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手機支付方便,出門忘帶錢包不要緊,有手機有網絡就能搞定。” 隨著移動支付在人們生活中越來越廣泛普及,購物、吃飯用手機支付,現在已是尋常事。大到商場、超市,小到街邊的小攤位,可以說有消費的地方就有移動支付,就連銀行的柜員機也可以用手機掃一掃進行存取款。不知不覺間,我們似乎已經離不開移動支付帶來的便利。 今天上午,一則#微信支付寶收款碼將不能用于經營收款#的話題沖上了微博熱搜榜第一名,相關消息也開始瘋狂刷屏網絡。截至目前,這個話題已經有超過1.7億閱讀量,超過8500條相關微博,可見移動支付在網友心中的重要性。 習慣了掃碼付款的小伙伴,看到刷屏的消息,難免會有些驚慌。先不要著急,根據小雷查閱發現,這一消息實際上源于央行在10月13日發布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今天我們就來聊聊,在不遠的未來,路邊的水果攤、街邊的小商店張貼的收款碼還能否使用?用戶付款行為又是否會受到影響?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一點,那就是登上微博熱搜的“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這條消息,存在著明顯的事實錯誤。換言之,很多消費者和小微商戶擔心的“移動支付被禁”本質上只是一個以訛傳訛的偽命題,各位大可不必如此驚慌。 中國人民銀行在10月13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中,針對收款條碼提出兩項針對性要求:首先,對于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識讀并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活動。 這條要求很好理解,例如菜市場攤主、小商店老板、快餐店老板和街邊賣煎餅果子的阿姨,這類具備“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原則上不能繼續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交易,需要通過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微信、支付寶)成為特約商戶,生成新的經營用收款碼,替換掉原來的個人二維碼后,才可以正常進行交易活動。 此外,《通知》還對遠程非面對面收款進行了說明。對于銀行、支付機構為收款人生成的個人收款條碼,應該明確條碼有效期、同一個人的收款條碼數量、收款筆數和金額等要求,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碼被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換言之,以往小微商販普遍會把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打印出來,貼在店內供消費者掃碼支付,這種做法日后也會受到嚴格限制。根據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一些具備特殊需求的用戶,依然可以通過相應支付機構成為“白名單”用戶,但是對于小微商販,或許還是注冊經營用收款碼更加實際。 對消費者來說,不管商家用的是自己打印的個人收款碼,還是向支付機構申請的經營用收款碼,實際使用體驗是沒有任何區別的。換言之,本次《通知》對用戶的付款行為基本沒有影響?
近年來,移動支付正在飛速普及,個人收款碼也因此得到了廣泛地運用。一方面,入門門檻極低的個人收款碼有效滿足了社會公眾的個性化、多樣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經濟、地攤經濟的資金收付效率。另一方面,嚴重缺乏監管的個人收款碼也存在著不少風險隱患。 以最近的新聞為例,2021年11月8日訊,據荔枝新聞報道稱,江蘇揚州某銀行向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經偵大隊反映,江都李某、廣陵人王某的銀行賬戶異常活躍。警方偵查發現,此二人為普通工薪階層,每月有較為穩定的數千元收入,但兩人名下的銀行卡每月的出入金額都在數百萬元以上,與各自的收入水平明顯不符。 經過民警調查發現,二人在利用商店收款二維碼套現并牟利,涉案金額巨大。在警察的問訊下二人交代,他們利用部分銀行給商戶掃碼收款免手續費的政策空子,分別申請了大量的信用卡,自己辦理多份工商執照并申請收款碼,利用虛假交易的方式套取銀行的返現。 除了這種通過漏洞牟利的不法分子,還有一種將自己包裝為“跑分平臺”的牟利手段。根據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具體解釋稱,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臺”,以高額收益吸引大量人員使用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與賭客“點對點”線上遠程轉移賭資,將賭資分拆隱藏于眾多正常交易場景,導致警方難以追查賭資下落。 2019年底,在公安部的協調指揮下,廣東省公安廳組織佛山市公安機關,在多個省市同步開展“凈網6號”專案收網行動,打掉一個利用“賺唄”跑分平臺洗白賭資、逃避監管的新型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03人,搗毀窩點10個,凍結涉案金額1645萬元,繳獲手機、銀行卡、電腦等大量涉案物品,該案也是全國首例打擊“跑分”平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利用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寶的收款碼,替別人代收款,就能賺取傭金?警方提醒,參與“跑分”活動,實質上就是幫助賭博等黑灰產團伙進行違法活動,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參與者需要承擔經濟損失風險和相應法律責任。正因為個人收款碼門檻較低、不易追蹤,才會給不法分子帶來可乘之機,對此類行為進行有效監管勢在必行。
那么,《通知》將會對消費者和小微商戶有哪些影響? 對于小微商戶而言,在這一過程中需要進行的就是一個“換碼”的操作。只要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配合相關機構完成商戶入網程序,相關機構就可以按規定建立商戶與收單結算賬戶等要素信息關聯對應關系,個人經營者和小微商戶便可以正常使用經營用收款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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