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本來是秤錘的名稱。因為衡量一件物品的輕重,必須用于秤錘系于秤桿,來回滑動,才能得到一個準確的重量,所以引申為權變、權宜,始有計謀的含義。 在古時候,人們通常以“權”與“經”相對而言。《孟子》說:“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意謂男女之間基本的行為規范是授受不親,然而為自己的長嫂落入水中,做兄弟的伸手拉她一把,就是權宜之計。 《春秋公羊傳》說:“權者,反于經然后有善者也”,即謂社會生活的最高準則是儒家所揭示的經義,與經義不符合卻能夠導致良好結果的方法則是權。 概括地說,經為至當不移的道理,權則是因事制宜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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