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世界噪音日”,讓我們一起來看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大數據分析,透過聲音看生活。 數據顯示,2492件糾紛,其中1443件要求賠償損失,934件要求支付費用,384件要求停止侵害,133件排除妨害,132件要求賠禮道歉。其余的有消除危險、消除影響、修理等。 數據顯示,2492件糾紛,空調機引起的達到了1017件,占比40.81%;裝修引起的有911件,占比36.56%;因排水發出噪音的糾紛有20.86%;其他如小孩吵鬧、唱歌、運動等發出的噪音僅有52件,占比2%。 這反映出,安裝的空調、裝修房子產生的噪音,長期持續,無時無刻不存在,因此對人們的生活影響巨大,讓人難以忍受。相反,人們的生活噪音,短暫以至于能夠容忍。 噪音會影響人的神經系統,使人變得煩躁易怒,影響睡眠,造成疲勞,無心工作學習,140分貝以上的噪音(煙花爆竹的聲音)會引起身體不適,嚴重時會損壞人的聽力,甚至誘發多種疾病。 噪音已對我們的生活、身體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尤其是鄰里之間發出的噪音,無時無刻不影響著我們的生活質量。 數據顯示,上海市因噪音引發的鄰里糾紛較多,其中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了196起和234起;其次是北京市, 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審理了85起和99起;遼寧發生該糾紛的數據排名第三,其中沈陽市發生了113起。 只有26.03%的案件原告獲得法院的支持,33.69%的獲得部分支持,40.28%的不受法院支持。 民事案件中,原告負有舉證責任,對自己的訴請要提供證明。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40.28%原告不受支持,可能與舉證困難有關。 在2015-2020年,共有2492起公開的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案件,基層法院審理了64.95%的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中級法院審理了33.80%,高級法院審理了1.25%;一審案件有1622件,二審810件;做出判決的案件有1560件,有703件維持原判,駁回起訴的53件。 可見,在日常生活中,三分之一的噪音引發的相鄰關系糾紛,在一審法院并沒有被化解。 ![]() ![]()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條 業主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 面對施工噪聲、交通噪聲這樣的“大老虎”,以及身邊鄰里噪聲這樣的“小蒼蠅”,普通居民該怎么做才能維護自己安寧的生活? 首先,要明確自己有哪些權益。 鄰里之間的噪聲污染,侵犯了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權。民法典在體系安排上將安寧權歸位于人格權項下的隱私權。 ![]()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隱私權】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 除了《民法典》的規定,各省市也有自己規定。比如北京市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有噪聲的裝修。 其次,遇到噪聲如何解決? 一、居民可以直接向居民委員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等組織投訴。縣官不如現管,由居委會出面解決,既能避免與鄰居的正面交鋒,更具有威懾力,比自己與鄰居溝通的效果好太多。 二、積極向環保部門舉報。撥打環境保護部12369環保舉報熱線。 三、選擇報警。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 四、向法院起訴。 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廣場舞擾民,鄰里噪聲、狗叫等都屬于侵犯安寧權的行為,此類行為在過去最多只能借助相鄰權來維權,但舉證門檻高、難度大,在《民法典》實施以后,可以直接依據安寧權來維權,要求判決侵權方來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在內的法律責任。 熱點大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