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治療(marital therapy)是在夫妻雙方都參與的情況下,以夫妻之間各種業已失調的婚姻關系問題(夫妻感情、溝通現狀、相處狀況等)為焦點,通過婚姻治療技術予以調整而達到夫妻和睦的心理治療模式。也稱夫妻治療(couple therapy),屬于特殊的人際關系治療。 通過婚姻治療處理婚姻危機,心理治療師一定要有多層次理解婚姻危機的觀念:導致婚姻危機通常不僅僅出于夫妻兩人的原因,多數情況下會涉及與夫妻有關的人際關系,尤其是與其他家庭成員和親友的人際關系,否則就難以把握婚姻危機的真相;一定要有著眼于夫妻關系處理婚姻危機的觀念,通過修正夫妻之間的人際關系來解決婚姻危機;一定要有系統、整體地解決婚姻危機的觀念,忽視夫妻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問題與婚姻治療過程中的反應,都難以修正夫妻之間的人際關系,也就難以真正解決婚姻危機。 在婚姻治療的整個過程中,雖然剛開始通常只有夫妻雙方的一方到場,但只要這一方的來訪者接受心理治療師需要進行婚姻治療的建議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在日后進行婚姻治療時都應該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參與,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把握雙方提供的信息和雙方的反應,使婚姻治療更有針對性,從而取得直接而確實的治療效果。當然,在婚姻治療期間,夫妻雙方的一方要求單獨與心理治療師交談,另一方可以也應該回避,與一方單獨交談獲得的隱私信息,除非交談一方同意在治療過程中向另一方公開,否則必須尊重交談一方的意愿而嚴格保密。同時,在婚姻治療過程中,凡涉及夫妻雙方的重大決定,一定要讓夫妻雙方自行共同決定,切不可自作主張,代行決定,即使以建議的方式也不可取。心理治療師只能對婚姻危機的本質進行分析和解釋,并調整夫妻雙方可能存在的與婚姻危機相關的認知偏誤。 婚姻治療采用的技術 1.了解產生婚姻危機的原因 婚姻危機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屬于婚姻動機不當,如締結婚姻是出于同情或報恩,而不是出于愛情,或締結婚姻是出于急于補償失戀的痛苦或對失戀對象的報復;有的屬于父母因觀念或生活習慣對女婿、兒媳過于干預或責難,使夫妻雙方難以適應復雜的家庭關系;有的屬于夫妻雙方在文化程度、性格、嗜好上存在較大差異,使雙方無法適應;有的屬于子女教育的觀點和方式存在明顯分歧;有的屬于家庭經濟問題;有的屬于自己或配偶的婚外情問題,等等。只有找到了婚姻危機的原因,才能使治療有針對性。因此,必須認真地傾聽夫妻雙方對婚姻危機原因的解釋和分析,然后加以歸納、總結,以取得共識。 2.化解負性情緒以緩和緊張氣氛 夫妻關系緊張必然通過怨氣、惱怒、不滿、失望、反感等負性情緒表露出來,如果不加以化解以緩和氣氛,婚姻危機就難以解決。化解的方法可視具體情況隨機應變。如果夫妻雙方原有或仍有一定的感情,就可以讓夫妻雙方追述彼此的優點與好處,以逐漸喚起舊情,消解目前強烈的負性情緒。如果雙方借追述往事而互相攻擊,就應該阻止他們繼續述說,以免強化負性情緒。如果雙方在認知上有偏頗,只看到對方行為消極的一面,例如妻子埋怨丈夫只知道賺錢而不顧家事,丈夫埋怨妻子整日嘮叨、啰唆,就應該指出雙方行為可理解的一面,以使雙方彼此理解和認同。例如可指出丈夫賺錢也是對家庭負責任的表現,少關心家事是可以理解的;妻子嘮叨、啰唆也是對丈夫關心的一種表現,因為太關心,所以就有點嘮叨、啰唆了。當然,同時要勸丈夫以后多操心一些家事,對家事不能不聞不問;妻子也要控制自己的嘮叨、啰唆行為,以避免丈夫產生誤解和逆反心理。 3.讓夫妻雙方自己提出改善婚姻關系的具體要求 夫妻雙方各自提要求應該建筑在雙方有了改善婚姻關系的誠意的基礎之上。具體要求應該自己給自己提,以使彼此看到對方的誠意,并進一步緩和緊張氣氛,同時可以正視和認真考慮自己確實應該改正些什么,以適應對方。如果彼此一味只對對方提要求,就會強化緊張氣氛。當然,為了彌補各方對自己提要求時可能存在的不足,也應該鼓勵在各自對自己提要求的前提下,彼此再對對方提出合理的、能夠做到的要求,以彼此滿足對方的要求。對于不合理或做不到的要求,心理治療師應作合情合理的解釋,以使對方更改原先的要求。在解釋過程中,千萬不能造成偏袒某一方的印象。 4.促使夫妻雙方重視交流、溝通以鞏固婚姻 夫妻雙方只有經常交流信息、看法,才能溝通心靈;只有心靈溝通,才能互相理解、互相謙讓,才能為對方著想,為整個婚姻著想。交流和溝通的基本方法是多談心,例如及時告訴對方自己掌握的有趣的或與家庭有關的信息,以使對方了解、分享;及時把握對方情緒、情感上的變化,并予以配合,以達到精神體驗上的默契;經常以體貼、關心的言語、表情和動作表示自己對對方的在乎,使對方感到自己在另一方心中的無可替代的位置;經常關心對方在精神和物質上的要求,并盡可能予以滿足等,這樣才能更加互相關心,更加看重婚姻和鞏固婚姻。 婚姻治療的注意事項 在婚姻治療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三點。 1. 要主動、積極地控制和處理治療過程中夫妻雙方的不良情緒與行為。 夫妻雙方作為一個群體,彼此的冷淡、激動甚至惡言相加,都會使對方產生相同的情緒與行為,心理治療師一定要主動關注,積極處理,以阻擋惡性反應,不能只是被動地靜聽傾訴,然后再慢慢解釋和指點,否則夫妻雙方一旦形成僵局,治療就難以繼續順利進行。 2.要兼顧雙方,嚴格保持中立。 要兼顧雙方,就既要聽取雙方的看法,不能忽視任何一方(要防止某一方毫無新意地滔滔不絕),又要達到治療后雙方的滿意度取得平衡。如果一方滿意度明顯高于另一方,就有可能會更加不滿意另一方,這樣就會導致治療上的失敗。嚴格保持中立就是要避免卷入雙方形成緊張關系的具體事件中而偏袒一方,任何偏袒一方的態度都只能引起夫妻雙方更大的爭執與沖突,都是婚姻治療的大忌。 3.重點應放在調整雙方的關系上。 調整雙方關系即設法改善雙方不適應的反應,消除彼此的緊張關系,為此,心理治療師應該有針對性地幫助當事人分析各種情況的利弊得失,如需要作出某種決定,必須由夫妻雙方自己作出。在婚姻治療中的任何決定,是在夫妻雙方都愿意通過這種心理治療來化解和消除婚姻危機的情況下作出的,因而作為婚姻治療,雙方只有在保持婚姻的前提下作出的某種決定才有意義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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