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經三六章·魚不說淵篇此文章為非儒家思想的道德經專研文章,強調專業性,不具備娛樂性,觀者慎入! 一、原文:將欲拾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去之,必故與之。將欲奪之,必故予之。是謂微明。 柔弱勝強。魚不可說于淵,邦之利器不可以視人。 二、譯文:將要收斂,必先使其擴張。將要羸弱,必先使其強盛。將要廢棄,必先使其參與。將要剝奪,必先使其擁有。這叫就“有發現被隱匿形跡要領的能力”。 變化戰勝僵化。魚不能離開深淵而存活,治國之利器是不可以拿出來展示給人君看的。 三、字義:將,抑然之辭。[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將游大人以成名乎。 欲,期愿之辭。[文子·微明篇]:心欲小,志欲大。 [說文注]:拾,掇也。[史記貨殖傳]曰:俯有拾,仰有取,射有決拾。[毛傳]曰:決,所以鉤弦也。拾,遂也。拾韜左臂,卽俗所謂收拾也。[廣韻]:拾,收也,斂也。 [說文注]:故,使為之也。今俗云原故是也。凡為之必有使之者,使之而為之則成故事矣。 [廣韻]:張,開也。[說文]:張,施弓弦也。[禮記]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說文注]:弱,橈也。橈者,曲木也,引伸為凡曲之偁。直者多強,曲者多弱。弱者,不能自勝也。[淮南子·原道]:志弱而事強。 [廣韻]:強,剛強也,健也。[禮·曲禮]:四十曰強而仕。[疏]:強有二義,一則四十不惑,是智慮強。二則氣力強也。 去,棄也。[后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 與,用也。[詩·唐風]:人之為言,茍亦無與。[傳]:無與,弗用也。[正韻]:與,音豫。參與也。 [正韻]:奪,強取也。 [正韻]:予,賜也。[淮南子·本經]:予之與奪也。 [說文]:微,隱行也。[爾雅·釋詁]:微,匿微也。[注]:微謂逃藏也。[左傳·哀十六年]:白公奔山而縊,其徒微之。[注]:微,匿也。 [說文]:明,照也。[禮·樂記]:作者之謂圣,述者之謂明。[疏]:明者,辨說是非也。[韓非子·難三篇]:知微之謂明。 柔,草木新生曰柔。[詩·小雅]:薇亦柔止。柔,柔者剛之反。[易·說卦]:立地之道,曰柔與剛。[書·洪范]:沈潛剛克,高明柔克。 [釋名]:弱,委也。[集韻]:委,音萎。委積牢米薪蒭之總名。少曰委,多曰積,委積以待施惠。[莊子·養生主]:牛不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文選·蕪城賦]注:委,猶積也。 [說文注]:勝,任也。凡能舉之、能克之皆曰勝。 [玉篇]:強,堅也。[書·皋陶謨]:強而義。[傳]:強無所屈撓也。[韻會]:強,音殭。強尸勁硬。 [正韻]:說,音脫。與脫通。[易·蒙卦]:用說桎梏。[博雅]:脫,離也。[爾雅·釋器]:肉曰脫之。[注]:剝其皮也。 [說文]:淵,回水也。古文字形,外邊大框象水潭,里面是打漩的水。[本義]:打漩渦的水。[莊子·應帝王]:鯢桓之審為淵,止水之審為淵,流水之審為淵?!皽Y”這個字有“水深”的意思。在我們日常知識中“水深”有兩指:一個是水深則水面流緩。另一個是水深則水下暗潮涌動。 四、說明:“微明”兩個字給老子帶來了不少的麻煩,有人借此攻擊老子是陰謀家。不知老子若是再世而出的話,會作何感想!如果一個人能說出“執大象,天下往”這樣豪言狀語的人,竟然被說成是陰謀家,這些人真是厚顏無恥之輩了! 老子是用“微明”告誡我們,不但要關注萬物外觀形制的變化,“靜”,更要關心那看不見的發展趨勢變化,“動”。 為了弄清“微明”的工作原理,我們需要回頭看看道經一章,道經二章,道經十六章的內容。 1、凡物是運動的。 道經一章: 原文: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 譯文:“無”,稱謂興起萬物的宗祖。“有”,稱謂成就萬物的根源。 凡物皆是處于不斷運動變化中的?!盁o”的運動是萬物的絕對運動,是萬物發展變化的源動力?!坝小钡倪\動是萬物的相對靜止運動,是萬物發展變化的顯示器。“無”與“有”是辯證的關系?!盁o”是“有”運動的締造者,“有”是“無”運動的反映者?!盁o”的運動結果通過“有”的運動反映出來的,并表現為萬物的外觀形制?!盁o”的運動是人無法用感官感知的,“有”的運動人是可以用感官感知的,人通過對“有”的運動觀察可以認知“無”的運動。總而言之,凡物是運動的,所以說“一有一無之謂道”。 2、凡物是有差別的矛盾對立物普遍聯系。 道經二章: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惡已。皆知善,斯不善已。 譯文:天下皆知曉“美”可以稱為美,“惡”的觀念就產生了。皆知曉“善”可以稱為善,這個“不善”的觀念就產生了。 “美”與“惡”,是有差別的矛盾對立物普遍聯系。這對于“美”與“惡”兩者而言,就意味著有三個特點存在。一是互以對方的存在為自身的存在。二、互以對方的定義為已身的定義。三、互以對方為已身的發展變化方向。 所以,我們可以說,當“美”存在時,“惡”就存在了。當定義何為“美”時,“惡”的定義也就產生了。當“美”消失時,做為對立物的“惡”,也就隨之失去了做為“惡”存在的理由。 3、自然規律 道經十六章: 原文:至虛極也,守情表也。萬物方作,居以頒復也。夫物員員,各復歸于其根,曰靜。情,是謂復命。復命,常也。知常,明也。 凡物是處于不斷的運動中的,當運動達到一定的烈度,并突破此烈度,那么必然會有結果表現出來。運動突破烈度的過程,老子稱之為“至虛極也”。突破烈度的運動結果被表現出來,老子稱之為“守靜表也”。老子把突破限度的運動稱為“無”,也稱為“動”。表現突破限度運動結果的運動稱為“有”,也稱為“靜”。 簡單些說,“靜”是“動”的結果。通過“靜”,我們就可以從一系列結果來推斷出“動”的方式、“動”的烈度、“動”的發展趨勢。所以老子說“兌現運動的結果,就是自然的規律。” 從上面三點我們知曉了“自然的規律”,運用這個“自然的規律”,我們就可以審視老子的“微明”為何意了。 “張”變化到一定的階段才能去“拾”,“強”變化到一定的階段才能去“弱”,“與”變化之到一定階段才能去“去”,“予”變化到一定階段才能去“奪”。 誰能通過“靜”找到對立面,誰能通過“靜”發現隱匿在其背后的運動,誰能通過“靜”預估出背后運動的趨勢、烈度、表現形式,誰就能獲得主動權。 事物的“靜”是分階段表現出來的,事物的發展須經歷三個階段“始”、“壯”、“究”。誰能在“始”的階段把握住事物,誰就獲得了主動權,掌握了事物的命運。而達到對“始”階段的把握,老子稱之為“微明”。 通過對處于“始”階段的事物“靜”運動的把握,我們就可以推知事物“動”的運動。而這無法用感官去感知的“動”,是隱匿在“靜”的背后的?!皠佣葱危袩o之間者,幾也”,掌握了這個“幾者”,也就掌握了“微明”,也就掌握了“眇要”,也就是所謂的“有發現被隱匿形跡要領的能力”。 “柔弱勝強”就是我們要做到“微明”的理由,事物處于“始”的階段時,是柔弱易于控制的,也是最有活力的。而當事物處于“壯”之后的階段時,就最難于控制的,因為此時的事物已經開始喪失活力了,對于處于喪失活力的事物是無法讓其改變的。 道經六十四章: 原文:其安也,易困也。其未兆也,易謀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幾也,易踐也。為之于其無有也,治之于其未亂也。 這段話是對“微明”及“柔弱勝強”的最好注解。 道德經中提到“淵”字時,就隱含有“變化”的意思?!棒~不可說于淵”的意思是,凡物離開運動則必亡。 “邦之利器不可以視人”的意思是,以“道”佐人主是邦之利器,但“道”是不可見的,不能像普遍的利器一樣,拿出來給人君觀看。 從道德經中的文字可以看出,老子做人是個堂堂正正的君子,老子做事是知其必而為之的陽謀。可以一輩子讀不懂道德經,但不要以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 除特別注明外,所有文章為作者原創文章,作者保留原創文章的一切權利。 如果此文對你有點滴幫助,請點贊關注作者,給作者以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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