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嘉(梅林):張浚隆興北伐及歷史意義(四、五) ![]() 劉嘉,網名梅林,重慶人。曾就職于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訪學于日本明治大學,現任職于重慶出版社,著有《張浚大傳》《鯼環閣》等。 (一)得失兩悠悠 隆興北伐,大的目標是收復中原,恢復太祖時代的偉業,然而其具體的戰略計劃又有什么得失呢? 前面提到辛棄疾到建康向張浚提出了具體的北伐建議,利用水陸兩路,趁著金國重兵屯駐河南陜西的機會,兩路大軍直指山東,聯絡山東河北地區的起義義軍,傳檄河朔諸郡,一舉而破趙舉燕,“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身前身后名”。 鑒于后來隆興北伐的失利和辛棄疾在人們心中的地位,于是很多人指責張浚剛愎自用,沒有采納辛棄疾的意見才遭致失敗。 然而辛棄疾的計劃,就真的可行嗎?紹興三十二年冬,陳俊卿上疏也主張進攻山東:“兩淮事勢已急,盍分遣舟師直搗山東,彼必還師自救,而璘得乘勝定關中,我及其未至,潰其腹心,此不世之功也。”但這里出師山東的目的,是調動陜西河南地區的金軍使中原空虛,同時幫助吳璘,主攻方向還是河南。對此,史浩反駁道:“況淄、青、齊、鄆等郡,雖盡克復,亦未傷彼。彼或以重兵犯兩淮,荊、襄為之牽制,則江上危如累卵矣。都督于是在山東乎?在江上乎?” 張浚雖未采納辛棄疾計劃,卻吸取了他的一部分合理化建議,在福建組建舟師從海上威懾山東半島,遣張子蓋屯兵淮上與之遙相呼應。可惜這個計劃未能實施便遭到史浩的沮擾,最后無疾而終。 張浚的計劃是通過陳俊卿和李顯忠之口說出來的,其重要的出擊方向是河南,第一步奪回汴京,鞏固黃河以南地區。汴京的收復具有象征性意義,這里是北宋的都城,將會極大地振奮士氣和全國民心;第二步是向西發展,奪回陜西,在那里招兵買馬,然后跨過黃河東進,進軍河東(山西)。同時奪回山東,與山東河北的義軍相聯系,夾攻河北,一舉攻克燕京,連同太祖太宗夢想中的燕云十六州一舉克復。 理想很豐滿,但實施起來卻困難重重。在軍隊戰力金強宋弱未改變的形勢下,即使達成了第一階段的目標收復汴京,在河南陜西金國兩大重兵集團的夾擊下,誰能保證汴京守得住? 而在具體的行動中,宋軍人心不齊,各行其是,缺乏全國統一指揮協同作戰的弊病再次顯露無疑。在李顯忠、邵宏淵出兵的時候,西部的吳璘孤軍攻克德順軍后,得不到東部任何的配合,在遭受重大損失后已經被迫撤回河池;兩淮地區的軍事行動,能得到長江中游荊襄地區的軍事配合至關重要。當兩淮出師時,孝宗詔令統率荊襄兵馬的大帥汪澈出兵配合行動,汪澈卻因為不贊同張浚的北伐計劃而按兵不動,而都督江淮東西路兵馬的張浚卻管不了湖北、京西宣諭使汪澈,結果是,只有兩淮一路孤旅出師。當符離師潰以后,汪澈才建議把荊襄的兵馬交張浚指揮,卻已是馬后炮了。 像這樣大規模的國家行動,都敢于不遵號令,自行其事,這樣散漫的組織紀律和執行力,如何指望能夠北伐成功? (二)不堪負重的財政 如此宏大的戰略設想,需要龐大的經濟實力做后盾。我一直有心了解一下南宋的財政狀況與恢復戰爭之間的關系問題,惜一直未得暇余,那是需要專文來作出研究的。僅憑我掌握的材料,南宋的財政,是無力支持大規模的北伐戰爭的。 旅美華人歷史學者黃仁宇先生,善于從財政與稅收等技術的角度來看待中國歷史。他在研究宋代歷史時認為,北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的變法,就是企圖以現代金融管制方式來管理國家,而其目的,無非是想借由經濟力量來支援國防軍事,以應付來自遼和西夏的威脅。而到了南宋時期,“開封既已陷落,南宋朝廷的軍需問題極為緊迫。如果此時杭州擁有具實際力量的商業組織,毫無問題的,即會被接收過來,以作軍隊補給之后勤機構。而事實上朝廷只能以增稅和臨時挪用的辦法解決刻下問題,此類權宜之計在短時間內一再出現:所謂'經制錢’者,即為經理節制一路財物之官經手的公費;'月賬錢’為每月公費內強迫節省的余款;'板賬錢’可以說是一種特別賬目,以各種附加混合編成。而事實上這些名目很少實質上的區別,凡是現有的各種稅收,一律按成數另增附加,總數由各地方分攤。行政之收入,例如輸款贖罪,也提高征收;其他有如告狀時之狀貼費和許免證費也類似。這些辦法仍不能供應時,只能以增發紙幣對付……而因其缺乏適當之存積金,其貶值愈來愈甚,因之使民間蹙額,而貨幣貶值也增加政府本身之困難。這也是促成南宋衰亡的一大原因。” 兩宋皆實行募兵制,禁軍、廂軍、屯駐大軍等都實行招募,需要一筆巨大的軍餉開支。它不同于唐代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府兵制,那是一種兵農合一的制度,平時耕種,戰時自備武器出征,國家可以節約一大筆開銷。宋代政府的軍費支出捉襟見肘,所以紹興初,朝廷大力鼓勵屯駐軍屯田,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一旦戰事大起,宋廷即使舉全國之力也難以持久支撐戰爭費用。反觀金國,實行猛安謀克制度,那是一種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每300戶為一謀克,十謀克為一猛安,即3000戶人口,平時放牧生產,戰時自備兵器馬匹出征,其戰爭開銷比南宋的壓力相對要小一些。 建炎年間張浚經略川陜,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用西部的錢糧來支持東部的防御。因此張浚一到川陜,就起用宋代著名理財專家趙開,任命為宣撫處置使司隨軍轉運使,專主四川財賦,在成都大變酒法,后又變鹽法,印刷紙幣,“時張浚荷重寄,治兵秦川,經營兩河,旬犒月賞,期得士死力,費用不貲,盡取辦于開。開悉知慮于食貨,算無遺策,雖支費不可計,而贏貲若有余。”除了治理川陜的巨大開銷,張浚還向朝廷援助銀錢以助抗戰。即使如此,要支撐起龐大的戰爭開銷亦是不能。富平開戰時,為了準備龐大的后勤保障,“浚又貸民賦五年,金銀糧帛之運不絕于道,所在山積。” 紹興十年(1140年)金兀術渝盟,率兵分四路南下,宋廷開始了全面反擊,岳飛、韓世忠、劉锜、張俊、王德、楊沂中等宋將齊上陣,戰火燃遍了江淮地區。當時張浚正在福州任上,作為一個地方官為國事日夜忙碌,其中一項就是為國家籌措資金。十一年(1141年)三月一日,他通過出賣官田、勸誘寺院變易度牒等形式,籌措得銀錢63萬緡全部運送杭州以助軍資。可見這樣的大規模戰爭,財政問題是宋廷難以承受之重,需要地方出賣官田及變賣僧人度牒等方式來籌措資金。客觀地分析,辜且不論當時岳飛有無軍事實力“直搗黃龍”,單是軍需費用就難以支撐他的宏大理想。 隆興北伐時,據周密《齊東野語·符離之師》,“既而督府乏用,欲取之民,浩曰:'未施德于民,遽重征之,恐賊未必滅,民貧先自為盜。必欲取民,臣當丐退。’上為給虛告五百道,且以一年歲幣銀二十五萬兩添給軍費。”據統計,當宋軍攻占宿州時,“時符離府軍中,尚有金三千余兩,銀四萬余兩,絹一萬二千匹,錢五萬緡,米、豆共糧六萬余石,布袋十七萬條,衣絳、棗、羊、少各一庫,酒三庫。”結果符離兵敗后,“一夕大潰,器甲資糧,委棄殆盡。” 農耕經濟時代,一個國家的人口數量與其財政稅收有直接關系,由此我們看到,在隆興和議的討價還價中,宋金雙方一個重要的爭議,就是兩淮地區已經南遷人口的歸屬問題,這也從一個側面窺見到雙方財政的緊張狀況。 由此可見,當時南宋的經濟狀況,很難支持起張浚宏偉的恢復藍圖,這也是南宋北伐戰爭難以取得成效的一個重要方面。戰爭,打來打去,最終拼的是經濟實力。 (三)“帥與將”和“君與臣” 清代史學家趙翼,對隆興北伐有過一段評論:“軍潰而歸,中原鼎沸。南有魏勝、李寶之起義,北有移剌窩翰之叛亂,金世宗雖賢,登極未久,國勢易搖。宋則孝宗為君,張浚為相,皆銳意恢復者。使有韓、岳諸人,以訓練之兵,討離攜之眾,自當大有克捷。而諸宿將已無在者……所恃李顯忠、邵宏淵輩,望輕才薄,才得靈、虹,至宿輒大潰,于是三京終不可復,此又一失也……后則有君相而無將帥,此固天意所以分南北也。” 按趙翼的說法,君主、宰相都銳意進取,形勢對南宋有利,假如當年韓世忠、岳飛、劉锜等紹興年間的名將俱在,自當有所收獲。可惜他們一一都不在了,所倚靠的只有李顯忠、邵宏淵之流,安得不敗? “有君相而無將帥”,這是趙翼評價符離之潰的核心。假如看看李、邵在戰時的表現,尤其邵宏淵的表現,則不得不相信這也有幾分道理。邵宏淵不說他,單看看張浚所倚恃的李顯忠,身負國仇家恨,作戰勇猛,志向也高遠,可惜他也未能逃離人性的弱點——貪財。 古有言: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則天下太平。其實武官除了不惜死,也需要不愛錢。在攻下宿州城后,李、邵二人及部下分搶財物的吃像已十分難看,而這些分搶得的財物,一多半進了李、邵二人的私囊。師潰被貶后,史書中多次出現了收繳李顯忠、邵宏淵侵吞官銀的記載。有將如此,安能不敗? 這次符離之敗,其實也僅是此次隆興北伐宋金之間的第一次交手,宋軍之敗也僅僅只有淮西一路,總共才六至八萬人的規模,就整個宋金戰局而言,南宋應該還有機會,關鍵看統治者最后的決心。 對此,辛棄疾在他后來寫給孝宗皇帝的那篇著名的《美芹十論·久任第九》中,向宋孝宗展示了自己的觀點:“而頃者張浚雖未有大捷,亦未至大敗,符離一挫,召還揆路,遂以罪去,恐非越句踐、漢高帝、唐憲宗所以任宰相之道。”因此他提出,希望孝宗任人,應該學習越王勾踐和漢高祖劉邦用人不疑,持之以恒,勾踐之用范蠡,劉邦之用張良,皆是“驟而勝,遽而敗,皆不足以動其心,而信之專,期之成,皆如其所料也。”可惜看看孝宗皇帝后來的表現,其心也早已動搖了。 另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那就是自趙宋立國以來一直對握兵重臣的提防。宋太祖趙匡胤黃袍加身得到政權,因此實行重文輕武政策,對手握重兵的權臣特別加以防范。《紹興和約》的簽訂,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由于南宋初年抵抗金兵那個特殊時代形成的駐屯軍,帶兵將領的部下,多由私家部曲和親信組成,如岳家軍、韓家軍、張家軍等,這些軍事集團一直是趙構的一個心病,通過議和,他逐一削去了那些手握重兵的將領的兵權。 隆興北伐時期,那些重要軍事將領一一辭世,張浚成為那個時代碩果僅存的老臣,想當年他宣撫川陜都督江淮,在宋軍中威望卓著,老部下遍天下,很多親手提拔的人員現在都成為一方大員執掌重兵。例如西部的吳璘,那是張浚宣撫川陜時從軍中破格提拔上來,哥哥吳玠成為涇原軍統制官,弟弟吳璘成為執掌張浚帳前的親兵統領,屬于心腹中的心腹。吳氏兄弟后來皆成為捍衛西部安全的定海神針。隆興北伐前夕,吳璘身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在西部組織了重大會戰;其侄子吳拱(吳玠長子)率軍東戍襄陽,后升任鄂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制,成為南宋中部防線的主要軍事統帥,地位相當于紹興初年的岳飛。淮東招撫使李顯忠,屬于先后從金國和西夏國反正過來的將領,在南宋沒有根基。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張浚受命判建康府沿長江東下,發生了虞允文的“采石磯大捷”,李顯忠接過兵權后駐扎在池州(今安徽池州市),張浚棄舟登岸,首訪了李顯忠的部隊,部隊士氣高漲。以當時張浚在軍中的崇高威望,沒有根基的李顯忠自然而然成為了張浚的親信,在隆興北伐中頗受張浚器重。這樣的將領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 如果說銳意進取的年輕的孝宗皇帝一心撲在恢復大業上,那個居住在德壽宮中的太上皇趙構不可能對這一切視而不見,當張浚重新掌握重兵以后,必然對他加以防范,對他的行動加以限制。雖然退居二線,但趙構能量依然強大,一些帶著重要事件回朝的人物,他都要在德壽宮中親自召見。隆興元年冬,盧仲賢帶著金國的議和條件回到臨安,舉朝嘩然,張浚急遣張栻還朝奏請堅拒此條件。張栻回到朝中,趙構就在德壽宮特別召見了張栻,對他說:“'說與卿父:今日國家舉事,須量度民力、國力。聞契丹與金相攻,若契丹事成,他日自可收卞莊子刺虎之功。若金未有亂,且務恤民治軍,待時而動可也。’”這可視作是趙構對張浚的提醒或警告。有鑒于隆興北伐過程中邵宏淵的離奇表現,這是否有一定趙構的因素在其中?在沒找到確鑿的史實證據之前我不敢妄加揣度,但趙構的存在,無疑在各方面都增加了張浚的困難度。 (一)維護國家統一,是我民族孜孜不倦的永恒追求 岳飛曾經填過兩首《滿江紅》,“怒發沖冠,憑欄處,瀟瀟雨歇”。這一首可謂是老少咸知;而另外一首,知之者卻少了許多:“遙望中原,荒煙外、許多城郭。想當年、花遮柳護,鳳樓龍閣。萬歲山前珠翠繞,蓬壺殿里笙歌作。到而今、鐵騎滿郊畿,風塵惡。兵安在,膏鋒鍔;民安在,填溝壑。嘆江山如故,千村寥落。何日請纓提銳旅,一鞭直渡清河洛?卻歸來、再續漢陽游,騎黃鶴。” “遙望中原”,這一首《滿江紅》形象地道出了當年的形勢,道出了當時的人心所向。在煙塵滾滾的金國鐵騎追逐下,人們扶老攜幼,逃離了世代居住的家園,可是身在溫暖潤澤的南方,南逃的人們及他們的子孫,對北方的故土依然懷有強烈的眷戀。“行在”,皇帝臨時居住的地方,這個詞被安放到了杭州臨安府,它的意思是說,皇帝來到南方巡視渡假,只把這兒當做短暫的逗留,終究還是要回到原本屬于自己的地方。 于是,在國土淪喪,黎民涂炭之際,尤其在主戰派占據上風的時候,同仇亂愾的南宋軍民,把收復中原,重歸故土的希望,化作了北伐陣前的聲聲怒吼,化為了刀光劍影中的拼死博殺。 在岳飛的時代,像他這樣的英雄人物還真是不少,可最終,岳飛超越了所有人,一騎絕塵走向神壇。他其實是一種象征,寄寓了中國人心中美好的大同理想和不屈的民族精神,寄寓了我們這個民族渴望國家統一天下安康的團圓夢想。 隆興北伐,正是這種理想的又一次實踐。 南宋朝廷以北方疆土的支離破碎,換取了南方一隅的短暫和平,然而正是那一紙《紹興和約》,使多少仁人志士的遙望中原,只望到了一個虛無的夢。岳飛屈死在風波亭,劉子羽在“國恨家仇”的呼喊中魂逝五夫里黑沉沉的天空,只有張浚走出來了,他走出了那一堵封閉的高墻,夜雪孤舟,大江一粒,氣吞山河。 “一軍見浚,以為從天而降。”“衛士見浚復用,至以手加額。”這是消失了24年后,張浚突然出現在將士們面前時他們驚喜的表情。是呵,人們等待得太久了,一次次遙望中原,一次次夢碎北方。張浚不是神,可人們愿意創造一個神,把山河一統天下歸心的理想托付于一個精神載體,把收復中原回歸鄉梓的夢望寄寓在一個現實化身。 就如同后世對岳飛的頂禮膜拜一樣,當時人們對張浚所寄予的厚望,是我們這個民族對國家統一天下太平孜孜不倦的永恒追求。 隆興北伐,再次喚起了一個團圓的夢! (二)藉由隆興北伐開創的局面,一批能臣走上歷史舞臺 隆興北伐,創造了一個新的政治局面。 自紹興和議后,以秦檜為首的主和勢力長期占據著南宋的政治舞臺中心,這是一支保守的政治勢力,他們雖然在社會秩序和經濟建設上有一定成就,但他們聽不進不同意見,對不同政見(尤其是主戰)人士進行人身迫害,屢興大獄,牽連無數,人人自危,中興名相趙鼎被迫害致死,張浚、胡銓等也幾乎不免。更有甚者,由于憎惡張浚,凡是蜀籍人士都遭到排擠不得重用,像蜀中仁壽人虞允文,直到秦檜死后才被高宗召見。除去極端的例子,著名愛國詞人張孝祥的經歷,可以說明秦檜當政時的政治生態。 張孝祥是歷陽(今安徽和縣)人,自幼聰穎好學,過目不忘,下筆頃刻數千言,16歲入圍鄉試,被薦為第一名。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張孝祥參加廷試獲第一名,考官事前已定下秦檜之子秦塤為第一,張孝祥第二。高宗閱秦塤的卷子,見上面的話都是平時秦檜所言;而閱張孝祥的試卷,頗覺“詞翰俱美”。于是便把張孝祥提拔為第一名,秦塤只得到第三名。秦檜對此敢怒不敢言,卻已懷恨在心。當他得知張孝祥之父是張祁,而張祁又與胡寅交好,秦檜則一向怨恨胡寅,于是便暗示諫官誣陷張祁有謀反企圖,張孝祥連同其父一起入獄,直到秦檜死后才得免。 這樣的政治生態,在孝宗即位后終于得到改善。紹興三十二年秋,張浚應詔入朝,被委以重任。他首先就舉薦了一批杰出人士,像陳俊卿、唐文若、汪應辰、王大寶、胡銓、張孝祥等,或入幕府,或入朝召對,朝中政治氣候為之一新。 隆興元年十二月,張浚再度被任命為右相。這次為相只有短短5個月,他卻抓住機會,為國家舉薦了一批杰出人才,而且據各人的特長分別擬訂了任職方向。前面已引《張魏公薦士》一文,對此作了詳細記錄:虞允文、陳俊卿、汪應辰、王大寶、張闡“可備執政”;劉珙、王十朋、杜起華“宜即召還”;胡銓“可備風憲”;張孝祥“可付事任”;馮時行、馮方“可備近臣”;林栗、王侍郎、莫沖“可任臺諫”。 文章最后說:這些人“其后悉為名臣,終孝宗朝不顯用者數人而已”。這其中,陳俊卿、虞允文先后成為孝宗朝的丞相。 這是張浚為國家做的最后一件大事。9個月后,他病逝在致仕的回家途中。 (三)隆興北伐,為南宋爭取到一個相對較好的結果 終南宋一朝,宋廷共與金國簽訂了三次和約,這三次和約的內容,對了解隆興北伐的歷史意義頗有幫助。 表:紹興、隆興、嘉定和議內容比較
通過上表,這三次和議的內容一目了然。比較這三次和議,本質上都是割地納貢,性質上差別不大,但程度上卻有區別。 首先在“正國禮”方面,紹興和議是納貢稱臣,帶有附屬國的意味;隆興和議在這方面有所進步,金與宋的關系由“君臣”關系改為“叔侄”關系。君與臣的關系,等同于父與子的關系,南宋完全淪為金的附屬國,帝王只是“兒皇帝”;叔與侄,距離“兒皇帝”的地位稍有改善;嘉定和議則有所退步,改為了伯與侄的關系。 其次在納貢名稱上,“歲貢”與“歲幣”雖然只有一個字差別,但其內含卻大不相同。一個是臣子向君主進貢,一個是國與國間的援助。隆興北伐,使南宋在國家地位的爭取上大大地前進了一步。 第三在割讓領土方面,一次比一次多。隆興和議恰如《宋史·湯思退傳》所評論的那樣,若是堅持抵抗不動搖,商、秦二州或可避免; 第四是歲幣數額方面,隆興和議是最少的。值得一提的是,嘉定和議簽訂的時間,正是金國遭到蒙古人攻擊節節敗退的時候,抱著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心態,金國人大大地敲了南宋一筆。 第五在附加內容方面,隆興和議取得了最好的成果,使北伐過程中張浚所招納的遺民人口得以保全。 客觀來講,以歲幣的方式換取國家的平安,從宋真宗時的澶淵之盟起就開了先例,雖然宋廷以每歲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的代價換取了和平,但宋遼雙方約為兄弟之邦,國與國之間是平等關系。所以,仁宗時與西夏訂立慶歷宋夏之盟時就毫無心理負擔,而且大宋每年是以“賜予”的方式給予西夏白銀7萬5千兩、絹15萬3千匹、茶3萬斤,李元昊向宋稱臣。比較起北宋時代的盟約,南宋無疑是屈辱的不平等條約,但是在這三個屈辱的和約中,以隆興和議程度最輕,這無疑是孝宗和張浚等人堅持抵抗的結果。這樣的結果充分說明了一個道理,只有自強不息勇于抗爭,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靠一味地委曲求全,終將自食其果。 隆興北伐,是南宋王朝為數不多的一次主動軍事出擊。這次北伐,是南宋帝國綜合實力的一次大檢驗,檢驗結果證明,無論政治、軍事還是財政,南宋王朝都尚未具備收復中原的能力。然而,通過這次主動的軍事行動,使南宋的主戰力量再次崛起。在以秦檜為首的主和派二十多年的統治后,朝野上下,萬馬齊喑,彌漫著一片沉沉暮氣。一個銳意進取的年輕帝王,一個終身以恢復為己任的白發老臣,在一個特殊的時間點上驀然相逢,他們所碰撞出的火花,足以照亮一個時代。雖然最終北伐行動失敗了,但無數的仁人志士卻從中獲得鼓舞,愛國熱情空前高漲。一大批愛國詩詞作品頗為集中地出現在北伐以后的乾道、淳熙、紹熙時代,陸游、辛棄疾、張孝祥、陳亮、劉過等等一大批愛國詩人詞人,為那個時代唱出了最強音,這就是證明。 張浚去世后,依照他的遺囑,張栻將他歸葬于潭州西部寧鄉西約70千米的楓林鄉溈山之南,今寧鄉市官山鄉官山村,后來他自己也陪葬在父親身邊。張栻守孝期間,開始在城南書院講學,后又成為岳麓書院山長,與朱熹會講于斯,成為了湖湘學派的集大成者。完整經歷了隆興北伐的張栻,自然會將北伐所帶來的這種精神內涵浸潤在其學術中,與他的同志者一起,創立了獨具特色的湖湘文化。敢為天下先,包容與開放、務實而重致用,這些烙印著張浚張栻父子身上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品質,在湖南人中代代相傳,塑造著湖南人的集體人格。 63.《宋史·魏杞傳》卷385 64. 《宋史·魏杞傳》卷385 65.周密《齊東野語·符離之師》 66.《宋史·汪澈傳》卷384:“孝宗即位,銳意恢復,首用張浚使江淮,澈以參豫督荊襄,將分道進討……隆興元年,入奏,還武昌,而張浚克期大舉,詔澈出師應之。澈以議不合,乞令浚并領荊襄。” 67.黃仁宇《中國大歷史》第十二章“西湖與南宋”。三聯書店2016年2月版。 68.《宋史·趙開傳》卷374 69.《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5:建炎四年七月八日,“戊申……宣撫處置使張浚獻金一萬兩,以上令浚措置財用赴行在故也。” 70.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7 71.《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鑒》卷21:紹興十一年“三月庚子朔,福州路安撫大使、知福州張浚言:'朝廷調發大軍,用度至廣。臣本州措置,出賣官田及勸誘寺院變易度牒,共得六十三萬緡,節次起發,少助國內。’詔:浚一意體國,誠大臣體,令學士院降詔獎諭。” 72.趙翼《廿二史劄記》卷26 73.《宋史·孝宗紀一》卷33:隆興元年七月,“丁未,詔征李顯忠侵欺官錢金銀,免籍其家”;隆興二年四月“甲子,以李顯忠侵欺官錢給還諸軍。”五月“辛丑……江西總管邵宏淵責授靖州團練副使,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74.畢沅《續資治通鑒》卷138 75.《宋史全文續資治通鑒》卷23 76《宋史·虞允文傳》卷383:“秦檜當國,蜀士多屏棄。檜死,高宗欲收用之,中收舍人趙達首薦允文,召對。” 77. 《宋史·張孝祥傳》卷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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