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總討論瑪雅文明,非洲遠古人類文明,殊不知在新石器時代的我國神州大地上也存在著不少文明。 要說我國的新石器時代文明就不得不說常州近些年的考古發現了。 關于常州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址的數量及材料可以說相當龐雜 。新中國成立前,因考古發掘工作缺乏相關知識、經驗、技術、人才以及相應經濟支撐,僅進行初步了解和調查工作,未能展開全面的發掘的遺址。 新中國成立后,隨著考古人才培養、隊伍建設迅即展開,陸續系統進行發掘工作的遺址,例如常州金壇三星村遺址、常州武進區新崗遺址、江蘇溧陽神墩遺址等。 今天我們就著重對遺址中出土的 鹿角靴形器 的作用做一個暢想,看看新石器時代的“蘇州”人都是如何生活的。 鹿角靴形器 作為遺址中與人類活動有著密切聯系的動物遺存,或多或少都能揭示當時社會背景下人類的生存環境及行為模式。 新石器時代常州先民早期動物資源大致可分為鹿科、豬科、鳥類、魚類、甲殼蚌類等大類。其中主要以偶蹄目種類的陸生哺乳動物為獵捕的主要對象 ,鹿科中的梅花鹿和四不象鹿占有較大的比例 ,其次是豬科的野豬。 此外,在遺址出土的獸類殘骸中,部分帶有類似火燒痕跡,亦或明顯的磨刻加工痕跡,進一步說明以上諸哺乳類動物不僅是常州先民們的食物來源之一, 其牙齒、骨頭、角等也因原料輕便,制作簡易等優點,被制作成各種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 ,成為石質工具的補充品和替代品,這其中就有我們說的鹿角靴形器。 鹿角靴形器,顧名思義, 即以鹿角為原料,經人類有意識的加工,呈靴形或曲尺形 ,并為人類所使用的骨制品。 器具表面作磨光處理,其“靴筒”部,即較長的一側往往刻有凹槽或有穿孔。“靴面”部,即較短的一側通常磨制鋒利,刃部沿斜線成左右不對稱,在其有刃沿的一端,呈稍微上翹的具有一點寬度的靴頭狀。 一件完整的鹿角靴形器制作完成, 總是伴隨著某種需求,必然有其存在的作用 。 現在大家對鹿角靴形器的解釋較為紛雜,看其形狀,多數學者認為這是一種用于采集鉤撈野果、挖掘刨除樹根的采集工具。 不過一種器物的出現并非只對應一種用途,對于鹿角靴形器,我們也不必拘泥于其唯一功用。因此我們在此基礎上,暢想推測一下鹿角靴形器還有什么其他作用。 捕獵的武器 鹿角靴形器作為一種工具,其主要著力點在于鴨嘴狀的尖峰,結合史前長江流域確有鱷魚、揚子鱷等大型魚類的考古遺存,那我們推測靴形器會不會是一種捕魚用的大鉤呢? 不過據我們現在對鱷魚的了解,其咬合力最低也在1000磅以上, 鹿角制作的器具要想承受如此巨大的壓力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加之常州地區馬家浜文化時期,捕魚技術已相當成熟,完備的捕魚工具骨質魚鏢也基本成型。 再加上常州地區所處的長江下游地區,捕魚的主要方式是網魚和叉魚,很少出土魚鉤等釣具。所以鹿角靴形器是否是一種捕魚工具值得商榷。 既然不確定是捕魚的工具,那會不會是捕獵的武器呢?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 鹿角靴形器靴筒部上端刻有凹槽或卯榫 ,內部有穿孔,可作捆綁之用,靴面底部兩側磨制鋒利,形成相對光滑的刃部。 若將繩索從靴筒上端的穿孔中穿過,纏繞在凹槽處,投擲時繩索另一端握在狩獵者的手中,拉繩高速旋轉,認準所要獵取的動物,用力拋出,靴形器便沿切線方向飛去,產生驚人的速度和力量,鋒利的刃部就可以直接割傷動物,或者借助繩索捆綁住纏繞住動物。 因此,鹿角靴形器很可能是一種捕獵的武器。 采摘工具 剛剛我們說了,鹿角靴形器靴筒部上端可以捆綁繩索,并且刻有扣榫及凹槽,這說明靴形器同樣可以與木棒結合使用。 并且所捆綁的木棒的長度可隨意調節,再利用鋒利的刃部和尖銳的鴨嘴部,可以輕松地割斷采摘生長在高處的野果等食物。 骨制器具與木柄連接使用,成為復合工具,勞動效率得以提高 ,這也剛好印證新石器時代骨制器具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農具猜想 既然鹿角靴形器可以捆綁木根,作為復合工具使用,便不免令人猜想,這種形制似鐮的器具是否帶有早期農具的意味? 首先與鹿角靴形器同時段出土的還有另一類器具—— 鹿角鎬 ,兩者形制類似,利用捕獲的鹿科動物枝角制成,均截取鹿角分叉處。 從宜興駱駝墩遺址出土的兩件“長筒”鹿角靴形器,該類器具上存在明顯的長期使用的痕跡,那么常規“短筒”鹿角靴形器如果加上長木柄,形制上便于此類“長筒”鹿角器相同,如此是否就可以具有相同的功用了呢? 對應常州地區鹿角靴形器存在的時間,新石器時代進入早期農業經濟階段,所以這一階段的作為鎬的鹿角靴形器自然也可能是早期農具。而且據民族學調查,在我國南方某些少數民族中確實也比較廣泛使用這種類似的原始播種工具,這也為鹿角靴形器成為一種原始農具提供了可能性。 支架腳 結合上一種猜想,在鹿角靴形器上捆綁木棍的使用方式。木棍依靴筒背部的卯榫與靴形器緊密貼合,靴面部底面磨制光滑平整,且具有一定的寬度,幾個鹿角靴形器組合起來使用,具有一定的穩定性。 目前考古發掘出土早期支腳的材質,一般為土制和陶制,主要原因在于作炊事器具可以火燒,而骨質支腳很明顯不可火燒,因此很可能會被作為一般的支撐工具。 象征性用具 三星村遺址出土的鹿角靴形器大多成對出現在男性腳拇指處和腰腹部位,有固定的擺放位置和數量,具有一定的宗教意味。 因此不難推測這種特殊形態的用具可能具有某種象征意義,但是由于發掘的鹿角靴形器上存在使用過后磨損的痕跡,所以絕非單純的隨葬品。 可能具實用性功能與象征性功能,比如男性墓主人生前所用,所以死后用作隨葬品。 結語 其實 鹿角靴形器相對于很多科普題材來說十分冷門 ,大多數人可能聽都沒聽過。 但史前人類依靠食動植物而活,他們根據社會生活的具體需求,選擇并改造自然之物,制作成工具、武器、藝術品等。在這其中,取材、加工、制作、使用等環環相扣,相互作用,可以共同體現出當時的社會經濟。 就鹿角靴形器而言,作為一種骨制器具,在其取材上涉及史前人類對野鹿的捕食活動,在制作中展示精良高超的加工技術,最后不同使用途徑體現了不同的社會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遠古時期的人們是如何生活和生存的,因此十分有探究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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