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經》其實并不是像人們想象的那樣不可捉摸,用六個“兩大”就可以概括其全部核心內涵: 1)兩大基本原理:“對立統一”和“公平公正”; 2)兩大運動規律:“反者道之動”和“正之以無名樸”; 3)兩大基礎關系:“道生萬物”和“玄生眾眇”; 4)兩大核心概念:“玄同”和“玄德”; 5)兩大應用模型:“不爭而爭”和“無為而治”; 6)兩大終極預言:“理想社會”和“人類共同價值觀” 兩大基本原理:“對立統一”和“公平公正” 老子的整個思想體系是建立在“對立統一”和“公平公正”兩大基本原理之上的。首先,“對立統一”構建了道與宇宙的關系,這是絕對與相對的對立統一。對立統一決定了道的存在,并且通過宇宙的相對性特征推演出了道的絕對性特征。究竟什么是道?涉及的章節依次為:25章、14章、21章和4章。 對立統一同樣也決定了圣人的存在。圣人不只是一個臆想的道德模范,他是對立統一原理的必然產物。根據對立統一原理,大眾的自私必然導致圣人的無私,兩者共生共滅,相輔相成。老子的這一結論直接挑戰了西方自由主義的價值判斷,認為人都是自私的,個人利益最大化是合理的價值取向。老子認為一個自私的社會是不可能生存的,必須有無私來平衡,也就是圣人必不可少,必須存在。什么是圣人?相關章節依次有:7章、13章和49章。 “公平公正”原理在老子理論中不可或缺,它是道與宇宙互動的行為準則,沒有它,道的運動將無法確定。而道的行為準則就是老子理論的社會價值觀。許多人在解讀老子時,根本沒有意識到老子這一基本原理的存在,所以才會出現極為流行的以儒解老的種種說法。這些說法在老子的理論框架下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公平公正”原理的闡述主要體現在:32章、37章、56章和51章。 “對立統一”和“公平公正”決定了世界的存在性及其運動規律,也是老子證明其兩大終極預言的理論基礎。 兩大運動規律:“反者道之動”和“正之以無名樸” 兩大運動規律是宇宙萬事萬物必須遵守的法則,不可抗拒,也不可更改。“反者道之動”是決定單一事物運動變化的規律,是一切對立面互相轉化的具體體現。整個《道德經》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篇幅是在闡述與本規律有關的各種社會現象。物求其反而得其正,是老子辯證思維的精彩表述。這部分的理論論述主要在:40章、36章、76章和11章。 “正之以無名樸”是第二大運動規律,它決定了整個系統的平衡,能將系統從各種偏離平衡的狀態重新拉回到平衡狀態。這一運動規律幾乎被絕大多數人忽略了,其原因是沒有認識到“公平公正”原理的意義與作用,這導致人們對“玄德”、“三寶”等核心概念的徹底誤讀。這部分的相關章節有:51章、15章、67章和77章。 兩大基礎關系:“道生萬物”和“玄生眾眇” 這兩大關系是老子哲學本體論的核心內涵。“道生萬物”盡人皆知,但人們對“道生萬物”背后的運動規律卻很少有認識,它就是絕對派生相對。絕對與相對的關系,遷移到我們的相對世界宇宙中,相關類比就是有與無的對立。這一關系的具體表述在:42章和16章,其中關于什么是“一二三”的明確闡述可參見《莊子·知北游》,其它解讀均與老子思想不符。 “玄生眾眇”是老子本體論的又一大核心結論。遺憾的是,從老子思想誕生以來,就很少有人真正讀懂了什么是老子的“玄”和“眇”,以至于“玄生眾眇”如此重要的結論沒有多少人能夠認識。“玄”和“眇”是老子哲學的兩個重要概念,分別代表“絕對”和“相對”。一切關于“玄”和“眇”的討論,都是有關“絕對”和“相對”的哲學關系的討論,相關論述集中在第1章,“玄生眾眇”是第1章的結論,而不是人們糾纏不清的“道可道非常道”。沒讀出“玄生眾眇”就等于沒讀過《道德經》第1章。 兩大核心概念:“玄同”和“玄德” “玄同”和“玄德”是《道德經》問世以來一直在被人們廣泛誤讀的基本概念,原因很簡單,不明白什么是“玄”又怎能理解什么是“玄同”和“玄德”?“玄”在甲骨文中表示兩股繩子合成了一股,寓意為正反合二為一,對立面消失,相對轉化為絕對。道是宇宙的對立面,道與宇宙合二為一就是“玄同”,換言之,就是道無處不在。相關的討論主要有:56章、4章和21章。 道之德,就是道之所得,它是整個宇宙。宇宙之所以遵守道的法則是因為道至始至終在為宇宙主持正義,維護系統的公正,而沒有夾雜半點道的私利,這就是“玄德”。正由于道的“公平公正”,宇宙萬物沒有一個愿意拋棄道,所以道得到了一個完整的宇宙,道之所得與真實的宇宙完全重合,這就是“玄”,是道之所得與真實世界的正反合一。“玄德”的定義在51章,內涵體現在15章,作用機理表述在67章和73章,但67章和73章經后人篡改后已完全失真。 “玄同”和“玄德”是老子用來表達“公平公正”的術語,可以理解為“公平公正”概念的中華文化鼻祖。“玄同”代表了“公平”,而“玄德”則代表了“公正”。 兩大應用模型:“不爭而爭”和“無為而治” 《道德經》很大篇幅在闡述圣人之道,而圣人之道的具體體現就是“不爭而爭”和“無為而治”。“不爭而爭”闡述的是“爭的藝術”,以不爭而達到爭的目的。這是老子辯證法則的集中體現,而流行的以儒解老則將老子的辯證藝術偷換成了簡單的不爭,以儒家的韜光養晦、中庸之道、甚至君子愛人等價值觀來詮釋老子,徹底抽掉了老子辯證思維的脊梁骨,完全不得要領。這部分的相關討論有:22章、8章、78章、66章和69章。 “無為”是個至今仍在被廣泛誤讀的核心概念。老子的“無為”是有明確定義的,不是誰想怎么解讀就能怎么解讀的。“無為”是“對立統一”原理的產物,是圣人與百姓互為對立而導致的一種社會分工,其中,百姓能做的事叫“有為”,做不了的事叫“無為”。“無為”老子最初的寫法是“亡為”,表示“丟失的事”。圣人“為無為”被簡稱為“無為”,指圣人專做百姓所做不了的事,是在為百姓補缺糾過。這就是老子的“無為而治”,圣人與百姓各司其職,形成互補,構成了一個功能完善的社會,高效而健康。這部分的內容在:17章、63章、64章、2章和3章。 “不爭而爭”和“無為而治”是兩個行為決策模型,不限于圣人之所為。《道德經》除了討論“圣人之道”也還討論了“善人之道”。所為“善人”,就是能夠遵循道的準則行事的人,即得道之人。關于善人之道的討論有:30章、68章、27章和52章,其背后都是“不爭而爭”。 “無為而治”本質上就是社會分工論,可以運用到任何社會群體的分工與合作,比如政府與市場、大國與小國、老板與員工、老師與學生、家長與子女、老公與老婆,舉不勝舉。其基本原則就是各盡其職,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各取所長,相輔相成,形成健康高效的社會功能體,能有序而和諧地運轉。 兩大終極預言:“理想社會”和“人類共同價值觀” 《道德經》第38章是個極具前瞻性的預言,闡明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道德仁義禮五種社會治理模式的社會選擇性依次遞減,換言之,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是由禮治走向義治,再走向仁治,最后到達德治。道德社會是人類社會的終極目標,它的特征是公平公正,沒有階級,沒有剝削,沒有特權。老子甚至在81章進一步描繪了道德社會的國家形態,其特征是消滅了權力,消滅了國家,從而消滅了戰爭。由于對老子思想體系缺乏深刻認識,許多人無法在一個統一的理論模型中分析解讀老子的相關論述,導致各種誤讀,在所難免。 對老子“公平公正”價值觀最深刻的理解和最完美的再現當屬莊子的《齊物論》,這里莊子用“齊物”代表了老子的“玄同”,又從“齊物”推演出了“齊論”:“天地一指也,萬物一馬也”,“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齊物”反映了萬物平等,而“齊論”則反映了萬言萬行的平等,沒有是非,沒有歧視,以公平公正的態度面對一切。“齊物又齊論”必然導致行為和言論自由,無所約束,自由自在,這就是莊子的《逍遙游》。《齊物論》和《逍遙游》是莊子對老子“公平公正”原理的進一步完善與發展,闡明了在“公平公正”原理下社會的共同價值觀,那就是“平等公正自由”——這才是老莊道家思想的核心價值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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