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看社會新聞, 就還挺唏噓的。 比如說一個農戶, 家里重男輕女, 為了生兒子養兒子, 把女兒丟到隔壁村。 過了很多年, 又在網上尋親, 要找回親生女兒。 女兒不同意, 不認親: 我只有養父母, 沒有生父母。 主持人說血脈大于一切啊, 難道你要看著你的生父母一大把年紀了, 是不能跟親生女兒相認嗎? 女兒說, 我就在隔壁村, 這么多年, 他們找過我嗎? 現在需要養老了, 就記得還有我這么個女兒。 比如說一個被家暴的妻子, 逃離掉“家”。 丈夫請媒體登門跟妻子道歉, 說知道錯了, 說離不開她, 說愛她, 說要請她回去。 妻子避而不見, 她說我逃離原來的生活就很不容易了, 現在不可能回去, 而且他現在求我回去, 是因為癱瘓了, 需要人照顧了。 我們常常頌揚底層人民的樸實樸素真誠善良, 很多時候確實是這樣的。 但“窮鄉僻壤出刁民”也不是隨便說說。 刁民可能刁而不自知, 也可能故意而為之。 刁可能來自于生活所迫, 那是他們的求生技能, 就像流浪的小動物為了爭搶吃的打得不可開交。 刁也可能來自于世襲, 那就是代代相傳的互相傷害。 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貧瘠, 讓你不得不在很多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上耗費大量的精力和心血, 仿佛那就是活著的目標所在, 是精神寄托。 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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