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話題主要來自這樣一個問題: “我們改造項目的自動噴淋遇到一個情況:消防局意見對中庭回廊的店鋪(1小時防火玻璃)內側,要求做2L/s.m噴水強度的密布噴淋。但設計院按照中II危險級別做的密布噴淋。現在消防局說我們的噴水強度達不到2L/s.m噴水強度。我們噴淋水泵的流量是30L/s。這是10年前的項目,現在要做改造。 請教,可采取什么措施符合消防局的要求呢?” 針對前面的討論(略),我們首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防火分隔水幕、防火冷卻水幕及防火冷卻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這樣解釋的: 故,本項目是為了冷卻防火玻璃達到防火分隔的作用,可以采用防護冷卻水幕或防護冷卻系統,而非設置防火分隔水幕系統。 該規范 5.0.14條水幕系統要求: 該規范 5.0.15條防護冷卻系統要求: 雖然防護冷卻系統對超過9m的噴水強度未有最高噴水強度1L/(s.m)限制。但從本項目描述來看,是保護中庭回廊的店鋪的防火玻璃,應該此店鋪的玻璃高度也不會超過9m,故噴水強度最大為1L/(s.m)。 該規范 5.0.15條文解釋: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如下: 1)該項目是可以設置防護冷卻水幕系統或防護冷卻系統冷卻,不需設置防火分隔水幕系統,噴水強度最大為1L/(s.m),估算增加消防用水量為15.2 L/S。(可與當地消防局溝通噴水強度2L/(s.m)的需求) 2)系統持續噴水時間不應小于系統設置部分的耐火極限要求,即為1小時。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5.3.2條規定: 3)若采用防護冷卻系統應獨立設置,是從水泵開始獨立還是僅報警閥獨立,規范沒有明確說明,看當地消防局要求。個人認為僅從報警閥獨立即可,水泵可以合用(可增加一臺20L/S的噴淋泵)。原因如下: 根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第6.2.1條規定: 以上僅是針對該問題的討論,可能不夠全面,如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歡迎提出您的觀點! 本篇文章由機電人脈原創首發,轉載請注明出處!感謝您的閱讀,如果您覺得對您有用,那就點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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