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清流縣志卷之六 知縣事東魯喬有豫編輯 選舉志 清流建于宋,則論科目亦當始于宋(注:據原版改寧為宋字)。自宋、元、明至我朝,登呈英良,途轍非一。類皆各負材猷,以效用于時,而進士科為特重。宋(注:據原版改寧為宋字)開寶三年詔:貢士十五年終場者,禮部以名聞,各賜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清邑進士四人,特奏名十三人。元禮部會試,每科分蒙古色目人為左榜,漢人、南人為右榜。鄉場則閩士皆赴試于浙江行省。元統間科舉旋罷,蓋開科遲罷科速。取(注:據原版改到為取字)士南人少而北人多,無怪清邑泯泯無聞焉。有明罷詞賦,專以經義,解額漸次增廣。 我朝悉仍明制,鄉會試屢行曠典。自順治以來,登鄉榜、會榜者代有其人。若歲貢,則宋、元無正科。明正統六年定例:府學一年貢一人,州學三年貢二人,縣學二年貢一人,著為令?;蚨髫暬蜻x拔貢,則間一舉行之。或以輸財為例貢,亦間奉和焉。 蓋國朝與明無異,科貢之外,又有薦辟然。薦辟唯漢為近古。嗣后有司奉行不率,多以舉主為殿最,竿牘為上下,究于國家無補。非薦辟之不及古,蓋行薦辟者之非古也。 至于武科,唐開元間,兩京諸路各置太公廟,以張良配,武學自此始。宋(注:據原版改寧為宋字)開寶元(注:據原版改歷二為元字)年罷武舉。仁宗時,富弼、蘇洵各言武舉(注:依原版補舉字)宜如舊。慶歷二年復詔罷武科,以蘇軾、司(注:據原版改輻字為司)馬光言又復之。有明詔武舉設科,宜如文進士恩例。 國朝文武并用,訓士有武學,科目有武舉,除吏有武選,武原不可偏廢也。鄧志不載武科,官職無所稽考。則記載自王志始,今仍之。志選舉。
選舉志 清流建縣于宋朝,那么論起科舉考試也應當起始于宋朝。從宋、元、明至我清朝,英雄良吏登臺呈現,途徑并不是單一的。各類人才都各負才能與謀略,以效用于當時,而進士科在選拔人才中為特別重要。宋朝開寶三年下詔:貢士十五年終場者,禮部把名字上報皇帝,各賜為本科出身。特奏名恩賜的特例,從這開始。宋朝清流縣有正科進士四人,特奏名進士十三人。元朝禮部會試,每科分蒙古、色目人為左榜,漢人、南人為右榜。福建士子,都要赴浙江省鄉試考場應試。元朝元統年間科舉很快就停止了,因為開科考很遲罷科考很快,取士南人少而北人多,所以不能怪清流縣科舉寂然無聞。明朝停止詞賦考試,專門以經義考取文士,解試合格舉送禮部參加省試的舉人數額逐漸增加和拓寬廣度。 我清朝科舉全部仍按照明朝制度,鄉試會試屢次實行前所未有的典章制度。從順治以來,登鄉榜、會榜的代代都有其人。如果說到歲貢生,那么宋、元沒有正科的。明朝正統六年規定:府儒學一年貢一人,州儒學三年貢二人,縣儒學二年貢一人,都是寫入法令的。恩貢或者拔貢,就間隔一年舉行選拔一次。以獻納資財成為例貢的,也間或奉命參與。 大概國朝(清)與明朝沒有什么不同,科舉之外,又有推薦和征召。然而推薦和征召只有漢朝是近古的。以后有關部門奉行多不遵循慣例,多以舉薦人的等級高低上下為左右,書信為上下,畢竟對于國家沒有什么補益。不是推薦和征召制度不及古代,大概是執行推薦和征召的人不是古時候的人。 至于武科,唐朝開元年間,長安洛陽兩京諸路各自設置太公廟,用張良配祀,武學從此開始。宋朝開寶元年,停止武舉考試。仁宗時,富弼、蘇洵各自上書說武舉應該像以前一樣舉行。慶歷二年又下詔書停止武科考試,因為蘇軾、司馬光的話又灰復了。明朝下詔決定武舉設科考,應該像文進士一樣享受恩例。 國(清)朝文武并用,訓煉武士有武學,科舉有武舉,任命官吏有武藝選拔,武學原來就是不可偏廢的。鄧應韜編的縣志不記載武科,官職沒有地方稽考,則記載武科是從王士俊編的縣志開始,現在仍舊記載。寫在選舉部分的內容。
讀清流道光縣志(卷之六 選舉志) 中國古代選舉是由統治者來選擇統治者,或者說是以“賢”選“賢”,即還是通過少數來選擇少數。 它從理論上雖說也是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實際上卻總是只有很少數人參加或被選,選中者自然是一批人,而非一個人,他們也不是成為最高決策者,而只是成為君主制下的官員或者獲得任官資格。競選者所依靠的主要是體現在個人自身的德行、才能、名望、族望,或者文化修養。每次的被選中者也不構成一個統一的集團,而仍是一些個別的人;每次選舉也不帶來國家政策上的改變,而只是為統治階層輸送新血。所以,它總是精英的,從形式到實質都是少數人的一種活動。它的選擇標準是受到某種先定的實質內容的限制的,它也不涉及到傳統國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礎。但它為社會提供了一種穩定的、可以合理預測的期望,對社會資源的分配、社會分層的確立,以及個人地位的變遷意義至關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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