目管理 1、分包單位“三類人員”(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通過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如在檢查中發現不能提供上述證件,不得上崗作業,并在一周內補齊上述證件。如超出一周仍然不能提供,將按照每項證件每周500元一次進行罰款處理,直到所缺證件補齊為止。 2、分包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任命項目工程負責人,賦予管理、協調的權利;使其履行包括安全在內的各項管理職責,否則罰款1000元,分包單位每次安全例會無故不參加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二、安全教育 1、分包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及時上報總包單位,經總包安全部門對其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100%持證上崗,保證提供的上崗證件真實有效,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并清退出場。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罰款50元,穿拖鞋、高跟鞋、光背裸身作業每人次罰款100元。 3、嚴禁使用童工(16歲以下)若公司、項目部或勞動監察部門查出,每查出一人次罰款1000元,并清退出場。生活區內宿舍不準入住兒童,如發現連家長一起清退出場。 4、凡是從事高處作業(2米及以上)的人員,必須配備安全帶,并督促在作業過程中正確系掛。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非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無證進行特種作業,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并清退出場。 6、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動態安全管理工作,堅持每日全面檢查施工作業場所,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若未及時整改,項目部復查時,每發現一項罰款200元。 7、安全管理明確要求教育到位,所屬參施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班前教育制度。由班長每天及時把安全交底、操作規程傳達,使作業人員掌握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教育要有記錄,受教育本人要自行簽字,未進行教育的每次罰班組長100元,教育無記錄的每次罰班組長100元,出現代簽字的每人次罰款50元。 三、 違規、違章處理 1、賭博、嫖娼、賣淫、吸毒等違法活動,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0元,并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2、如停工整改期間分包單位擅自安排施工造成事故的,全部后果由分包方承擔,并按相關規定賠償。 3、由于違章作業造成死亡1人(含1人)以上,重傷3人(含3人)以上,在其分包施工現場范圍內發生責任事故的,由分包單位負全責。并按相關規定全額賠償。 4、由于分包單位不聽從指揮,導致公司被相關職能部門處罰,媒體曝光,產生不良記錄視具體情況,按有關部門處罰的兩倍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5、在各種檢查期間,不聽從項目部指揮安排,造成不良結果的,視具體情況罰款200--1000元。 6、偷竊材料及其他物品的,一旦發現,根據實物價的5倍進行處罰,并視情節必要時送交公安機關處理。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將現場放置的成品、半成品損壞丟失,根據實物價額的3倍進行處罰。施工人員盜竊甲方成品設施、材料設備等物品的,除賠償甲方被盜損失之外,罰款1萬元(由所在分包單位承擔)。 7、發生打架事件,每發生一起,先各罰雙方5000元(按班組或勞務承包單位),參與人員每人次罰款500元。再按事情起因另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8、因施工人員原因引起火災造成事故損失的,由所在勞務隊承擔賠償損失1—5萬元,當事人賠償5000元或承擔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安全檢查 (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腳手架、機械作業、文明施工等) 1、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腳手架搭設、臨邊、洞口封閉未及時跟上施工進度:臨邊、洞口等未加設防護)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2、未經總包安全部門許可,私自拆除、破壞、挪用安全防護設施,影響正常施工,造成安全隱患,罰款2000元。 3、在施工現場吸煙者罰款100元,作業區內發現煙頭時,每個煙頭罰款10元,發現煙盒時,每個罰款20元。 4、在樓內隨地大小便,每人次罰款200元。 5、自帶小型機具無防護裝置,沒收處理。現場使用機具不按要求配備一機、一箱、一閘、一漏或漏電保護器失靈的,每項罰款200元。 6、明火作業無動火證、無消防器材或動火部位清理不干凈、無人看護(未佩戴看火人袖標),氧氣、乙炔擺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罰款200元。 7、施工人員從高處向下投擲物料及施工垃圾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造成安全事故時要追究刑事責任。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運罰款300元,在清運施工垃圾作業時不得占用消防通道,違者罰款500元。 8、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消防設施、挪用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9、鋼筋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等未搭設防雨防砸棚的,每個罰款500元。 10、塔吊等施工機械乘人上下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1、作業面配電箱(開關箱)箱體不符合國家標準,漏電開關插座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漏電保護裝置失靈的,不按照臨時用電規范要求安裝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安排電工整改完畢才能使用。 12、手持電動工具連接,直接使用電線與插座連接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13、現場搭設的腳手架不符合設計方案要求的每處罰款500元。并停止作業,經安全培訓、熟悉方案和交底后才能繼續作業。 14、1.5X1.5米以下的孔洞,未用堅實蓋板蓋住,或蓋板固定不牢。1.5X1.5米以上的孔洞,未按要求設置四周防護欄桿和水平安全網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5、電梯井口未按要求設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屬防護門,電梯井口內電梯安裝井架搭設前,電梯井內水平安全網未按要求設置的,每一處罰款200元。 16、墻面等處豎向落地洞口,落差大于2米的,未按要求設置防護門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17、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與平臺周邊,雨棚與挑檐邊,無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水塔周邊等處,未按要求設防護欄和密目網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8、操作平臺四周未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的罰款200元。 19、腳手架內側與墻面間距超過250mm未使用水平網或腳手板進行防護的,作業面使用單板作業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20、禁止非機械手操作機械,需兩人操作的機械禁止一人進行,違者罰款200元。 21、安全防護不嚴、不牢、不穩、懸空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腳手板鋪的不嚴,有飛板、跳板、探頭板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隨意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22、現場材料未按規定碼放整齊,亂拿、亂用、亂丟棄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23、衛生責任區(作業范圍)必須保持干凈整潔,指派專人清掃,垃圾按指定地點存放,違者罰款200元。 24、酒后上崗作業的罰款200元或開除處理。 25、現場出現違章作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26、施工期間存在安全生產隱患及整改落實不及時的每次罰款200元。 27、禁止非塔司人員動用塔吊,違者罰款2000元。 28、現場垃圾、剩余的混凝土、刨花、鋸末等要日產日清理,文明施工,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29、禁止非信號工指揮塔吊,違者罰款200元。塔吊作業時必須有兩名信號工,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31、塔吊吊裝物料時,必須捆扎牢固,由信號工進行檢查,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如發現違反的,對信號工罰款200元。 32、施工現場塔吊的照明燈在不施工的情況下開啟一盞,其他由值班電工關閉,否則每盞按1000元處罰。 33、所有參施人員不準破壞安全防護、機械設備、臨時用電、消防及其他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設施和器材,如因特殊情況進行拆除、更改、挪動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并采取可靠的補救措施后方可進行,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五、生活區 1、生活區宿舍內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未經允許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處理。禁止在鋪位上安裝電風扇,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碘鎢燈、自制電熱器、生煤火,違者每次罰款100元。整改完成后才能入住。 2、生活區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鋪上鋪下干凈衛生,必須按標準打掃,嚴禁臟、亂、差,不準在床上吸煙,違反者罰款100元。 3、分包單位食堂采購人員購物時,必須索要票據,食品要留樣,防止食物中毒,如造成人員食物中毒的,除承擔相關費用以外,對當事人罰款500元,嚴重的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4、食堂未按規定設置防蠅防鼠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分包設置食堂必須經總包方同意,不準在宿舍、庫房內設炊具做飯,違者罰款200元并沒收。 6、嚴格遵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部門規定,預防各類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發生,經常不定期進行檢查。在檢查中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部門規定的,根據檢查結果,對分包視檢查結果,進行100---500元處罰。 7、食堂必須證件齊全(健康證、衛生許可證),違者每項罰款200元。 8、炊事員必須保證身體健康,工作服(帽)穿戴整潔,食堂整潔衛生,炊具每日消毒,爐灶用火安全,違反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9、生熟用品和生熟食品,必須分開放置,不買腐爛變質食品,禁止吃涼拌菜和未做熟的扁豆(四季豆等),如有發現對勞務分包進行每次罰款500元。 10、辦公區、倉庫、宿舍禁止有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1、禁止傳染病者進入生活區,杜絕聘用不滿16周歲和超過55周歲人員或有特殊病室的人員從事施工作業,違者立即清退。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總包、分包、各作業班組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統一著裝(安全帽、工作服、胸牌)才能進入,缺一不得入內。 xxxxxx遷建項目 xxxxxxcc(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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