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家也住樓房 今天(5月25日)早間時分,知名媒體報道稱:女子戀愛時獲贈奔馳,分手被判歸還! 根據上述報道顯示:南京的嚴先生出手非常大方,在和孟女士熱戀時,送給對方一輛價值30萬元的奔馳車; 不過,嚴先生提前和孟女士簽了“分手協議”,分手后,通過“對簿公堂”把奔馳車要了回來! 上述消息一經發出,立刻引發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同時,相關話題“女子戀愛時獲贈奔馳分手被判歸還”也登上“頭條”! 戀愛期間(尤其是熱戀中),男方給女方送禮物是正常現象,其中送花、送包最為常見,而送豪車并不常見(可以說罕見),也就“國民老公”王思聰這樣的“富二代”(地產二代),才會送豪車給女友! 除了上述禮物,熱戀中的情侶還經常“送”房子給女方,即男方婚前買房(不買房,丈母娘幾乎不會同意結婚),主動(或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 但是(轉折來了),很多情侶并不能最終走進婚姻的殿堂,那么,問題來了:女子戀愛時獲贈房產(房產證上加名),分手后會被要回去嗎? 根據相關規定:婚前“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房子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算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所以,男方在分手后無法直接要回,將酌情分割! 另外,男方在加名的時候,不會(更多是不敢)細分買房出資額,怕女方說自己小氣,這樣在房產分割時會產生很大矛盾! 值得一提的是,經常送女友豪車的王思聰,被爆料送新女友甜仇豪宅! 根據上述爆料稱:有網友在杭州偶遇王思聰和新女友甜仇看房,該小區均價約6萬元/平方米,王思聰看的豪宅是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的戶型,同時,王思聰前女友雪梨就住在該小區! 隨后,又有媒體表示:從爆料的照片中可以看出,王思聰身邊的并非新女友甜仇,因為二人頭發顏色根本不一樣; 另外,據熟悉王思聰的網友表示:王思聰一直以來都是租房住,從來沒買過房,即便是交往最久的女友(趙子易)都沒獲贈過房產! 本文由“我家住樓房”原創(作者:刀柄老爹),歡迎關注,帶你一起長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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