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禪門公案中常常會出現一個“只可意會,而不可言傳的”場面。這個場面的出現并非是禪家故作神秘的結果,而是因為一來“意會”的境界確實要比“言傳”的境界高明豐富,二來“言傳”總是離不開本身就有缺陷的語言文字。但這樣的場面畢竟為禪宗填上了一絲神秘的色彩,其實,這種色彩也同樣反映在對“文化”的認識上。
余秋雨先生在本書中,對文化進行了一個比較簡短的界定,這個界定是否準確,筆者無意探索,筆者只是覺得,任何對“文化”的界定只能彰顯人類的困境——在可說和不可說之間的徘徊。
文化的可說,在于處于文化中的人和事是可說的,如“生命的回答”中的謝晉、巴金、白先勇、黃佐臨、章培恒;文化的可說,在于歷史長河中為我們提供了滋養人們心靈的典籍,如《論語》、《莊子》、《離騷》、《詩經》、《心經》;文化的可說,在于人類對江山勝跡的題詠和勒石……
然而,無論人類怎樣用語言文字去勾勒“文化”的樣貌,但這些界定和闡釋總是讓人覺得有所缺失,因為“文化”畢竟還有著不可說的部分。余先生通過貝林的經歷說:“文化的最終目標是在人間普及愛和善良?!边@樣的說法,無疑是先預設了“文化”是具有始終的,然而文化真的會有終極目標嗎?
文化的不可說,同樣體現在其自身的不可分割性上。費孝通先生曾記敘過和其他學者一起到美國考察的經歷:白天參觀林立的工廠,高聳的樓宇和現代化的交通工具,晚上見識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夜生活,回來之后大家討論“要(學)什么”,有人說只要白天的,不要晚上的,最后達成一致的是,不是想不想要的問題,而是接受了白天的就必然要接受晚上的,因為白天和晚上是不可分割的一套文化。在本書中,余先生試圖為文化中的種種現象分出等級,列出優劣,這是不是也在試圖“劃出一條界線”呢?
文化的不可說,還體現在文化的說不盡上,余先生以他的《中華文化四十七堂課》一書為基礎列了一個簡單的“必要貯存”的基礎文化目錄,且不說這目錄中的內容是否全面,單說閱讀了這些篇之后是否真能達到一定的文化底蘊呢?要知道這個簡要目錄上的內容絕大部分是與中小學課本中的課文篇目重合的,然而“紙上得來終覺淺”,這種遠離了“躬行”的貯存的效果會有多大呢?
文化的不可說,還在于它具有不可翻譯性,無論是再好的形式,再美的語言,在精巧的構思,也無法表現文化的原汁原味。以前,辜鴻銘曾經說過:翻譯詩,就是給它傷殘;現在,我們也可以說,“闡釋文化,就是給它歧義”。因為無論是闡釋者是否意識到了,闡釋行為必然是一種有預設立場的表述行為。
其實,文化不用闡釋,對這類徘徊于可說和不可說之間的對象,只可面對,只可全身心地去感受,至于結果則是未知的,因為文化帶給人的只有塑造和改變,至于如何取舍或修正文化在自己身上影響,那是個人的事情,而不是文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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