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是無關緊要的小事,可對我卻很重要。 那就是寫文章的方式。 ![]() 從未如此開闊的書桌 很久之前開始跟文字打交道,那時還不知電腦為何物,全靠手寫。曾經看過一個故事,講宋代某位詩人(好像是陳師道,但也可能不是,反正不管是不是,應該都是傳說而非實情),每次創作前,都會用被蒙頭,家人往往屏息不敢言,連家中雞鴨貓狗都不能發聲。待打好腹稿,起來一揮而就,根本不用修改。 這是何等令人神往的創作境界呀。然而我屢試不靈,基本都會昏睡過去,醒來不知自己原本打算干啥。 我寫文章,無論虛構或非虛構,均不喜列提綱,仿佛一旦想清楚了,反倒會喪失寫下去的動力。寫的時候,免不了反復調整字句順序,在紙上勾勾畫畫實所難免,加之字體難看,手寫,曾經是件不怎么令人愉快的事。 后來一接觸電腦就喜歡上它,覺得這玩意真棒,不管寫錯了什么,敲幾下鍵盤就刪得一干二凈;更重要的是,當熟練掌握打字技能后,打字速度明顯比手寫快。對急于記錄下靈感的人而言,這太重要的了。 在電腦鍵盤上不知不覺消磨了二十年,期間大部分時間是在工作,無樂趣可言,直到開始寫小說,打字的便捷確實感受獲益良多。 然而最近一兩年,情況略有變化。日常寫作每每出現拖延,究其原因,一方面當然是自律不足,寫上兩段,就忍不住起來泡茶逗貓翻書,浪費不少時間; 另一方面也跟思路暢達與否有關,有些時候思緒會進入死胡同。在電腦上打字,剛剛冒頭的想法會被瞬間揪出,呈現于屏幕。看似高效,實則有些想法并不成熟,根還沒扎好就脫離土壤,剩下的只有枯萎。 解決這個問題,我采用了一種返璞歸真的原始手法——對,你猜得沒錯,就是用手寫。 反正我有那么多鋼筆,墨水,筆記本,用起來就好啦。 忽略字跡美丑,只體會書寫過程。粗細適中的鋼筆尖滑過紙面的感覺,令人舒適。 最好是選擇常見的藍黑墨水,不會喧賓奪主。流動性好的墨水,字跡會呈現深深淺淺的斑駁效果,非中性筆可比; ![]() 近期常用這支筆和本子 F筆尖的金筆是首選,因為用慣了金尖鋼筆,鋼尖寫起來總感覺缺點什么。書寫漢字,日系鋼筆為佳,因為它的設計會考慮漢字筆畫,筆尖不會像德系鋼筆那么無腦圓滑; 以前喜歡在稿紙上寫,現在我會在筆記本上寫。選擇細方格頁面的本子,不要太厚,但紙要厚一些,既有一定的吸水性,卻不能洇墨。 剩下就是寫啦。找到之前卡殼的地方,起初信筆往下寫,然后就會發現思路越來越通暢。手寫速度本就不快,如泉水般的思路同樣慢慢從石頭縫里滲出,不久會積滿一洼,既不會太溢,也不會斷流。 與手寫過程恰好相當。簡直如同變魔術。 這種書寫方式令我內心平靜。 不夸張,當坐在桌前不緊不慢寫字的時候,以前容易走神兒的毛病消失了。臺燈光照亮桌上一小塊區域,關閉的顯示器漆黑一片,我好像回到很久之前的某個時刻,這感覺還真是妙不可言。 而且成果不差,每天輕松能完成兩三千字。 積攢到一定程度,開始動手把寫好的文字錄入電腦,這是個輕松的過程,但也會有重大修改,往往紙上的整段整頁文字都被剔除,因為忽然就覺得不合適了。可是沒關系,最終呈現在屏幕上的文字相當緊湊整潔。 因為這個經驗,有時候我也在想,當人類大步往前走的時候,丟棄在身后的那些東西,是否果真都是無用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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