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每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就編定了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即身份證號,身份證號是每個中國公民的身份象征。而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的藥品也有屬于自己的身份證號——批準文號。 身份證號有固定的格式,藥品的批準文號同樣有固定格式(如下圖)。國產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H(Z、S)+四位年號+四位順序號。中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生產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H(Z、S)C+四位年號+四位順序號。進口藥品批準文號格式為:國藥準字H(Z、S)J+四位年號+四位順序號。2020年7月8日以后批準的藥品,一律采用該格式。由于歷史原因,2002年之前批準的國產藥品的批準文號格式不盡相同。這種情況,就難免給不法藥商提供了可乘之機,更給廣大患者帶來識別上的困難。故國家對2002年前已取得批準文號的國產藥品進行了系統地整理。數字第1、2位為批準文號的來源代碼,其中“10”代表原衛生部批準的藥品,“20”、“19”代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其它使用各省行政區(與身份證號前兩位數字代表省行政區代碼一致)劃代碼前兩位的,為原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藥品。第3、4位為換發批準文號之年公元年號的后兩位數字(一般為02),但來源于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號仍使用原文號年號的后兩位數字。特別要指出,有一種特殊的藥品,它的批準文號的格式與上述藥品的格式不同,它就是醫院制劑。醫院制劑是各醫院的自家藥,僅供本醫療單位在醫生指導下使用,不得在零售藥店出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其格式為:X藥制(備)字H(Z)+4位年號+4位流水號。X-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H-化學制劑,Z-中藥制劑。藥品的外盒及說明書上必須注明藥品的批準文號,所以我們可以通過批準文號就能判斷藥品的基本信息了。如果格式不符或數字不對,即使有批準文號也不是藥品,甚至可能是假藥。 (文/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 蔣潔瑩) ■ 上海仁會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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