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學說,不僅研究了氣侯與疾病關系,也研究了由于地球月亮的運動,寒暑的往復,而影響到生理、病理的變化和氣血的盛衰,并強調要“因天時而調血氣”。如《素問·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說:“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侯氣之浮沉,而調之于身,觀其立有驗也”。《素問.至真要大論》曰:“乘年之虛,則邪甚也。失時之和,亦邪甚也。遇月之空,亦邪甚也。重感于邪,則病危矣。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古代醫學家在這里所提出的問題,除太陽外,還考慮到月球與地球在相互引力作用下的運動影響氣血盈虛的問題,這可說是一個極其復雜的“三體問題”與生命醫學的研究,是給于后世若干世紀的研究課題。如就中醫學以地球月亮月運動影響人體氣血變化的規律所發展的子午流泣,針對不同時刻結合臟腑經氣的旺時進行治療,《傷寒論》六經欲解時,就是在此方面的科研成就之。因此,運氣學說是醫學與氣象辯證的科學。而在中醫學中的結晶,無不貫穿于人體生理、病理、辨證、治則、節藥、預后、預防攝生等各方面之理論。 運氣學說在醫學的應用,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根據某年的干支推斷某年、某時運氣的盛衰;二是根據運氣的盛衰推斷疾病流行的情況;三是根據運氣的盛衰制定治療原則。后二者以第一條為前提,比較容易理解,而且《素問》七篇大論和《素問.刺法論》、《素問.本病論》中都有具體論述。 一 運氣同化:運氣同化,是指五運和六氣同類化合,60年中約有26年存在天地同化,無所克侮,氣象較為正常的年分;但并不能把它們認為是平氣,相反,正因為其同化的純一之氣,須防其亢害為災。 ①天符:凡中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的五行屬性相同即為天符年。60年中有12 年,即己丑、己未、戊寅、戊申、戊子、戊午、乙卯、乙酉、丁巳、丁亥、丙辰、丙戍年。天符之年發病劇。 ②歲會:凡中運之氣與歲支之氣相同即為歲會年。60年中有8年,即甲辰、甲戍、己丑、己未、乙酉、丁卯、戊午、丙子年。歲會之年發病慢。 ③同天符:凡太過之中運之氣與在泉之氣相合即為同天符。60年中有6年,即甲辰、甲戍、庚子、庚午、壬寅、壬申年。同天符之年發病劇(或快)。 ④同歲會:凡中運不及之氣與在泉之氣相同即為同歲會年。60年中有6年,即辛未、辛丑、癸卯、癸酉、癸巳、癸亥年。同歲會之年發病慢。 ⑤太乙天符:既是天符年,又是歲會年,叫太乙天符年。60年中有4年,即己丑、己未、乙酉、戊午年。太乙天符年發病暴。 以上天符12年,歲會8年,同天符6年,同歲會6年,太乙天符4年,共36年。但太乙天符4年,已在天符12年中;歲會8年,也有4年在天符中,2年在同天符中。所以實際計算只有26年。關于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太乙天符,筆者在前文已詳解,這里不再贅述。 以2021(辛丑)年為例作一分析。 1.按五運的中運說,辛丑年中運少羽,屬水運不及;克己之氣(土)反勝,濕氣大行,脾、腎病為多,如水之子木氣來復,還會出現肝病的癥狀。既腎水受邪,脾土太過,肝木來復 2.按六氣說,辛丑年太陰濕土司天,太陽寒水在泉。上半年多雨濕,下半年偏寒涼,以溫病及黃疸、胕腫、皮膚病等癥狀多見。從太寒(1月20日)至春分(3月20日)為初之氣,主客氣均為厥陰風木。中見水運不及,風濕相薄,雨乃后;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宜調厥陰之氣,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溫緩之。 3.按客主加臨說,六氣或是同氣,或是相生,小逆,并不為大疾之年。 4.按運氣相加來說,中運水被司天之氣濕土克為天刑,發病重;而且客運少羽(水)陰干為不及,遇交運日大寒日辰戌日“辰”克之,更為不及,則加重了氣候變化的程度和疾病流行的情況。 5.根據六氣司天與在泉,上半年藥食宜苦溫,中焦用苦和,下半年藥食宜苦熱;此時受司天之助而偏勝的濕邪更加淫勝,所以在用藥時以祛濕為主,兼顧,甚至補益寒水。苦能燥濕,且寒為水氣,水性凝,水欲堅,苦順其氣而堅之,可知苦補腎水;熱能勝寒,故下治以苦熱。 客主之氣彼此是相生的,便相得而安和,氣候正常不致為病。如果彼此是相克的,便不相得而為害,氣候異常而致病。《素問·五運行大論》曰:“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 由于客主加臨的順逆,也可使疾病有輕重緩急之不同。逆則病情深重,傳變迅速,危害甚大;順則病情輕淺,其勢亦緩,其危亦微。故《素問·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 二.運氣同化與發病 運氣同化,因邪氣有輕重,故發病亦有輕重緩急之不同。天符和太乙天符之年,氣候專一.易形成太過之氣為病;歲會之年,氣候多和平?所以天符之年容易發生危重的急性病;太乙天符之年容易出現死亡率極高的暴發性疾病;歲會之年罹病后,多病情輕而病勢緩。所以《素問·六微旨大論》說:“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邪之中人奈何,……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類經。運氣類》:曰“執隱者位于上,猶執政也。行令者位乎下,猶諸司也。貴人者,統乎上下,猶君主也。……中執法者,犯司天之氣也。天者生之本,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犯地支之氣也,害稍次之,故其病徐而持。持者,邪正相持而吉兇相半也。中貴人者,天地之氣皆犯矣,故暴而死”。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根據運氣學說來推測每年氣候變化和疾病發生的大致情況。其具體推算方法是: 其一,根據每年的主運主氣變化的規律來推測氣候變化和發病規律。每年氣候變化的一般規律是春風、夏熱、長夏濕、秋燥、冬寒。其發病情況是:春季多肝病,夏季多心病,長夏多脾病,秋季多肺病,冬季多腎病。 其二,根據該年的天干確定中運之氣,根據地支確定司天在泉之氣和客主加臨,再找出該年干支的制約關系來確定大運之太過不及和運氣同化,最后對上述諸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并根據五運和六氣的特點來推算出該年的大致發病規律。如庚子(2020)年,大運之氣為金運太過。 三 運氣異化 運氣異化指歲運與客運司天或在泉的五行性質不同,根據相互的生克關系和位置不同,大致發生三類變化: (1)運盛氣衰:運生氣,或運克氣,均為運盛氣衰。運生氣為小逆,運克氣為不和。 (2)氣盛運衰:氣生運,或氣克運,均為氣盛運衰。氣生運為順化,氣克運為天刑。 (3)平氣年:歲運太過而被司天所抑制;歲運不及而得司天或歲支相助。 運氣異化年分類如圖1所示: 1、運不及之年,運的五行為“母”,司天的五行為“子”,稱為“小逆”。 如辛亥年、辛巳年,歲干是辛,水運不及,歲支是巳亥,主厥陰風木司天,是水生木的關系。因為這一年“涸流之紀,是謂反陽”,子盜母氣,風火耗水,令此年的藏氣更衰,風火刑金,有枯竭金生水之嫌,也有抑制土克水之功,故為小逆之年。 圖2運生氣為小逆之年: 圖3運生氣小逆之年: 2、運克氣為不和 運的五行為勝氣,克司天的五行,運盛氣衰,稱為“不和”。 如丙子、丙午年、丙寅、丙申年,運運太過,遇司天是少陰君火和少陽相火。水克氣的關系。相對減輕水運太過之年的陰寒,獲得一定的平氣因素(丙子屬于歲會,甲辰、甲戌屬于同歲會)。 圖4運克氣為不和之年: 3、異化平氣:運克氣,運不及,氣盛運衰。 不和指運五行克司天五行之氣,氣候變化較大,計有丙寅、丙申、丙午、丙子、乙巳、乙亥、丁丑、丁未、癸酉、癸卯、甲辰、甲戌共十二年。如甲辰、甲戌年,土運太過,司天之氣為太陰濕土,土克水,即運克氣.故為不和年。 圖5: 運氣異化中,可根據運氣的盛衰推算出各年運氣變化的主次。分析運盛氣衰年變化時,以運為主,以氣為次;反之,分析氣盛運衰年變化時,便以氣為主,以運為次,并以此進一步推算出當年氣候的復雜變化。 如:乙巳、乙亥、丁丑、丁未年。既運不及,與司天五行為相克關系而被異化,丁丑、丁未木從土化。 圖6金從木化: 圖7木從土化: 4、天刑:氣盛運衰,歲運不及之年,氣克運。 夭刑指氣克運,氣候變化特別劇烈,計有戊辰、戊戌、己巳、己亥、庚寅、庚申、庚子、庚午、丁酉、丁卯、辛丑、辛未共十二年。如戊辰年,火運太 過,司天之氣 為太陽寒水,水克火,即氣克運 ,故為天刑年 。 例一:己亥年,歲運是土運不及,歲支是亥,司天是厥陰風木。木氣克土運, 故這一年氣盛運衰,此為天刑。 圖8: 例二:丁酉(1957)年,歲運木不及,歲支酉為西方金,司天陽明燥金,金氣克木運為天刑。如圖7所示:歲支酉為西方正位之金,加強了司天克伐弱木的力量,使得木生氣嚴重不足,抗病能力減弱。故1958年發生了H2N2大流感,在人體則出現從金化,變成金運平氣者,正方形臉型居多,身體較尖下巴者強壯。 圖9: 5、順化:歲運太過之年,氣生運為順化。 順化指氣生運,氣候變化較為平和,六十年計有癸巳、癸亥、甲子、甲午、甲寅、甲申、乙丑、乙未、辛卯、辛酉、壬辰、壬戌共十二年。如癸巳年,火運不及,司天之氣為厥陰風木,木生火,即氣生運,故為順化年。 例如:甲子年,甲午年,歲運是土太過,司天是少陰相火,火氣生土運的關系,因此,是氣盛運衰的順化年。如圖10所示: 圖10: 甲午歲支是南方火,為“正化”,甲子歲支子北方水為“對化”,故甲午更偏濕熱。以1954年為例:50歲以后,腎氣始衰,中焦脾土濕滯,容易出現燥熱,下焦燥涼。圖11所示: 圖11: 6、兼化: 兼化平氣指歲運不及,恰遇司天之氣為其所不勝,則司天之氣乘歲運之氣,廢其政令而自立,從而產生平氣。如己巳、己亥年,歲運為土運不及,巳亥厥陰風木司天,風木乘土,兼并土運之氣化,使得土運不及之年成為木運平氣之年。兼化平氣之年計有已巳,己亥、辛丑、辛未、丁卯、丁酉共六年,強兼弱也。即《六元正紀大論》所說:“少宮同正角己巳 己亥;少羽同正宮辛丑、辛未;少角同正商丁卯、丁酉”。 “少宮同正角”者,謂土不及,若逄巳亥風木司天,則木兼土化。張景岳說:“已運木司天,上角同正角,木兼土也”。“少羽同正宮”者,謂水不及,丑未濕土司天,則土兼水化。” 例一:“丁卯、丁酉同正商”,是木運變為金運;如圖12所示: 圖12: 例二:“癸卯、癸酉同正商”是火運變為金運,如圖13所示: 圖13: “辛運土司天,上宮同正宮,土兼水也”,“少角同正商”者,謂木不及,卯酉燥金司天,則金兼木化。張景岳說“丁運金司天,上商同正商,金兼木也”。在兼化六年中,可見到不及的土運,可轉為同平木運生化之年,不及水運,可轉為同平土運生化之年;不及木運,可轉為同平金運生化之年。 例二:已巳、乙亥同正角”,是金運變為木運。金兼木化如圖14所示: 圖14: 圖15辛兼土化: 7、得政 得政平氣指歲運不及,恰遇司天之氣為其所勝,歲運本當克制司天之氣,因其不及,反被司天之氣克制,則司天之氣變為一歲氣化之主,代歲運而行政,從而產生平氣。如乙巳、乙亥年,歲運為金運不及,巳亥厥陰風木司天,厥陰風木反克制歲運,而代行歲運之政令,使得金運不及之年成為木運平氣之年。得政平氣之年計有乙巳、乙亥、丁丑、丁未、癸酉、癸卯共六年。《六元正紀大論》說:“少徵同正商 癸卯 癸酉, 少角同正宮 丁丑、丁未,少商同正角 乙巳、乙亥”。 “少徵同正商”者,張景岳說:“火運不及,若逄卯酉燥金司天,以火不及,金來兼化,則金得其政,所謂上商同正商也”。如下圖16所示: 圖16: “少角同正宮”者,張景岳說:“木運不及,若逄丑未濕土司天,以木不及,金來兼化,則土得其政,所謂上宮同正宮也”。 丁酉年,丁為木運不及,酉為西方之金,又為陽明燥金司天,不及之木運,受司天與方位雙重抑制,則不足者愈為不足,而在泉之少陰君火,對不及之木運,無所助益,所以,丁酉年這個同正歲,在天平法看來,是算不得平氣的。 “少商同正角者,張景岳說:“金運不及,若逢巳亥風木司天,以金不及,火來兼化,則木得其政,所謂上角同正角也”。 在得政六年中,可見到不及的火運,可轉為同平金運生化之年,不及木運,可轉為同平土運生化之年,不及金運,可轉為同平木運生化之年。 太過被抑、不及得助,不更本運,同本運之正化,兼化、得政,更其本運,同司天之正化。 按《素問》論五運三紀,對太過五運與不及五運之年,皆以陰陽年干大運來確定,而平五運之年,則以太過不及的年干大運加以年支的克;衛隊兼化、得政等關系來確定。而在一年五季中的木火土金水六步運氣煦勝衰平正,則當以客主加臨后的變化來確定。 四、五運與六氣相臨化平氣規律 甲子六十年中,每一年的歲運或是太過或是不及,加之當年司天、在泉淫勝之氣,恐年年運氣皆呈偏極狀態,易致人發病,然實則自然界本身存在著自我平衡調節功能,故現實中大多年份的運氣基本平和,即為平氣之年。如《素問·五常政大論》說:"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上商與正商同……上宮與正宮同。”上角指厥陰風木司天,上商指陽明燥金司天,上宮指太陰濕土司天,正角、正商、正宮指木運、金運、土運為平氣。 委和即木運不及的年份,若得厥陰司天之助則可化為平氣;若遇陽明司天,金克于木,則木運更衰而順從金氣,金可化為平氣;若正當太陰司天,土不畏木而土化為平氣。此言以木運不及年份為例,體現了五運與六氣相臨所化平氣規律。平氣年具體推算方法如圖17所示。 圖17: 8 、干德符 “干德符”:德者道之用。是謂日干、時干變化運用之理與年干相合符,故稱“干德符”。其具體應用:是以當年年干與初運大寒節交節的日干、時干或月干相合來推算。例如丁亥年, 初運交節的 大寒日甲子的天干是壬,丁壬化木,是年干與日干相合,叫做“干德符”,可產生平氣,或初運交運的時刻甲子是壬,是年干與時干相合,亦謂之“干德符”,可產生平氣。或所逄大寒交節之月的月干相符,亦可產生平氣。張景岳說:“新運初交之月日,時與運相合者,亦得其平。如丁亥年初交之月日時得壬者,則壬與丁合之類是也。所謂合者,與已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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