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記》之悲劇淺析 一個家庭的男主人無疑有很大的責任去擔負起全家福祉,作為造成最終結果的直接行為人,沈復的一些特點有必要注意。 1,慷慨豪俠 沈復的性格如其父,書中有“我父親稼夫公,也是慷慨豪俠的做派。急人所難,成人之美,對別家兒女視同親生,資助撫養、置辦嫁妝等事都放在心上,此類事數不勝數、揮金如土,也多是為他人勞心。” 但這樣就容易增加個人的負擔和風險,后來朋友負債逃走,沈復作為保人連帶擔責,就被大怒的父親掃地出門。 2,熱衷享樂 他還喜歡社交,常常與朋友開party。至于花多少錢,怎么置辦卻沒主意,全靠賢能的蕓娘勞心勞力,甚至拔釵沽酒。 追求納妾和狎妓之歡,筆下在廣州的柔軟時光,透出不盡的洋洋自得: 自此或十日或五日,必遣人來招,喜或自放小艇,親至河干迎接。余每去必邀秀峰,不邀他客,不另放艇。一夕之歡,番銀四圓而已。 合幫之妓無一不識,每上其艇,呼余聲不絕,余亦左顧右盼,應接不暇,此雖揮霍萬金所不能致者。余四月在彼處,共費百余金,得嘗荔枝鮮果,亦生平快事。 3,怯懦無能 沈復在弟借錢時就傾其所有,弟借債則自己要償還、弟排擠就自己出走、父母對妻子有偏見卻不爭辯。 在多次被弟弟、追債人、父母等不公正對待時,從未挺身爭取,只是一味順從和逃避。曾兩次被逐出家門,最離譜的一次,他竟然要拋棄健在的母親、尚未成年的兒女,準備出家! 沈復沒有考取功名,隨館做幕僚了一段時間,但很不穩定,做過生意又虧了本。 只能靠臨時賣字畫,做文書記賬度日。書中描述,“余連年無館,設一書畫鋪于家門之內,三日之進,不敷一日所出。隆冬無衣,挺身而過。” 連基本的溫飽都無法保障,長途只靠步行,妻子生病也無錢醫治,可見其經濟拮據。 無奈之下不得不找親戚、朋友們接濟。 沈復的一些朋友還是不錯的,危難時給他提供了相當大的相助,也應了蕓娘“求親不如求友”的看法: 夏揖山:幫助推薦沈復的兒子去學習做生意,勸阻試圖離家出走的沈復,替其找了工作和住處,甚至在沈復弟弟索要父親安葬費用時也給予一半資金。如此傾心幫助沈復也感嘆“真異姓骨肉也!” 華夫人:在沈復夫婦被父親趕出家門,無處安身之時,收留了他們,還送了一個丫環照料日常生活。 曹老頭:在嚴冬中,沈復缺衣少食去靖江的路上,為其提供交通、飲食。 胡肯堂:讓沈復在其衙門中謀職。 張禹門:給沈復提供長期的住處。 石琢堂:邀請同路赴任,并送了一個小妾。 親戚:僅有遠在靖江的姐夫在沈復上門求助時,以番銀二十圓抵之前十兩銀子的借債,再次求助時挪用公款又給了他廿五兩銀子。 毫無疑問,沈復有才,醉心于各種風雅,也狎妓納妾。在當時的社會風氣和道德標準下,這些都無可厚非。然而,能在妓女身上花百金,家中連生活所需的二十兩都拿不出,不得不四處求助。沈復的這種超越了自己經濟能力去附庸風雅,使得全家居無定所,飲食無著落,子女皆拋棄,妻子慘病死的做法豈能不受到苛責?! 當然,一些外部因素也促使書中悲劇的產生。 在清乾隆年間,讀書人只能考科舉才有好前程,這限制了職業發展的機會,連沈復其它朋友也失業在家的情況。 當時的封建禮教給人束縛極大,沈父母近乎無端指責蕓娘,蕓娘不敢分辯,自始至終惟有服從三綱五常。 就沈家而言,弟弟人品差,不斷給沈復帶來各種麻煩,最后引發沈復一家被逐,失去了大家庭的遮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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