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優質生活領域創作者 關注 安徽宣城,一女子騎著電動車逆行被交警攔了下來,處罰完畢后,女子笑呵呵的稱等會要去醫院做化療了,乳腺癌中晚期,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時候,最后再騎一次電動車轉轉看看,怕以后就看不到了,在女子準備離開時,這位交警表示祝女子早日康復,罰款就不用交了,自己為她墊上了。 #大兵叔叔說法# 很普通的一個交通執法行為,有人認為法不容情,無論多大的交通違法行為都應該做出處罰,有人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人都這樣了,還樂觀面對,應該網開一面,畢竟她的違法行為是輕微的。 其實依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規定:對輕微違法行為,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糾正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后放行。 那么什么樣的交通違法行為應當認定為輕微違法行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可以給予警告、無記分的違法行為,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后果且違法行為人已經消除違法狀態的,可以認定為輕微違法行為。 換句話說,女子逆行雖是一個違法行為,但是這個違法后果經過批評教育后便可以改正,因此并未造成道路通行安全造成嚴重后果,可以立即改正,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便可以消除的。 但是由于交警已經將該罰款條開具了出來,自己代該患病女士繳納了罰款,這樣的行為也是值得肯定的。 其實,交通違法處罰行為不僅僅是為了罰而罰,而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方便交通通行為目的。如果能夠讓違法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其實已經達到了教育的目的。在某些國家,如果你是第一次到這個地方,由于不熟悉交通規則出現了交通違章行為,交警第一次都是進行口頭警告后放行,而不是進行處罰,這樣的執法方式,其實是值得借鑒的。 實際上,在道路執法時,作為交警都會配備執法記錄儀,在對違法行為人無論是進行口頭警告還是罰款時,都會被記錄在執法記錄儀中作為執法依據,如果第一次對一個違法行為進行了口頭警告,當第二次再出現類似違法行為時,完全可以依據之前的記錄對其從重處罰,你說呢? #女子患癌騎車逆行,交警為其繳納罰款# ———————————————————————— 2021-04-12 12:5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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