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開展“斷卡”行動,杭州市公安機關由刑偵部門牽頭,各警種參與,集中優勢兵力,先后多次推進“斷卡”颶風行動,全力開展打擊治理涉案“兩卡”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同年11月19日,杭州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斷卡“行動推進會,全面掀起打擊治理非法販賣”兩卡“高潮。 “斷卡”行動中,公安機關聯合銀行、通信管理部門對非法販賣“兩卡”人員實施懲戒。 杭州第十一批因販賣手機卡被懲戒人員名單根據《浙江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和高風險號碼管理意見(試行)》相關規定,被懲戒人員信息將被錄入杭州市辦理手機卡黑名單系統,名下保留1個手機號,名下其它所有手機卡暫停使用,被懲戒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辦理手機卡復通業務,不得注銷原手機卡,兩年內不得新開手機卡。 杭州第十一批因販賣銀行卡被懲戒人員名單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9]85號),受懲戒的個人5年內將被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中國人民銀行將上述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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