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說紛紜,各抒己見。 在我做過這么多的咨詢案例的角度而言,愛情的本質,其實不是愛,而是利己。 換言之,有了愛,你們不一定能在一起;但有了足夠的利己,關系反而更容易牢靠。 “愛”不等于“愛情”。 前者更像是種意識形態,是一種更高級更玄妙的情緒,能剔除現實和肉體而獨立存在。即便相隔萬里,此生不見,但仍有人把另一個人埋在心底愛了一輩子。 而后者則常常與肉眼可見的“關系”掛鉤。常說兩個人產生愛情了,下一步仿佛就要水到渠成地談戀愛、結婚生子,總是懷揣著某種現實目的和價值索取,優點能真真切切立得穩,反而更容易走完一生。 所以,大多數普通人的愛情關系是一種利己關系,這種“利己”不是貶義詞,而是必然存在的生物本能和生存條件。 一、“愛情”的利己性存在于哪些心態和行為中? 我舉幾個例子,你自己對號入座一下: 1、尋找愛人的目的,是為了被愛 試圖捫心自問,你談戀愛尋找男友/女友的目的,是真的喜歡欣賞眼前這個人,還是為了感受愛情的甜蜜和溫暖。 相當一部分人的目的是后者,所以他們總是很容易喜歡上一個人,也很容易跟一個人建立親密關系——因為標準太低,像作為他的愛人,只需要滿足他們在感情上的空缺,表現出愛他即可。 2、付出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回饋 其實這句話邏輯上沒問題,付出就是為了回報,現實如此。但問題就出在:你的付出是否只為了回報,且計較回報。 你愛一個人,渴望他也愛你,這是人之常情;但退一步想:如果你愛一個人,卻發現他的反饋無法達到你的標準,或跟你的理想方式不同,你還會動力滿滿地對他好嗎? 絕大多數人會在關系中計較得失,因為心里有一桿秤:趨于平衡,皆大歡喜;稍有不均,就自覺吃虧。 3、喜歡對方可愛的一面,卻無法包容他丑陋的一面 有人說,愛情是種波動的情緒。 因為當對方露出可愛的一面,你會覺得自己深陷其中,難以自拔;但當對方的意見跟你不統一,或暴露缺點時,你又會覺得自己根本不愛他,甚至想離開。 說白了,他討好你,迎合你,才會得到你的喜歡;他忤逆你,做自己,就有被厭惡的可能。 這仔細想想,又何嘗不是一種利己呢? 4、裹著糖衣的情感綁架 很多時候,看似極端的愛,其實不是愛,而是氣急敗壞的情感綁架。 “我為了你可以不工作,你怎么就不能把異性好友全部刪除?” “我從來不跟好友逛街玩樂,你憑什么跟兄弟一起打游戲?” 用軟刀子,用苦肉計,去脅迫和強制性地達到自己的目的,但完全忽略對方身為獨立個體的差異性和短板。 簡單來說,你會以“愛”的名義,去強求某些在情理范圍之外,但對方不想做,做了會讓你開心的事。 5、過強的現實依賴 愛情會把兩個人緊緊捆綁在一起,親密到不分你我。 但要注意:親密的方向是情感上的,精神上的;而不是物質和生活。 你說你幾天見不到他,想他了,念他了,這是正常現象——因為你們之間有著強烈的情感連接和依賴; 但如果你說,幾天見不到他,覺得生活沒動力了,沒人提供吃穿了,仿佛寄生物失去了宿主一樣的倉皇失措,這可就問題大了。 你真的是愛他嗎?還是愛他給你提供的價值和好處,愛他的存在能讓你的生活更加輕松甚至退化? 6、強烈的缺乏安全感與變優秀的動力 缺乏安全感,是因為你怕被對方拋棄,潛意識中相信對方的價值略高于你; 而變優秀的動力,則是你想不斷在自己身上開刀,從而滿足對方的虛榮心和占有欲。 一切都正常不過,但只要你深入思考,就會發現一個特征:無論是你對他或是他對你,都更恐懼失去那個“價值更高”的,如若自己不夠優秀,就有被拋棄的風險。 這同樣也是一種利己:人人都喜歡美好的事物,想占有,想獨吞,想傍于身上成為自己的一部分,這是欲望的滿足; 反之,人人都容易拋棄價值偏低的事物,即便曾經再愛,也很難提起興趣,這也是欲望的喪失。 一切都由自己的欲望為之。 仔細想想,以上幾種特征,是不是典型甚至必然的愛情特點? 雖自利,但也正是因為這份自利,我們才能匍匐前進,動力十足,推動進展。 二、失去自利性的愛情,會產生哪些弊端? 1、包容一切,導致傷痕累累 比起自己開心,你更希望他能開心。 于是,你心甘情愿地包容,毫無底線地接受,無論對方是何模樣,只要他能開心,你都認。 2、漫無目的,雙方開心就好 你們會沉浸在情緒中,失去對現實的思考。 哪怕對方并不適合你,甚至只會給你帶來麻煩,但因為你愛他,寧愿賭上一切,也要跟他在一起。 通俗地講,雙方很容易逃避現實,一直沉浸在夢幻中,導致最終的失衡,兩敗俱傷。 3、失去警惕性,親手斷送關系 因為你在愛情中愛得太無欲無求了,愛得太放松太偉大了,所以就會失去對關系走向的警惕性。 你滿腦子想的都是:彼此相愛,怎樣都好。 于是你認為,他無需討好你,做自己也覺得他可愛;你無需變優秀,反正不受人性欲望的限制。 但往往會失策,你就是無法保證對方同你一樣是真愛,同你一樣超脫和神圣。 所以,不進步的結果就是慘遭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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