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燃氣安全管理,規范燃氣經營和使用行為,預防燃氣事故的發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根據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燃氣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2018年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力杜絕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對燃氣安全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等非法行為。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燃氣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行動。督促管道燃氣企業加強管線巡查和設施維護,強化安全使用知識入戶宣傳。做好燃氣企業危險源監控工作,加強對燃氣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實行持證上崗,確保持證上崗率達100%。 (二)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開展打擊“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儲存液化氣專項行動。整頓燃氣市場以次充好的不良行為,嚴厲查處小瓶倒罐、倒殘和非法大量儲存液化氣的行為,嚴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檢、檢測不合格的鋼瓶。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氣企業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氣企業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隱患,要及時書面上報。對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的非法經營戶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況書面報市住建局燃氣管理辦公室。 (三)集中檢查階段(9月20日-10月10日)。組織相關職能單位,按照《省城鎮燃氣安全檢查標準》,對燃氣管道經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查資料,現場檢查),全面查處、取締無證照非法經營戶。 (四)總結驗收階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單位對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問題,并制定、落實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11月底前報市住建局燃氣管理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市燃氣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全縣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建局紀檢組書記擔任,副組長由住建局安全科負責人擔任,成員安全科科員,具體負責燃氣安全日常管理及專項整治工作。 (二)營造宣傳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等各類媒體,對抓得好的企業及時進行正面宣傳表揚,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對自查自改不落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向社會公開曝光。 (三)從嚴監督檢查。嚴格開展檢查,廣泛開展明查暗訪,深查安全隱患和整改情況,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重大隱患要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并逐級上報。對沒有開展專項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從嚴處理;對無證照銷售液化氣的非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2篇為了貫徹落實省政府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聯系會議《關于印發山西省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價錢道路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源頭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險貨物燃氣運輸突發事故發生,現在全公司內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總要求,按照燃氣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氣生產、銷售、運輸、儲存、使用等各單位和環節存在的隱患和漏洞,重點整燃氣市場存在的難以根治的頑癥,切實把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加大宣傳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管理體制,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的范圍及重點 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專門力量,對全公司范圍內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按照“不漏場所、不漏部位、不漏隱患”的標準和要求,及時發現問題,徹底整改隱患。 (一)專項整治的范圍: 公司車輛途經的路段。 (二)專項整治的重點: 公司全體車輛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規定、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車輛一律停運整頓; (二)必須加裝燃氣泄露報警器、強制通風等裝置 (三)必須淘汰超期限未檢驗液化石油氣鋼瓶。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宣傳階段 集中宣傳開展燃氣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的意義、整治范圍重點、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氣知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 開展自查,和供氣單位共同協調整治存在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整治范圍及重點、工作要求,認真抓好落實。工作中要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對于重大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在案。 (三)總結驗收階段 。各責任部門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要認真總結驗收,并做好回頭看、查死角工作。 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第3篇為貫徹落實近期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深入推進城鎮燃氣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整治,根據2017年城鎮燃氣管理工作計劃,結合我市城鎮燃氣行業實際,制定2017年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圍 燃氣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瓶裝燃氣經營和送氣服務,液化氣鋼瓶流通,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 二、整治目標 進一步促進燃氣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無證經營、跨區域經營等非法經營瓶裝燃氣行為發生,全面規范和統一送氣服務管理,管控液化氣鋼瓶市場流通,嚴厲打擊燃氣器具安裝維修違規行為,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燃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三、工作任務 1、督導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2016修訂)宣貫,加強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對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好規章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宣傳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等各項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負責人認真履行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職責。 2、整治瓶裝燃氣經營秩序。依托建立的聯席會議制度,分時段聯合相關部門集中開展瓶裝燃氣無證經營、跨區域經營、違規儲存、違規充裝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協調公安部門加大對瓶裝燃氣非法經營中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懲處力度,合力開展瓶裝燃氣“打非治違”,有效遏制瓶裝燃氣市場非法經營行為。 3、開展送氣服務專項治理。重新梳理送氣服務人員,提高準入門檻,開展送氣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制作核發新格式的送氣服務上崗證。從事瓶送氣服務的車輛必須登記在冊,統一車輛外觀,送氣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統一著裝。嚴厲查處無證從事送氣服務和送氣服務人員到非本企業氣站充氣等違規行為。 4、抓好液化氣鋼瓶流通管理。聯合質監部門推進社會鋼瓶置換,逐步將“用戶產權”鋼瓶轉變為“企業產權”鋼瓶,并推廣使用智能角閥鋼瓶,通過鋼瓶的管理從源頭上規范市場經營。同時聯合質監部門嚴厲打擊充裝非自有產權鋼瓶違規違法行為,全面落實液化石油氣灌裝站只能充裝本企業自有產權氣瓶的規定。 5、嚴厲打擊燃氣器具安裝維修違規行為。督促燃氣供應企業及時上報點火通氣時發現的無資質安裝案件,嚴厲打擊無資質安裝維修、資質掛靠(出賣)、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等行為。定期公布更新合法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企業和人員名單,認真落實燃氣器具安裝維修合格證制度和用戶點火通氣前安裝維修合格證備案制度,嚴肅查處給無燃氣器具安裝維修合格證用戶通氣行為。 四、組織領導 市城鄉建設局成立全市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和協調,具體負責市直管范圍內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長由蘇文奇副局長擔任,阮家明、徐文忠、盧浩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燃氣管理辦公室。 各縣(市、區)成立轄區內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轄區內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底前)。各地根據各自的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進行動員部署,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宣傳,督促燃氣企業在本企業做好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 (二)整治實施階段(4月—11月)。各地根據本地區制定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開展各項整治活動。市區工作計劃為:4月至10月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治理階段,4月至5月為非法經營瓶裝燃氣、液化氣鋼瓶流通集中整治階段,6月至7月為送氣服務違規行為、液化氣鋼瓶流通整治階段,8月至9月為燃氣器具安裝維修違規行為集中整治階段, 10月至11月為各項整治活動回頭看階段,整治期間市城建局將組織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 (三)總結評估階段(12月)。各地回顧總結全年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和應用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點,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專項整治具體工作責任和責任人,確保整治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協作,嚴格執法。各地要建立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利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平臺,充分發揮部門聯合整治的成效。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和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 對非法經營瓶裝燃氣、違規送氣服務等行為必須給予立案查處,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影響安全運行的企業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 (三)多措并舉,提高實效。各地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時,要采用專家會診、區域互查、座談交流、突擊檢查等有效工作方法,要注重與日常安全檢查、許可證換證、投訴舉報調查等工作相結合。同時各地要加強企業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切實達到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請各地于3月底前將本地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2月上旬將本地全年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書面報揚州市燃氣管理辦公室。 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3篇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薦度: ![]() ![]() ![]() ![]() ![]()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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