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姆分類法(Bloom's Taxonomy)是美國心理學家、教育家Benjamin Bloom于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提出的分類法,他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 布魯姆領導美國教育研究協會(AERA)對教育目標進行系統的分類研究后,將教育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三個領域,每一領域對應學習的不同層次,而較高層次對應學科內較復雜的內容。 認知領域目標 Bloom's Taxonomy從認知的角度把教育目標分為記憶、理解、應用、分析、評價、創造六個階段。層次越低越基本、越關鍵,層次越高越復雜。 (1)知識:指先前學習過的材料的記憶,包括具體事實、方法、過程、理論等的回憶。所要求的心理過程主要是記憶。這是最低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 (2)領會:指能把握材料的意義。可借助于三種形式來表明:一是轉換,即用自己的話或用與原先的表達方式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二是解釋,即對一項信息加以說明或概述;三是推斷,即估計將來的趨勢。領會超越了單純的記憶,代表最低水平的理解。 (3)運用:指能將習得的材料應用于新的具體情境,包括概念、規則、方法、規律和理論的應用。代表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指能將整體材料分解成它的構成成分并理解組織結構。代表比運用更高的智能水平,因為它不僅要理解材料的內容,還要理解其結構、分析又包括三種形式:一是要素分析,如區分事實與假說,結論與證據等;二是關系分析,如確定事實與假說之間的關系,結論與證據之間的關系;三是組織原理的分析,如識別文學作品的形式和模式等。 (5)綜合:指能將部分組成新的整體。包括發表一篇內容獨特的演說或文章,擬定一項操作計劃或概括出一套抽象關系。它強調創造能力,需要產生新的模式和結構。 (6)評價:指對材料(論點的陳述、小說、詩歌、研究報告等)作價值判斷的能力。這是最高水平的認知學習結果。評價不僅是認知領域的目標的最高層次,而且它也是聯系情感領域目標的一個重要環節。評價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根據內在證據來評價,如根據陳述、文獻資料、證據的確切性,評估研究報告的真實性;二是依據外部準則來評價,如歷史作品要用歷史標準來判斷而不能用文學標準來衡量。 情感領域目標 布盧姆的《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一分冊:認知領域的目標》出版于1956年。由于情感領域的目標研究的困難以及學校的不予重視,直至1965年由克拉斯沃爾(D.R.Krathwohl)負責完成的《教育目標分類學,第二分冊:情感領域的目標》才公諸于世。情感行為的中心是價值(態度)、興趣、愛好、欣賞。依據價值內化(指由外在的學習轉化為個人內在的興趣、態度、價值等心理特質)的程度,從低到高分為五級: (1)接受(注意):指學生愿意注意特殊的現象或刺激(如課堂活動、教科書、文體活動等)。從教師方面來看,其任務是指引和維持學生的注意,學習的結果包括從意識到某一事物存在的簡單注意到選擇性注意。是低級的價值內化水平。 (2)反應:指學生主動參與。學習的結果包括默認(如閱讀規定的材料)、愿意反應(如自愿讀規定范圍之外的材料)及反應的滿足(如以愉快的心情閱讀)。與教師所說的“興趣”類似,強調對特殊活動的選擇與滿足。 (3)價值化:指學生將特殊的對象、現象或行為與一定的價值標準相聯系。包括接受某種價值標準、偏愛某種價值標準和為某種價值標準做奉獻(如為發揮集體的有效作用而承擔義務)。與教師所說的“態度”類似。 (4)組織:指將許多不同的價值標準組合在一起,克服它們之間的矛盾、沖突,并開始建立內在一致的價值體系。是與人生哲學有關的教學目標。 (5)價值與價值體系的性格化:指個人具有長時期控制自己的行為以致發展了性格化“生活方式”的價值體系。教學目標著重學生的一般適應模式(包括個人的、社會的、情緒的)。強調學生作為的典型化和性格化。 但布盧姆的情感領域的目標分類的影響遠不及認知領域的目標分類。 動作技能領域目標 動作技能既包括體育技能,也包括書寫技能、實驗操作技能、演奏技能、繪畫技能等。 該領域的目標分類出現更晚,而且出現了好幾家分類法。這里介紹辛普森(E.J.Simpson)等1972年的分類。該分類有七級: (1)知覺:指運用感官獲得信息以指導動作。 (2)定向(定勢):指對穩定的活動的準備。 (3)有指導的反應:指復雜動作技能學習的早期階段,包括模仿和嘗試錯誤。 (4)機械動作:指學習者的反應已成習慣,能以某種熟練和自信水平完成動作。此階段的動作模式并不復雜。 (5)復雜的外顯反應:指包含復雜動作模式的熟練動作操作。操作的熟練性以迅速、連貫、精確和輕松為指標。 (6)適應:指技能的高度發展水平。學生能修正自己的動作模式以適應特殊裝置或滿足具體情境的需要。 (7)創新:指創造新的動作模式以適合具體情境。 布盧姆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并非盡善盡美,但有助于我們從多角度、多水平、多層次去考慮學校的教育、教學目標問題。它提醒我們每一位教師,使學生獲取知識或者對我們所教內容的簡單回憶遠不是我們教學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我們必須努力幫助學生達到更高水平的認知目標。 教師不僅要考慮認知領域的目標的實現,還要考慮情感領域和動作技能領域的目標的實現。有效的教學要促進學生態度和情感的發展,使學生能夠以積極、肯定的態度參與各科學習。除了發展學生的認知和情感,教師還要發展學生健康的體魄及各種身體運動技能。 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是美國教育心學家本杰明·布魯姆于1956年在芝加哥大學所提出的分類法,他把教育者的教學目標分類,以便更有效的達成各個目標。布魯姆將教育目標領域分為認知領域、情意領域、動作技能領域。每一領域對應于學習的不同層次,而較高層次對應學科內較復雜的內容。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學的最終目標,是要鼓勵教學者對三個領域的教育目標都要達到,以達至整全的教育。 來源: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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