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十五:我婚后因為生育有些障礙,跟老公沒有孩子,后來得知老公在婚內,在我備孕期間有了私生女,并邀請了朋友給私生女做了滿月酒,還去見了小三的爸媽,這能證明老公和小三同居嗎! 答:是這樣的,關于證明同居呢,通常是我們在離婚訴訟里邊需要的證明的一個婚內過錯的一個情形,如果呢您打算離婚,決定啟動這個離婚訴訟,您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男方重婚,有配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您做好相關證據固定,這個時候您向法院起訴離婚,在婚內過錯上面,您可能處于一個優勢的地位。 與此同時,你也可以嘗試與男方和小三為被告追究二人的重婚罪!是這樣的,它是一個自訴案件,屬于一個不告不理,您需要自己到法院進行一個起訴,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尤其是男方和小三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生活,這樣的證據,法官是會作為重婚罪的證據,會考慮予以立案。 問題十六:還沒有離婚,房子是老公的婚前財產。老公起訴離婚,但是呢調解我沒有去,并且我也告訴法官,我不同意離婚。現在老公把房間門鎖了,合起伙來不讓我住,要分居,請問如何保障我的合法權益,主要是一個居住權的問題。 答:是這樣的,關于這個房屋的居住權您也說得非常清楚,這套房子呢是老公的婚前財產,在離婚訴訟的時候,這套婚前財產是一定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但是如果你沒有住房,沒有工作,或者比如說經濟比較困難,在離婚的時候,男方應該給您一個經濟幫助權,比如說是房屋的居住權,但是通常呢一般不會超過兩年,這個時候您可以向法官主張一下。 問題十七:我出來賺錢了,老婆懷孕五個月,他和他媽媽總是商量要打胎,她媽媽也始終摻合我們兩個的婚姻,要離婚了,該怎么處理這個事情?我讓她和我一起出來生活,她媽媽和她的親戚都不讓出來,我倆還沒有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答:這個問題呢是這樣的,更多的涉及到的是夫妻感情的一個問題。您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首先呢您考慮一下是什么原因導致了您妻子和您母親的這種行為?到底是因為你們的夫妻感情不和,還是經濟因素還是別的?再者呢您也考慮一下,如果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的話,如何來修復夫妻感情?因為夫妻感情破裂沒有破裂,不是您一人說了算,而是您這邊可能覺得。您這邊覺得挺好的,而女方那邊認為這個夫妻感情是有問題的,所以你要考慮如何來修復夫妻感情。當然修復夫妻感情也不能靠簡單的這個地理位置的變化,比如說把女方接出來就能解決這個問題,所以說就先找到問題的根源。 最后您也要給女方和女方的母親,就比如說一個良好的溝通,比如說孩子出生以后,您這邊能否給一家三口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這樣的事情,嗯一般情況下沒有特別的原因,孩子的到來畢竟是一個好事,也會引起,家人的重視,年輕父母的開心,所以呢我們也是認為您更好的跟女方溝通,看問題的癥結在哪,更好的來解決這個問題。 問題十八:現在兩個小孩跟我,離婚的時候沒有要撫養費,現在我還可以跟他要撫養費嗎?如果跟他要撫養費,是要一個孩子的,還是兩個孩子的?就是不知道怎么跟他要,我就是想問一下可以找他要嗎? 答:從您的描述里邊能看出來雙方應該是屬于離婚,所以要考慮到在離婚協議里對財產的分割是怎樣的?對撫養權、撫養費的約定是怎樣的?有沒有存在這樣的條款,就是財產分割和撫養費是否有折抵的約定?就是比如說財產大部分給您了,然后呢男方就說這個財產都給您了,折抵撫養費,有沒有這樣的約定?如果沒有,兩個孩子都是跟您生活,您是可以主張兩個孩子的撫養費。 首先呢,您可以雙方協商,如果能協商好了,你們可以簽署一個關于孩子撫養費的一個協議。如果協商不成,您可以提起一個撫養費糾紛的訴訟。在這個撫養費糾紛的訴訟里邊,您主要提供一些孩子的主要花費,就比如說兩個孩子每個月大約要花多少錢,然后呢,孩子的各項消費包括上學啊、衣食住行各個方面。同時您也要注意這個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并且撫養費也實行的是一個等額原則,什么叫等額原則呢,就是如果孩子的花費兩個孩子的花費是6000塊錢,這個時候您和對方是各要承擔3000塊錢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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