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辦公用品管理,提高效率,規范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辦公用品實行集中采購,統一管理。 第3條 辦公用品的管理、領用需嚴格履行相關手續,遵守審批程序: 需求人→部門負責人→辦公室→分管領導 第二章 內容 第4條 采購 4.1 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部門主管簽字后提交《辦公用品申請單》至辦公室。辦公室于6--10日采購并發放到位。 4.2 采購專員可線上線下采購,務求質優價廉,質量合格。 第5條 領用 5.1 每月6-10日(節假日順延),各部門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簽字領用。 5.2 個人領用時,持部門主管簽批的《辦公用品申請單》方可領用。 5.3 員工離職需交還A類和B類辦公用品,并做好E類交接。 5.4 各部門每季度匯總A類辦公用品使用情況,一式兩份填寫《辦公用品資產匯總表》,部門主管簽字后一份自留,一份交辦公室存檔。 第6條 保管 6.1 辦公用品應指定專人負責,建立《辦公用品庫存表》臺賬,掌握辦公用品使用及庫存情況。 6.2 辦公用品倉庫應保持整潔,定期盤點。如發現賬物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做到賬物相符。 6.3工作崗位人員有更替的,辦公用品庫存作為移交資料之一。 第7條 使用 7.1 精心使用辦公設備特別是電腦,每天對電腦進行殺毒維護,即時進行數據備份,文件歸類整理。 部門負責人有義務監督本部門員工對虛擬辦公用品的管理、應用、保存和更新。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數據丟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將追究責任人的主要責任及部門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7.2辦公用品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干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7.3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采購人員負責協調和聯系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8條 報廢 價值高,使用年限長的辦公用品須經專業人員確認無法維修時,方可填寫《辦公用品報廢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提交辦公室審核,報廢品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3000元的,辦公室須報請分管領導審批方可辦理。報廢品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回收處理。 第9條 其他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1:辦公用品申請單 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A類辦公用品資產匯總表 辦公用品庫存表 A類辦公用品報廢申請單 附2: 辦公用品詳細分類: 1. 固定資產(A類):各類價值較高的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電話機、辦公桌、椅、文件柜等。 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B類):文件夾、拉桿夾、檔案框、文件袋、訂書器、剪刀、計算器、裁紙刀、插座、U盤等。 3.消耗性辦公用品(C類):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其他物資(D類):.廣告類,如宣傳單頁、宣傳冊等;節日禮品、購物禮券等;其他。 5.虛擬辦公用品(E類):電腦應用軟件(信息管理系統、制圖軟件、財務軟件、采購軟件等)、各種數據、各類報表、設計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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