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當媽的第五年,我認為一個人既然選擇當父母,一定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為人父母需要承擔養育、照顧孩子的責任,需要盡自己所能地滿足孩子生理、心理和情感上的需要。但是父母也是人,也有自己的需要,那怎么平衡自己的需要和孩子的需要呢? 1、當孩子處于嬰兒期時,父母需要為了滿足孩子讓渡自己的需要。當媽的女人會有一個體會,在孩子0-6個月的這個階段,自己好像不是自己的,自己仿佛是不存在的,當自己出現的時候,孩子就出現了,當孩子出現的時候,自己也在旁邊,孩子和自己是完全共生在一起的。心理學上把這個階段叫“母嬰共生期”。孩子在出生的頭一兩個月里處于“正常自閉期”。這個階段的嬰兒對外界的反應很少,基本上只有吃和睡。之后就進入了與母親的共生期。嬰兒分不清自己與外界的區別,以為世界和自己是一體的,自己哭、笑、餓、拉,整個世界也跟著出現同樣的狀況,他們的“全能自戀”在這個階段得到極大的滿足。母親這個時候會處在一種心理學上被叫著“原始母愛灌注”的狀態。我們全神貫注的,投入的與孩子在一起,滿心滿眼都只有這個孩子,孩子微笑,我們也發自內心地對ta微笑;孩子夜半啼哭,我們會即刻醒來,跑去撫慰ta……在這個階段,母親為了滿足孩子的需要,讓渡自己的需要,是一種正常且健康的狀態。客體關系心理學大師溫尼科特一生跟蹤研究過6萬對母嬰關系,他說過:不存在單獨的嬰兒,只存在母嬰關系。這種以 “以嬰兒為中心”的母嬰關系里,母親以嬰兒的感受為中心,與嬰兒共振,給予積極的關注與回應。 這是動物的本能反應,也是一種使孩子受益終身的母嬰關系。在良好的母嬰關系里,孩子內在感到被愛被滿足,自然會流向外界,漸漸生出對他人對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開始向外探索,發展自己。2、不要說“一切為了孩子”,學會把自己當人,看見并且承認作為父母也有自己的需要。隨著嬰兒漸漸長大,進入 “分離個體化”階段,母親也從“原始母愛灌注”中醒過來,母親不僅僅是母親,還是她自己,也有自己的需要。但是現實中有很多人孩子和母親一生都處在共生期,在心理層面上一直依賴母親,長大后他們被叫著“巨嬰”,而這個母親則沒有自我,為孩子而活。很多人當了父母之后,就沒有了自己,成了“父母教”,覺得自己一切都是為了孩子,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滿足孩子的需要,自己是為了孩子活著。這樣的父母與其說愛孩子,不如說是綁架孩子,讓孩子背負自己的人生。 有個來訪者告訴我,她的父母買了水果,總是把最好最新鮮的留給她吃,自己則總是吃有點壞的水果,以至于她每次吃水果時都有一種負罪感,甚至不太敢吃水果。你可以感受一下,如果你媽說她活著“全都是為了你”,你的感受是什么?是不是感覺自己的肩膀很沉很重?要是她說“就是因為你,我和你爸才沒有離婚/我才沒有出去工作”,你是不是會有一種負罪感,會覺得父母人生中所有糟糕的部分是自己造成的?另外,那些總說自己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的父母其實還有一個特點:虛偽。 有本書叫《自私的基因》,講人性都是自私的,書中的重要觀點之一是“任何生物都是基因為了保全自己而設計出來的精致的生存機器”。 其實父母無論是生孩子養孩子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一切為了孩子”。 真實一點吧,當了父母也要把自己當人,不要神化父母。既然是人,就有人的需要。很多人之所以當了父母之后沒有自己的需要,不是他真的沒有,而是他不敢說自己有需要,害怕被那些“道德衛士”“父母教”們評判,評判他們不是好父母,自私。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活得真實。當了父母之后,要學會把自己當人看,看見并且承認自己作為父母也有需要,父母滿足自己的需要并不是自私。這樣才不會綁架孩子的人生,才不會自己騙自己,自己給自己洗腦,明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卻說成“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3、要么滿足孩子的需要,要么滿足父母需要,那有沒有一個選擇同時滿足父母與孩子的需要?小的時候,我父母要下地干農活,沒有人在家幫忙帶我,但他們選擇將我帶在身邊。 幼兒期,爸媽帶著我一起干活。我現在依然記得小時候,爸媽要去紅薯地里松土,把我裝進蘿筐里挑著,一顛一顛的日子。他們干活,我就在旁邊捕蝴蝶,捉小蟲,在小河溝里撈魚捉蝦,把紅薯莖做成耳環戴著,快樂的不得了。因為父母就在身邊。從此,我愛上了土地與自然,每當情緒不好時,在大自然中總能得到情感的慰藉。 后來,我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孩子,經常要去外地接受心理學的課程培訓,我也帶著孩子,讓她跟著我一起坐火車,住酒店,她每一次都喜歡得舍不得離開酒店。我喜歡花,弄了一個小院子種花種草,她就在旁邊玩水玩土,偶爾幫忙澆水,也快樂的不得了。現在中國有很多家庭,因為現實所迫,父母和孩子分離,有大量的留守兒童在農村生活。這個問題需要我們的國家和社會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幫助,但作為個體,我認為父母要有和孩子在一起的觀念。我看到有些父母缺乏這個意識,明明有條件卻依然把孩子留在老家,或者讓孩子與自己分離,讓祖父母帶孩子,自己卻不帶孩子。孩子天然需要父母在身邊陪護,對于孩子而已,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父母需要工作,才能養活孩子和自己。但是這不是絕對對立的。在家庭生活中,怎么選擇可以讓孩子的需要和父母的需要都得到滿足呢?有這樣觀念和思考的父母,會讓自己的孩子和家庭變得更幸福。因為一味犧牲父母的需要去滿足孩子,父母沒有自己的生活,內心會有一種耗竭感,一種強烈自我的喪失感,疲憊不堪。如果父母狀態差,精疲力竭,又怎么照顧好孩子呢?可是一味犧牲孩子的需要去滿足父母,孩子就無法獲得很好的照顧,無法獲得愛的滿足,也無法健康快樂地成長。只有在父母的需要和孩子的需要間達到平衡,大家才能都受益,也讓孩子學會更好地與他人相處。因為社會上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需要,但你又不能要求別人都來滿足你的需要。在家庭中,滿足孩子需要的A方案,滿足父母需要的B方案,那有沒有滿足父母與孩子需要的C方案?也許可以大家一起去逛綜合性的體育用品專賣店。孩子可以在里面運動、玩耍,父母可以在里面閑逛、購物。再比如,父母想去電影院看電影,孩子想在家看動畫片,也許就可以去電影院看一場大人小孩都會喜歡的動畫電影。有了孩子之后,并不意味著我們就沒有了自己的生活。要培養一個觀念,將孩子的需要和父母的需要融和起來,而非割裂開來。我和丈夫喜歡到大自然中走一走,那我們就帶孩子到大自然中去玩,看花看草,捉蝌蚪;我們夫妻喜歡騎自行車,就在自行車前面安裝一個兒童座椅,帶著寶寶一起騎自行車……當遇到一些情況,無法兼顧彼此需要時,有時父母需要妥協,有時孩子需要妥協。我們與他人在一起共同生活、工作時,既不能太過自我,但也不能沒有自我,需要在自我與他人之間尋求平衡,你有時候可以被滿足,你有時候需要妥協。父母也是人,不是神,無法滿足孩子所有的需要;你是孩子的父母,不是孩子的仆人,不是去犧牲自己,討好孩子,而是教育和引導孩子。 在和孩子相處的過程中,父母也有自己的需要,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權利。只是父母在滿足自己需要的時候,不要去否定和攻擊孩子的需要,而是努力做到兼顧自己的需要和孩子的需要,這樣孩子和父母都能快樂地生活,共同成長。 Papi曾醬發了一條微博,配圖是她和媽媽的微信對話:在這條微博中,她一邊戲謔的“吐槽”著媽媽,“我媽,帶著對女兒的心疼,走進了KTV的大門”;一邊又誠懇的道出自己對父母的希冀,“希望所有父母們都能這樣,有自己愉快獨立的生活,這樣我們做子女的也會更安心。”父母與子女都是獨立的個體,彼此的需要都應該得到尊重和滿足。當父母一方面能夠去愛孩子,為孩子付出,一方面能夠做到滿足自己的需要并快樂生活時,孩子就從父母那里學到了這一點,懂得正視自己的需要,滿足自己,也更敢于去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活出自己人生的幸福。作者簡介:meiya,暢銷書作者,心理咨詢師,四年心理咨詢經驗,已出版《慢慢來,一切都來得及》《你值得擁有最好的一切》《改變,從接納自己的不完美開始》等多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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