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房地產業的金融監管政策逐步趨緊的大背景之下,銀行等金融機構多以明股實債的形式為房地產業提供融資服務。明股實債,顧名思義,作為融資方的房地產公司,未來要向借款人支付的不是債息,而是股息。動輒幾千萬甚至幾億元的股息支出卻因為沒有發票,所以無法進入成本進行稅前扣除,如此便變相導致了房地產企業的綜合稅負大大增加。房地產企業在做融資業務時,一定要將稅收因素考慮在內,切忌顧頭不顧尾。如下將結合曾經做過的一個咨詢案例來具體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某開發商A公司從某金融機構融得了一筆資金,10億元,年化率16%,借款期2年。A公司股東構成為張三和李四,注冊資本為5千萬。借款利息為3.2億(10*16%*2)。利息支付無法進入成本,直接帶來稅收成本的增加:土地增值稅:3.2億*30%(默認按最低一檔稅率計算)=0.96億企業所得稅:3.2億*(1-30%)*25%=0.56億兩項稅負合計增加:0.96+0.56=1.52(億元)為防有爭議,瀝嘔君在這里補充強調一句:實務中,在計算財務費用的時候,企業也可以采用第二種方式,即以土地成本與開發成本之和的5%計算扣除;但一般而言,如若能夠滿足條件,據實扣除是要比計算扣除更劃算的。明股實債在實務中,還會額外導致原股東方因高額股權溢價所應繳納的所得稅負擔。在本案例中,張三李四的股權溢價了9.5億元(10-0.5),對應需繳納:因股息支出無法進入成本從而造成的稅收損失:1.52億元額外產生的資金利率:(3.47÷10÷2)*100%=17.35% 看到這個數據,瀝嘔君想問問張三和李四,這筆資金還考慮繼續借嗎?某開發商A公司在某地開發了一商業地產,總可售面積為4萬平,成本價為2萬元/平,對外銷售價格為4萬元/平,總貨值達16億元,毛利有8億元。商業地產難去化,這一點早已是公認事實,案例中的這個項目同樣面臨著銷售壓力。奈何A公司此前的各類金融機構借款眼瞅著就要到期,資金利息又非常之高,A公司老板情急之下,只得向其溫州老鄉B求助。老鄉幫老鄉,這不是理所當然的么。我們的這位溫州老鄉二話沒說,就答應了A老板的求助,只不過雙方是這么談的:B一次性購買按照3萬元/平的價格從手中買下整個樓盤A老板內心獨白:那邊債主催得緊,這邊雖然每平方少了1萬塊,但是12億到手,還掉欠款,我還能小賺一筆;最關鍵的是,自此不必再為樓盤銷售而煩惱,值了!B看到A老板如此高興,就接著說了一句,“你看,我幫了你這么一個大忙,咱們中國人是最講究禮尚往來的,你也幫我一個忙吧”。啥忙呢?原來呀,B是想讓A將雙方之間所簽署的售房合同上的價格,由真實的3萬元/平,改為6萬元/平!在這之后,B再拿這銷售合同去銀行申請按揭貸,商業地產的貸款政策是首付五成,銀行再配比五成。這五成的資金合計12億元,B已經支付給A了,現在A只需要做一件事,那就是將銀行配比的這12億元,返給B即可(資金利息由B自行承擔)。瀝嘔君畫外音:老鄉B的這一通騷操作,不知道把各位看官老爺整懵了沒有?反正瀝嘔君在初次聽到這個故事時是一臉懵逼的,前后把頭緒捋了好幾遍之后,總算是明白過來了。總成交價雙方事前已談妥,就是12億元,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所以明面上銀行的這12億元是給到了A公司不假,但是根據AB之間的私下約定,這筆錢已經與A公司沒啥關系了,B要求A將這12億資金給回自己,倒也沒啥毛病。A老板也是個知恩圖報的人,心想您都幫我解決這燃眉之急了,這么一個舉手之勞,我豈有不幫之理?于是也就未多加思考,便答應了老鄉B的要求。事后冷靜下來,A老板還是覺得有些不放心,總覺得這里頭會有什么疏漏,思量來思量去,最終就把電話打到瀝嘔君這里來了。瀝嘔君在聽其將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講述一遍之后,大叫一聲:壞了!結論:A公司賣的錢不僅不夠交稅,還得貼進去4個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在成本不變的前提下,售價越高,溢價也就越高,對應的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甚或出現跳檔效應(從30%到60%),這多出來的稅,皆由A公司承擔。這種玩法,你能不虧到姥姥家嗎?說到這里,瀝嘔君再次提醒各位讀者朋友,步入白銀時代后的房地產業沒有像先前那么光鮮了,很多中小型地產開發商在融資時紛紛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但是困難歸困難,在融資的時候一定請睜大您的雙眼,遇到問題時全方位思考一遍,實在不行,就借助專業機構專業人士的力量。唯有如此,您及您的企業才能少走彎路少“踩坑”。源:智慧源 作者:瀝嘔君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除我們確實無法確認作者外,未注明來源,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分享財稅知識,感謝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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