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榜樣! ——隨說“谷愛凌熱” 文/王新民 “冰墩墩”,火了!“谷愛凌”,熱了!……北京冬奧,誕生了童話,締造了神奇。 眾多年輕人點贊、“熱”捧谷愛凌。好事呀!誠如黃健翔先生“推特”所言:“意義非凡。”不啻錦繡無比、畫圖難足! 沒錯。它表明,谷愛凌諸多優秀品質,例如,深根固蒂之中華情結,登高望遠之人生目標,篤學善思之治學態度,攻難克艱之事業精神,等等,廣為嘉許。時代,恒常明正德、意、行;青年,永遠崇尚真、善、美。此乃興旺現實之固本、璀璨未來之浚源! 但,“熱”中持冷、鬧里存靜,當屬必需。 切忌“偶像”。 尊敬、崇拜一個人、一件物以至一個民族,皆正常,也很好。但以“偶像”視之,便令人憂虞。 用木頭、泥土等雕塑成為神像,然后敬奉眼前、迷信心間。你想,“偶像”之由來,畢竟邪乎。它分明已將崇敬之對象神化、圣化以至異化了!君不見,“詞典”對其釋義,便有一條:“比喻盲目崇拜的對象。” 想起“人間魯迅”。 “當再度被賦予形體的時候,這個始終屹立于人間的猛士,卻不止一次地經過有意無意的鋪墊與雕飾,成了奧林匹斯山上的宙斯……”是的,真正的巨人,為什么不讓其“活在時間的濃度里”?之于魯迅,我們不需要宗教式膜拜!正確舉動是,從先生作品里,激發摸索真理之渴求,汲取奔赴生活之勇氣,燃燒變革現實之熱情…… 深愛“榜樣”。 “我不想做一個偶像,我希望能給女孩們做榜樣。”你聽,少年老成,谷愛凌說得多好! 的確,“榜樣”,接地氣呀。依“榜”視“文”,以“樣”畫“瓢”,具體且生動。“榜樣”學習,切實而效卓。 又是一年一度頒獎“感動中國人物”時。種種感動,由衷而發。“我懂你'共同途’的意思,我是以后50年適合了你的屬望,我相信你也會滿意。”提及已故同窗好友鄧稼先時,楊振寧先生總是一腔懇眷。科學泰斗,也是人啊!這些人物,如果常多“榜樣”而非“偶像”,青年便容易成熟、成長、成功。 還想說一層,“榜樣”,畢竟還是“他律”于己。 姚雪垠已逾80高齡,口述寫作長篇小說《李自成》時,曾說:“如果姚雪垠連姚雪垠都感動不了,就別指望感動讀者。”所以,哪一天能以自己為“榜樣”了,做人庶幾“臺上玩月”,始得“乾坤”。 以上議論,是為隨說。如有不當,敬請斧正! ![]() ![]() 附:題目 冬奧會奪金后,谷愛凌回應外界說:“我不是天才,我是好好努力出來的。我不想做一個偶像,我希望能給女孩們做榜樣,讓她們覺得愛凌能做到的,自己也能做到。” 著名體育評論員黃健翔在社交媒體上寫道:“谷愛凌成為年輕人的榜樣和跨界偶像,對于這個時代來說,意義非凡。” 以上材料引發你怎樣的思考和感悟?請據此寫一篇文章。 要求:選準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不得泄露個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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