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樓道禁止堆放雜物 ONE 安全隱患 ![]() 樓道不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是在發生火災時 我們用來逃生的通道 但是不少樓道內堆放著雜物 比如破舊的嬰兒床、儲物柜 廢紙殼、自行車、泡沫箱 等等 這就會使樓道危險重重 因此 發現下述行為請及時“拉黑” TWO 拒絕不文明 ![]() 1.樓道雜物 01 “拉黑”理由: 02 “拉黑”方法: 2.樓道里的電動車 01 “拉黑”理由: 02 “拉黑”方法: 3.被損壞的消防設施 01 “拉黑”理由: 02 “拉黑”方法: 4.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01 “拉黑”理由: 02 “拉黑”方法: 5.亂拉私搭的電線 01 “拉黑”理由: 02 “拉黑”方法: TREE 樓道堆積雜物觸及的 法律法規 ![]() 1、《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2、《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于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FOUR 溫馨提示 01 樓道是公共區域,其使用權屬歸全體業主所有,請您不要在住宅門口、消防通道內擺放鞋子、柜子等其他物品,以免影響樓道的觀瞻和安全性。 02 如您家有自行車、電單車等請停放在指定區域,勿停放在樓梯口或電梯口,避免影響鄰里通行以及清潔人員和工程人員的作業,并且此種行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03 美好的園區環境需要您我共同維護,為了不影響樓內公共衛生與業戶正常出行,請廣大業戶勿占用消防通道,感謝您的配合與支持。 物業在此號召 廣大業主朋友 為了您的生命安全 請您及時清理自家堆放在樓道內的雜物 勿拿生命當兒戲 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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