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主嶺市的楊女士和丈夫老鄒來到了四川省彭州市的兒子兒媳婦家中,但是沒想到這一次探望卻搭上了性命。 2016年時,兒子小鄒與同學小張正式結婚,婚后生育一個女孩。小鄒與小張戀愛長達七、八年,感情比較深厚。但是小張的父親老張看不上小鄒,對女兒的婚事不滿意。 小張堅決與小鄒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并生育了孩子。夫妻從河北省某大學畢業后,小鄒跟隨妻子來到了四川彭州地區工作。妻子小張的父母在四川彭州女兒家幫助帶孩子,但由于岳父老張始終看不上小鄒,總是用各種語言攻擊嘲諷這個女婿,導致小鄒夫妻關系也越來越差。 2017年時,小鄒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為孩子不滿一周歲,法院未支持其請求。第二年小鄒夫妻又起訴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給夫妻冷靜期繼續和好,仍未判決離婚。此期間,老張夫妻經常對女婿挑三揀四,找各種理由嫌棄小鄒。 小鄒沒辦法只好搬出去單獨租房居住,跟自己父母說起了岳父母對自己不友好等事情,經常挑刺,他們沒辦法過日子了。2019年,老鄒與老婆楊女士來四川彭州看望兒子及孫女,在兒子租房處住了下來。幾天后,他們為了爭奪孫女,與小張及老張夫妻發生爭執。 爭執過程中,老張從廚房某處抽出剔骨刀,向小鄒及父母老鄒、楊女士胸部等部位連續捅刺數刀,導致三人倒地不起。老張扔下剔骨刀,告訴女兒及老婆姚女士,撥打120過來搶救,但是三人傷情太重,當場身亡。 老張報警投案,警察抓捕歸案直至2020年開庭審理老張這起殺人案。一審法院認為,老張與女婿及親家屬于為了爭奪孩子撫養權等家庭糾紛義憤殺人。本身雖然有自首情節,也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但是,死者家屬不同意諒解,也不要求賠償。 老張的殺人行為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不足以減輕處罰。遂一審法院判處老張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老張不服一審法院判處,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開庭審理認為,本案屬于家庭糾紛,其受害人存在一定過錯,應為自身搶奪孩子過錯負責。本案不應判處老張死刑立即執行。 近期,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撤銷一審法院判處,判處老張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決書送達受害人家屬以后,家屬極其不滿意,已經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目前,案件還沒有其他定論,暫時給老張留住一條命。 我們想說,本案二審法院改判死緩值得商榷,畢竟三條人命。無論是否家庭糾紛,作為成年人都不能隨意動用兇器殺人。之所以是家庭糾紛,就更不能動用兇器害人而減輕處罰。家庭糾紛不過是爭奪孩子,能有多大的仇恨恩怨呢! 老張總是參與女兒的婚事及家庭糾紛,也是導致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動用兇器對付三個空手赤拳的親屬,本意可能就不是簡單的家庭糾紛了。三個人的生命,用家庭糾紛沖動殺人來對沖刑罰,有些勉強。雖然我國刑事法律規定家庭婚姻等糾紛殺人,可以免除死刑立即執行。但是,也應該區分殺人手段及其性質。 四川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是否合情合理?還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審決定再定論吧!反正,這種事情真的一言難盡。清官難斷家務事,為了爭奪孩子,居然動用兇器殺害親屬。震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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