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廣東本月起推行“學法減分”駕照扣分最高可減免6分!●3月5日,以深圳、惠州、清遠 為試點城市首先推廣 ●3月25日在廣東全省范圍正式推廣 你知道怎么操作嗎? 趕緊跟著特報君一起來看看 哪些人可申請參加“學法減分”? 持有“學法減分”業務已上線城市核發駕駛證的駕駛人或交管12123用戶注冊地為“學法減分”已上線城市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12分,不區分駕駛證準駕類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均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學法減分”。駕駛人參加學習并考試合格后,在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1次減免1分(不涉及罰款減免),1個記分周期內最多可以減免6分(包括6分)。 (1)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2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3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8)機動車駕駛人當前周期內已減免記分滿6分。 沒有次數限制。但是,駕駛人在1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后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不可以。申請學法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有記分,且駕駛人名下沒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若當前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的,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 不是。減免記分是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計記分分值中扣減,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時作不記分處理,更不能通過學法減分預存分值,不能將“每個記分周期可以減6分”理解為將記分周期內的滿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 不需要。在1個記分周期內通過“學法減分”記分為零的,可免于參加本年度駕駛人審驗教育。 ![]() 提交申請后,系統將自動核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學法減分的申請條件,申請結果將于24小時之內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消息方式告知,請注意及時查看申請審核情況。申請成功之日起,申請人需在3日內完成累計30分鐘的交通安全知識學習(連續學滿5分鐘的,才計入累計學習時間),否則申請信息和學習記錄自動作廢。 ![]() 不可以,學滿30分鐘之后,申請人可以選擇立即考試或者繼續學習。選擇繼續學習的,也只算作1次考試機會。一輪學習考試結束之后,申請人才能再進行下一輪的學習和考試,不能一次性累積學習時間來換取考試次數。 ![]() 不可以。必須在完成學習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 ![]() 考試時間為20分鐘,每題答題時間最長60秒。系統將隨機從題庫中抽取20題,題型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18道題及以上為合格,答錯或者超時未答的題目數累計達3題的,系統自動判定考試不合格并退出考試。考試未通過的,可以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以2次為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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