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么穩贏的官司也要請律師?
答:1、有些官司,在當事人看來是穩贏的。比如民間借貸糾紛,有借條、有轉賬憑證且沒有過期。看似無需請律師代理。
2、可是,很多當事人一輩子也沒打過官司,身邊的朋友也沒有經驗,無處借鑒。雖然互聯網上有各種各樣的打官司的知識介紹,還有各種法律文書的版本。但是作為當事人心里沒譜:光靠自己弄可弄得好,萬一搞砸了怎么辦?
3、事實上,打官司涉及到很多的流程,如寫起訴狀、立案、繳費、調取證據、整理證據目錄。開庭時法庭調查時發問及回答問題、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如果還有管轄權異議,公告送達,申請各類鑒定。當事人不要說如何操作。可能連這些詞語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4、請個律師代理案件,事情就簡單了。談好了律師服務費的價格,簽好了委托代理協議,什么事都交給律師去辦。當事人不時過問一下案件進展就可以了。遇有不清楚的問題,還可以隨時向委托的律師咨詢。
5、一句話,請律師代理案件,省事,保險,心里踏實。 每天學點法律知識,關注普法公眾號“律贛州”。如需法律咨詢,請直接留言或撥打13767729175(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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