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哲學入門》 [德]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 著 雷磊 譯 拉德布魯赫晚年法哲學思想的最后集中體現(xiàn) 初學者窺探法哲學之門的引導 篇幅較短,綱要式風格 省略了長篇累牘的論證 本書是拉德布魯赫在二戰(zhàn)后的唯一一本專著,也是其生前最后一本法哲學論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學任教時的法哲學課程記錄稿修訂而成。如果說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學》依然浸透著濃厚的實證主義與相對主義色彩的話,那么到了《法哲學入門》中,以正義和人權(quán)為核心的自然法傾向則占據(jù)了上風。由此所引發(fā)的一段“學術(shù)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學是否發(fā)生了根本轉(zhuǎn)向至今依然爭論不休。 無論如何,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冊子是其一生法哲學思考的蓋棺定論之作,論域涵蓋了法律科學的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與效力、法與其他文化形式(社會規(guī)范)的關(guān)系、主要法律傳統(tǒng)、法的分類、法律科學的新思潮、法的歷史哲學、法美學以及當代法哲學的重要問題。考慮到書中一些未能盡展之處,中譯本除了《法哲學入門》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個“附錄”,收入了拉德布魯赫于1934-1948年間發(fā)表的六篇重要論文。 作者簡介: 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1878-1949),二十世紀德國最負盛名的法哲學家、刑法學家、社會民主主義者。一生著述甚豐,代表性著作有:《法學導論》《法哲學綱要》《法哲學》《社會主義文化論》《英國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譯者簡介: 雷磊,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lǐng)域為法哲學與法學方法論。 2.《法哲學導論》 [美]羅斯科·龐德 著 于柏華 譯 精煉概括龐德的法哲學思想 龐德曾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 二十世紀“社會學法學”的奠基人之一 本書原為龐德在1922年的一篇演講稿,基于宏大的歷史社會視野、以雄辯的語言極為精煉地概括了龐德的法哲學思想。本書的特色有三: 其一,本書是法哲學的歷史性研究。側(cè)重于法哲學總體及其主要論題(法律的目的、法律的應用、責任、財產(chǎn)、契約)的歷史演變過程; 其二,本書是法哲學的社會學(社會理論)研究。偏重法哲學思想的社會基礎(chǔ),以社會變遷為出發(fā)點解釋法哲學思想的歷史演進。 其三,本書是法哲學的社會功效式研究。以社會功效作為評判法律的基本準則,立足于當代社會的基本特征的社會功效最大化,為法哲學諸多爭議性議題提供了答案。 作者簡介: 羅斯科·龐德(Roscoe Pound,1870-1964),美國著名法學家、教育家、哲學家,曾任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二十世紀“社會學法學”的奠基人之一,其學說對當代法學理論有深遠影響。代表性著作有:《社會學法學的范圍和目的》《法律史解釋》《法律與道德》《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理學》等。 譯者簡介: 于柏華,法學博士,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教師,主要研究領(lǐng)域為權(quán)利理論和法哲學。 [德]卡爾·喬基姆·弗里德里希 著 張超 譯 只有透過把握所有不同類別的經(jīng)驗 一種完整的法哲學才能得以發(fā)展 從這一經(jīng)驗哲學的立場出發(fā) 探討歷史視域下的法哲學 當代著名政治理論家、法哲學家卡爾·喬基姆·弗里德里希在本書中從經(jīng)驗哲學的立場出發(fā),將思想原創(chuàng)性視為相對客觀的選擇標準,為我們逐次打開了一幅從古希伯來、古希臘和古羅馬開始一直延伸至20世紀自然法在歐洲和美國復興的法哲學畫卷。在歷史對話的基礎(chǔ)上,作者力圖闡明在當代處于前沿的某些特定的法哲學問題,其中包括正義、平等、權(quán)威、秩序等經(jīng)典議題,也著重探討了作為國內(nèi)法律體系基礎(chǔ)的憲法之意義,以及一種世界憲法秩序的可能框架。 作者簡介: 卡爾·喬基姆·弗里德里希(1901-1984),政治理論家和法哲學家,曾任職于哈佛大學、海德堡大學、杜克大學和曼徹斯特大學,是二戰(zhàn)后很有影響力的重要學者。其一生共有著作40多部,論文200余篇。 4.《憲法與實在憲法》 [德]魯?shù)婪颉に归T德 著 曾韜 譯 了解魯?shù)婪颉に归T德思想最好的著作 如果說德國國家法學的風骨起于耶利內(nèi)克 那么其氣韻必源自斯門德 魏瑪時代是德國國家法學最具創(chuàng)造力的時代,本書所闡發(fā)的憲法整合理論是其間最具原創(chuàng)性的國家法理論之一。在克服憲法規(guī)范和政治現(xiàn)實之間的對立性這一德國國家法學的根本問題上,作者直截了當?shù)貜娬{(diào)國家理論、憲法理論和實在憲法之間不可分割的關(guān)系,使政治現(xiàn)實成為憲法規(guī)范的意義背景、憲法規(guī)范成為政治現(xiàn)實的構(gòu)成性要素,并由之溝通二者的關(guān)系。職是之故,本書是一部既在基礎(chǔ)理論層面提供統(tǒng)一的立場,也在眾多具體問題上一以貫之地踐行自身根本立場的著作。 作者簡介: 魯?shù)婪颉に归T德,德國著名國家法學家,執(zhí)教于柏林大學等著名高校,“二戰(zhàn)”后曾任哥廷根大學校長和哥廷根科學院主席。其所創(chuàng)憲法的整合理論對于德國國家法學和德國憲法裁判實踐具有重大影響,有德國聯(lián)邦憲法法院的“家神”“柱石圣人”之譽。 譯者簡介: 曾韜,執(zhí)教于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法學院,主要研究領(lǐng)域為憲法理論、憲法教義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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