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正能量分享第2387天】 今天是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一起來,每天分享一個知識點,讓身邊的人因你而進步!微公益,微力量,動動手一起來轉發分享,讓更多的人因為你而受益! 問:墨子老師,您好!我最近收到一張發票即蓋了發票專用章又蓋了一個財務專用章,請問這樣的發票違反規定嗎? 答:感謝您的提問!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貴公司取得的發票符合上述條件,僅多蓋了一個財務專用章,并不違返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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