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五年,浙江沿海海水倒灌,浙江巡撫王亶望一次性捐款了50萬兩白銀興修石塘。乾隆驚呆了!這相當于于人民幣1個億。一個巡撫,一年的工資,加上養廉銀,也就2萬兩白銀吧,這小子的錢是怎么來的?乾隆趕緊派出阿桂調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不光是王亶望貪污,甘肅省全省,上到總督巡撫下到知府知縣都有牽連(王亶望之前在甘肅)。全省官員上下勾結,團伙貪污,總數六百萬兩,這樣的大案,大清王朝建立一百多年來,還從來沒有出現過。 原來在乾隆三十九年,那幾年甘肅連年大旱,百姓吃不飽穿不暖。當時主管財政的布政使王亶望向請示朝廷,希望能在當地開展捐款賑災運動,給那些捐得多的富戶,每人獎勵一個“監生”的資格(監生就相當于現在清華北大的畢業證)。乾隆知道后很贊成,這是大好事啊!那就趕緊去辦吧!不過這家伙可不是真的為了災民考慮,而是要收回買官的成本,而且還要獲取暴利。 王亶望規定,捐款五十兩銀子就獲得一個監生文憑。因為價格不高,手續簡便,很快就籌集到了一大批銀子(這家伙還懂得薄利多銷)。三年時間,甘肅省共收到捐監銀兩600多萬兩。王亶望自己留了300萬。剩下的300萬,參與其中的官員們分了。捐款賑災,賑了個寂寞。 就因為這個事,他居然還上奏了朝廷,說是他的一大政績。救了多少多少災民,災民流著淚感謝朝廷。那時的乾隆也是老糊涂了,心花怒放。一道諭旨把他從甘肅調到了浙江,升任巡撫,這才走了捐款50萬兩的事。 最后,王亶望被立即正法。陜甘總督勒爾謹被賜自盡。涉及案件的縣級以上官員共一百零二人。如果要按大清律,都應該殺掉。結果綜合考慮后,把56名貪得相對更多的知府知縣砍了頭。這就是著名的大清第一貪污案。 參考:《乾隆:政治愛情與性格》張宏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