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工資、薪金支出 扣除標準:據實扣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02 勞動保護支出 扣除標準:據實扣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 03 職工福利費 扣除標準:1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04 工會經費 扣除標準: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05 職工教育經費 扣除標準:8%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06 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 扣除標準:據實扣除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07 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 扣除標準:5%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 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08 業務招待費 扣除標準:6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09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一)扣除標準:1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扣除標準:30%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3號),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0 公益性捐贈支出 扣除標準: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了解更多財稅行業事項和財務軟件事宜可以關注一下易艾思,專業做代賬軟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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