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擇日師 作為陰陽二宅的豎造和安葬,是擇吉學中最重要的兩大科目,我們必須精通造葬擇吉的基本準則、擇吉要論和造葬及修方等方面的擇吉要論。 一、葬擇吉的基本準則 葬擇吉的基本準則,有體用兩方面。在擇日學上,相對不變的空間(物體)為擇吉的體;相對變動的時間(觀念)稱為擇吉的用。也就是說,山脈方向已固定不變的稱為體;而年月日時等流動無定者稱為用。為此我們在造葬擇日上都要為補龍扶山趨吉避兇,以無定合有定,以用配體,即為用之體,再以合局相主,以無定合無定,為用之用,使定的體和無定的用相結合,發揮吉日良辰的催福作用,也是擇吉的最終目的。 二、葬擇吉要論 造葬擇吉之法: ① 看來龍。 我們根據來龍的五行取選宜于合年何月,考慮應用何種局來補龍。 ② 看山向。 以所定的山向,按擇日法決定山家五行性能,分析那種惡煞該避開, 那種該制化,用何辦法制化,或取用何種吉神吉星照化;如能吊替天星制化兇煞,發福尤速。 ③ 看化命。 安葬以化命兼祀主論,進一步分析所擇日課如何對主命有利。 以上三步為造葬擇吉原則,則是補龍、扶山、相主。擇日是離不開的。 擇日雜談 一 查舖註萬年書選擇吉日: 一、查舖註萬年書選擇有破土用事之吉日。 二、對照忌例。 三、刪除主事所忌與不符合忌例者。 四、宜相主。 五、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 六、破土俗忌地兵時(即庚時)?!哆x擇通德類情》云:丙為天兵忌上梁,庚為地兵忌破土,戊為雷兵忌修船。按:上梁、破土皆民間大事,船亦裝載商賈貨物,取時全要生扶四柱。而天地雷兵時,則以時干為嫌,倘遇天干一氣,及成格、成局者,反因此而棄矣。況此三干未見為兇,即顧名思義,又與上梁、破土、修船全無干涉,應刪去。 【協紀辨方書?用事】 宜:鳴吠、鳴吠對。 忌:月建、土府、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四廢、五墓、土符、地囊、復日、重日、土王用事後。 【星歷考原?用事宜忌】 歷例:「凡破地開穴、發故啟攢、權厝殯殮等事。宜鳴吠對日;忌密日、重日、復日、土符、地囊、建、破、平、收日,并太歲同支干日、土王用事後?!?/p> 歷例:「安葬建塋、權厝遷葬、破土、斬草等事。宜鳴吠日,忌密日、重日、復日、建、破、平、收日、開日。」 【臞仙肘後經】 下磚石 宜:壬申、癸酉、壬午、乙酉、甲戌、壬辰、丙申、丁酉、甲辰、乙巳、丙午、己酉、甲寅、丙辰、己未、庚申、辛酉。 開山斬草破土 宜: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庚午、壬申、丙子、戊寅、己卯、壬午、甲申、庚寅、辛卯、壬辰、壬寅、癸卯、壬子、癸丑、甲寅、乙卯。 忌:白虎、元武黑道、八座、歲禁、太歲、重喪、重復、地中白虎、月建轉殺、天賊、土禁、魁罡、人皇人建(即月建)、陰陽錯、白虎破殺日(即破日)、四時大墓、冰消、瓦解、破日、地隔、地空亡。 【象吉通書】 宜:丙寅、丁卯、丙子、庚子、辛卯、甲午、癸卯、壬子、甲寅、乙卯,,以上十日鳴吠對日上吉。外有乙丑、癸丑、壬寅、己卯、壬辰、戊辰、壬午、丙午、庚午、乙未、甲申、壬申、丙申、癸酉、丁酉、丙戌十六日俱可通用,除亥、巳日犯天地重復日不可用(鰲頭多甲子日)。 忌:天瘟、土瘟、土符、土府、人皇人建、四時大墓、重喪、復日、土禁、土王用事後戊己日。初一、初八、十五日,忌用雞斬草。 下磚石 宜:庚申、壬申、癸酉、壬午、乙酉、辛酉、丙辰、壬辰、丙申、己酉、丁酉、甲辰、己未、丙午、甲寅。 逐月斬草破土吉日 正月:丁卯、壬午、乙卯、(鰲頭丁卯)。 二月:庚午、壬午、甲午、丙午。 三月:壬申、甲申、(鰲頭壬辰)。 四月:庚子、甲子、乙丑、癸丑、庚辰、甲辰、辛卯、丁卯、癸卯、(鰲頭庚午、戊辰、壬午、壬辰、乙卯)。 五月:乙丑、壬寅、甲寅、丙寅、庚寅。 六月:丁卯、甲申、壬申、辛卯、丙申、癸卯、乙卯。 七月:丁卯、壬午、丙申、壬辰、(鰲頭甲子、己卯、辛卯、戊辰、癸卯、丙午、乙卯)。 八月:壬辰、甲辰、癸丑、(鰲頭乙丑、戊辰)。 九月:庚午、壬午、辛卯、癸卯、丙午、丁卯、乙卯。 十月:甲午、丁卯、癸卯、庚午、辛未、辛卯、己卯、乙卯、(鰲頭甲子、丙午)。 十一月:甲申、壬申、丙寅、戊申、丙申、戊辰、庚寅、甲寅、(鰲頭乙未、庚申)。 十二月:甲申、壬申、庚午、丙午、壬寅、丙寅、庚寅、甲寅、(鰲頭丙申)。 右吉日不犯建、破、魁罡勾絞、天瘟、重復、重日、八座、月建轉殺、地中白虎、冰消瓦陷、陰陽錯、收日。如吉日有犯白虎、玄武、白虎破煞、天罡、河魁、陰陽錯、荒蕪,吉多亦不忌,不必以小疵而錯過吉日也。 安葬 擇論 安葬選擇,先明坐向兼其分金,山頭大利之年,化命、祀主年庚不相沖。取四柱扶補龍、山、主命,各相符合,乃為上吉。至各兇神煞,生 制化,在選擇者,神而明之耳。 安葬擇日,先看入首一小節龍脈為主,課重補龍,而補山次之。若坐山與龍同類,則補龍即補山。若不同類,則重補龍,而山只要不犯沖破剋泄,其神煞與豎造亦略不同,只忌三殺、歲破、戊己、陰府及太歲帶兇星。至戊己都天,書雖載不忌安葬,而亦忌明犯結黨,如山頭即犯戊己,四柱不宜再疊戊己干也。年 略輕,詳查古課,豎造無人敢犯,葬則多有犯之者。蓋年 主一年之事,造則日久,且工程浩大,響生震動,故不敢犯。葬則日暫,而事亦掩盡,取月音制之;若只一日之工,則以日音制之亦可,或值五行死、絕之地,則並不必制矣。外此,如官符、空亡,亦宜兼看,其餘金神、火星、大小月建,皆不忌矣。化命則以刑、沖、剋、害,及本命刃星、旬空為最,其餘無稽神煞,概不足信也。然後再取命、歲真祿、馬、貴人飛遁到山,及流年真吉星拱、照山向,此全吉也。至祭主生命,以天剋地沖納音 ,二者乃忌,其單沖、單剋者不忌。 蘇氏云:「夫豎造憑向,安葬憑穴,所以只重龍、山、穴道為本,穴道貴乘來龍生氣,選擇貴乘坐山旺氣,旺氣得乘,財丁俱興,神煞咸避。但造命以葬日為主,最宜扶龍、山,相化命,則地靈鍾音煖氣灌於朽骨,故能致福慶無窮,此真亡人更生之造化。後來子孫富貴貧賤、房份興替,及行運吉兇,盡於課是應。至年久修整,切忌與此課衝剋,以致災咎,須宜謄記勿失也。然化命生在葬日,當慎!修整則不重矣?!?/p> 秘錄云:「亡人更生造化,只於入地之課是推,後裔盛衰災祥,在乎行年氣星為應。」 安葬總論 先看山家墓運、正陰府太歲,不 山頭;浮天空亡、年天官符,忌開山立向,巡山羅 並忌立向。次月家飛宮州縣官符,忌開山立向,山家墓運、正陰府太歲年、月、日、時忌 山,如穿山羅 、巡山大耗、山家官符、山家朱雀,並忌開山,吉星能制,宜用通天竅、走馬六壬,天符經同論,擇取得利年月,更求三奇、祿、馬、貴人、諸家帝星,得一位吉星同到山、向,以佐其吉,然後擇吉日吉時斬草、破土、安葬乃為善也。 論葬埋有中宮,凡葬或謂山頭立墳,臨時開壙,即無中宮之避。如州縣官符在中宮,當日以早開壙,即時結砌厝棺掩墓,盡一日內完成墳,即為無犯。若欲加工甃磚,又須別選吉年、月、日、時。若次日於墳上加土用工,雖止一宿,即是犯昨日之中宮矣。多見世人,執泥山頭無中宮之說,前一日安葬,後一日加工,皆見大禍。 凡安葬,其月中宮無殺,但取吉日斬草,以後相連用工不住手,雖過月逾節,作用不妨。若一住手,從月節已過,再起手用工,雖無吉神,但無兇殺,亦可用工。若過月節,為兇神所占,不可再起手作用也。 凡葬墳,以棺木為中宮,如其月州縣官符在中宮,切忌動墳。 論太陽密日,安葬大兇,忌值房、虛、昴、星四宿屬太陽,乃陽光之晶,真氣之形,照耀萬物,榮生之象,惡死喪陰暗之事,且人死神魂歸化於陰冥之方,骨肉葬歸於幽暗之處,此二者反逆之道,故忌葬埋。但諸書載房宿屬春意融合之象,以為可用反吉。又曰:「更忌宿值剋制祭主本命,宜避之。以角木星值日沖剋戌土生人,井宿木星值日沖剋丑土生人,奎宿木星值日沖剋辰土生人,斗宿木星值日沖剋未土生人,柳宿土星值日沖剋子水生人,尾宿火星值日沖剋申金生人,壁宿水星值日沖剋巳火生人,其餘星值宿,非辰對沖,須是相剋者為無所制也」。 論天地官符、大小月建占中宮,通書謂盡一日成墳,次日不可加土,屢用無害,連工修築無妨。 論兇葬法 按:周公七尺周堂經說:「凡兇葬不避兇年惡月、天罡地殺,及眾神皆不能為咎」?!栋偌伞酚衷疲骸阜踩顺跛啦粏柲暝?,若三日內乘兇葬之吉,雖值兇神亦不為害,以其不犯地域故也」。今人兇葬盡三日之內或一旬之內,不問山向年月,但擇吉日,就當日盡破土,此一日之內成墳。惟有月家州縣官符占開山立向之處,不宜斬草舉哀拜壙,俟兇神過,方可擇日加土,甃砌謝墓。 安葬 壹、方位宜忌: 一、尋龍點穴須符合風水學巒頭與理氣。 二、安葬,只論年月開山立向吉兇神。 三、修山、向、中宮,須兼論年月修方吉兇神。 貳、主事避忌: 祭主避忌: 一、本命沖(不可用,大兇)。 二、本命真三殺(真三殺不可用,非真三殺用本命貴人解)。 三、本命刑(六合、三合、貴人解)。 四、本命箭刃全(六合、三合、貴人解)四柱沖戰不用為宜。 五、歲押。 六、宿值 制祭主本命。 七、的呼者宜少避。 化命日課避忌: 一、本命沖(不可用,大兇)。 二、本命真三殺(真三殺不可用,非真三殺用本命貴人解)。 三、本命刑(六合、三合、貴人解)。 四、本命箭刃全(六合、三合、貴人解)四柱沖戰不用為宜。 五、本命天罡四殺(見相主表)。 六、入地空亡(只論日辰,制用)。 七、冷地空亡(忌日、時,不忌年、月,制用)。 八、落壙空亡(又名貼身空亡,死犯名落枕空亡,葬犯名掃地空亡。日時最毒,年月次之,制用)。 九、寸土無光(只忌日,吉不能制)。 十、纏身官符(忌時,年月日時次之,制用)。 化命山頭避忌: 一、歲害殺。 二、刺害殺(制用)。 三、穴刺殺(即刺穴殺,制用)。 四、刺血殺(制用)。 參、龍之避忌: 一、八殺日:忌安葬。(只忌日) 二、消滅殺日:止忌安葬,不忌修造。(只忌日) 肆、坐山避忌: 一、沖山或沖兼山日(忌年月日時,大兇;造葬均忌)。 二、三煞(忌年月日時,造葬均忌)。 三、將軍箭日(忌四柱二字全,造葬均忌)。 四、八殺日(忌日,造、葬、修方均忌)。 五、八殺歸宮日(忌日,造、葬、修方均忌)。 六、星曜日(忌日,造葬均忌)。 七、沖丁殺日(忌日,造葬均忌)。 八、貴人祿馬落空亡日(忌日,造葬均忌)。 九、山方殺(忌日,安葬忌)宜刪去。 十、日流太歲(忌日,安葬忌)宜刪去。 十一、天地燥火(天火忌起造,地火忌埋葬)宜刪去。 伍、查舖註萬年書選擇吉日: 一、查舖註萬年書選擇有安葬用事之吉日。 二、對照忌例。 三、刪除主事所忌與不符合忌例者。 四、宜相主。 五、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 陸、周堂: 論周堂,棺在家忌之,如柩在外則不論,如先一日出次日葬,亦不忌。如值人,則其人出殯棺之時,出外少避,惟停喪在外則不論也。 祭主避忌 一、太歲押本命定局 甲子歲押:癸酉、壬午、辛卯、庚子、己酉、戊午生命。 乙丑歲押:甲戌、癸未、壬辰、辛丑、庚戌、己未生命。 丙寅歲押:乙亥、甲申、癸巳、壬寅、辛亥、庚申生命。 丁卯歲押:丙子、乙酉、甲午、癸卯、壬子、辛酉生命。 戊辰歲押:丁丑、丙戌、乙未、甲辰、癸丑、壬戌生命。 己巳歲押:戊寅、丁亥、丙申、乙巳、甲寅、癸亥生命。 庚午歲押:己卯、戊子、丁酉、丙午、乙卯、甲子生命。 辛未歲押:庚辰、己丑、戊戌、丁未、丙辰、乙丑生命。 壬申歲押:辛巳、庚寅、己亥、戊申、丁巳、丙寅生命。 癸酉歲押:壬午、辛卯、庚子、己酉、戊午、丁卯生命。 甲戌歲押:癸未、壬辰、辛丑、庚戌、己未、戊辰生命。 乙亥歲押:甲申、癸巳、壬寅、辛亥、庚申、己巳生命。 丙子歲押:乙酉、甲午、癸卯、壬子、辛酉、庚午生命。 丁丑歲押:丙戌、乙未、甲辰、癸丑、壬戌、辛未生命。 戊寅歲押:丁亥、丙申、乙巳、甲寅、癸亥、壬申生命。 己卯歲押:戊子、丁酉、丙午、乙卯、甲子、癸酉生命。 庚辰歲押:己丑、戊戌、丁未、丙辰、乙丑、甲戌生命。 辛巳歲押:庚寅、己亥、戊申、丁巳、丙寅、乙亥生命。 壬午歲押:辛卯、庚子、己酉、戊午、丁卯、丙子生命。 癸未歲押:壬辰、辛丑、庚戌、己未、戊辰、丁丑生命。 甲申歲押:癸巳、壬寅、辛亥、庚申、己巳、戊寅生命。 乙酉歲押:甲午、癸卯、壬子、辛酉、庚午、己卯生命。 丙戌歲押:乙未、甲辰、癸丑、壬戌、辛未、庚辰生命 丁亥歲押:丙申、乙巳、甲寅、癸亥、壬申、辛巳生命。 戊子歲押:丁酉、丙午、乙卯、甲子、癸酉、壬午生命。 己丑歲押:戊戌、丁未、丙辰、乙丑、甲戌、癸未生命。 庚寅歲押:己亥、戊申、丁巳、丙寅、乙亥、甲申生命。 辛卯歲押:庚子、己酉、戊午、丁卯、丙子、乙酉生命。 壬辰歲押:辛丑、庚戌、己未、戊辰、丁丑、丙戌生命。 癸巳歲押:壬寅、辛亥、庚申、己巳、戊寅、丁亥生命。 甲午歲押:癸卯、壬子、辛酉、庚午、己卯、戊子生命。 乙未歲押:甲辰、癸丑、壬戌、辛未、庚辰、己丑生命。 丙申歲押:乙巳、甲寅、癸亥、壬申、辛巳、庚寅生命。 丁酉歲押:丙午、乙卯、甲子、癸酉、壬午、辛卯生命。 戊戌歲押:丁未、丙辰、乙丑、甲戌、癸未、壬辰生命。 己亥歲押:戊申、丁巳、丙寅、乙亥、甲申、癸巳生命。 庚子歲押:己酉、戊午、丁卯、丙子、乙酉、甲午生命。 辛丑歲押:庚戌、己未、戊辰、丁丑、丙戌、乙未生命。 壬寅歲押:辛亥、庚申、己巳、戊寅、丁亥、丙申生命。 癸卯歲押:壬子、辛酉、庚午、己卯、戊子、丁酉生命。 甲辰歲押:癸丑、壬戌、辛未、庚辰、己丑、戊戌生命。 乙巳歲押:甲寅、癸亥、壬申、辛巳、庚寅、己亥生命。 丙午歲押:乙卯、甲子、癸酉、壬午、辛卯、庚子生命。 丁未歲押:丙辰、乙丑、甲戌、癸未、壬辰、辛丑生命。 戊申歲押:丁巳、丙寅、乙亥、甲申、癸巳、壬寅生命。 己酉歲押:戊午、丁卯、丙子、乙酉、甲午、癸卯生命。 庚戌歲押:己未、戊辰、丁丑、丙戌、乙未、甲辰生命。 辛亥歲押:庚申、己巳、戊寅、丁亥、丙申、乙巳生命。 壬子歲押:辛酉、庚午、己卯、戊子、丁酉、丙午生命。 癸丑歲押:壬戌、辛未、庚辰、己丑、戊戌、丁未生命。 甲寅歲押:癸亥、壬申、辛巳、庚寅、己亥、戊申生命。 乙卯歲押:甲子、癸酉、壬午、辛卯、庚子、己酉生命。 丙辰歲押:乙丑、甲戌、癸未、壬辰、辛丑、庚戌生命。 丁巳歲押:丙寅、乙亥、甲申、癸巳、壬寅、辛亥生命。 戊午歲押:丁卯、丙子、乙酉、甲午、癸卯、壬子生命。 己未歲押:戊辰、丁丑、丙戌、乙未、甲辰、癸丑生命。 庚申歲押:己巳、戊寅、丁亥、丙申、乙巳、甲寅生命。 辛酉歲押:庚午、己卯、戊子、丁酉、丙午、乙卯生命。 壬戌歲押:辛未、庚辰、己丑、戊戌、丁未、丙辰生命。 癸亥歲押:壬申、辛巳、庚寅、己亥、戊申、丁巳生命。 已上排定太歲押祭主本命,若祭主一家不押最好,或人多只要長子、長孫、長媳命不押吉。若押長子災禍立至,若只一子犯押尤宜避之,決不用。太歲押命,試之屢驗,但人知者,避之吉。(太歲押本命有二例,如是太歲不在本山,用之無害)。 起例詩訣:「葬日中宮尋歲君,順尋太歲泊何宮,另將甲子中宮發,祭主本命忌相逢,太歲別宮亦不忌,祿馬貴人番大利」。 假如,辛酉年乙卯日葬,以乙卯入中宮順數,至二坤宮得辛酉,是本年太歲,如其家祭主本命有庚午、己卯、戊子、丁酉、丙午、乙卯生人,皆同在坤宮,為太歲押本命是也,餘倣此。如是未坤申山,災來尤緊。 劉氏家藏云:「如丙寅太歲,甲子祭主卻不是押命煞,反謂歲祿臨身大能催福,蓋甲子命以丙寅為真祿馬也」。 至年家歲押全無理,專論中宮不論山頭,即人家豎造初上梁時,亦無便論中宮之理,況荒土埋葬,安得就有中宮,即無中宮又安有押。(乾隆六年欽天鑒奏請,已經御筆刪除不用)。 擇日雜談 二 二、宿值 制祭主本命,宜避之。如左: 角宿木星值日,戌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井宿木星值日,丑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奎宿木星值日,辰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斗宿木星值日,未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柳宿土星值日,子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尾宿火星值日,申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壁宿水星值日,巳年生祭主忌用,宜避之。 化命日課避忌 一、入地空亡: 其法只論日辰,不論年、月、時。 歌訣:「甲己亡命妨庚午,乙庚亡命怕庚辰,丙辛庚寅亡命忌,丁壬庚戌日時嗔,戊癸庚申俱莫犯,亡人入空見 迍」。 冷地空亡:一名消索空亡。 歌訣:「甲己亡人子午當,乙庚人怕虎猴鄉,丙辛切忌雞與兔,丁壬丑未切須防,戊癸犬龍興大禍,六十年中冷地空,日時有忌餘無忌,犯著亡人臥冷場」。 假如,甲己亡命惟忌子午日時,年月不忌。若合祿、馬、貴人、太陽、生氣、火星到宮,并選合生旺有氣年月及通天竅年月,試犯亦吉,何冷地之有? 此有二列: 甲己亡命,忌逢子、午日時。 乙庚亡命,忌逢寅、申日時。 丙辛亡命,忌逢卯、酉日時。 丁壬亡命,忌逢丑、未日時。 戊癸亡命,忌逢辰、戌日時。(以上為鰲頭與象吉通書載) 甲亡命忌戊子日時,乙亡命忌戊寅日時,丙亡命忌辛酉日時, 丁亡命忌癸丑日時,戊亡命忌丙辰日時,己亡命忌壬午日時, 庚亡命忌甲申日時,辛亡命忌乙卯日時,壬亡命忌辛未日時, 癸亡命忌丙戌日時。(以上為永寧通書載) 陸、落壙空亡: 又名貼身空亡,死犯名落枕空亡,葬犯名掃地空亡。 歌訣:「豬犬羊命忌卯辰,龍蛇鼠畏午未嗔,猴雞牛怕酉戌位,虎馬兔嫌子丑位(永吉通書又云:若是納音不相 ,任是空亡禍不侵)」。只要合得祿、馬、貴人、帝星、太陽,并山大利生旺年月反吉福,如不合此,取用切宜慎之。每合此法屢犯有吉,或納音五行四柱自不 亡命之納音者吉,如年月生旺,納音 亡命之納音主兇。 亥戌未亡命,忌逢卯辰年月日時納音 亡命納音。 辰巳子亡命,忌逢午未年月日時納音 亡命納音。 申酉丑亡命,忌逢酉戌年月日時納音 亡命納音。 寅午卯亡命,忌逢子丑年月日時納音 亡命納音。 柒、寸土無光: 其法只論日辰,不論年、月、時;吉不能制。 歌訣:「日支若與化命沖,納音來?禍重重,寸土無光君莫犯,亡人受病子孫窮」。此條指日支與亡命相沖,其納音又?亡命之納音者是。 捌、 纏身官符:只忌日時,年月次之。造以作主本命論,葬以亡命為主。 歌訣:「申子辰亥上不動塵,寅午戌蛇頭動紙筆,巳酉丑逢申便轉手,亥卯未逢寅切須忌」。 申子辰亡命亥為天官符,寅午戌亡命巳為天官符, 巳酉丑亡命申為天官符,亥卯未亡命寅為天官符。 擇講義云:「用五虎遁乃真方忌,無真不忌。太陽或天赦,或月家之喝散、解神等,如遇一條便可制」。 按:亡命空亡一十八條,多不準驗。為入地、冷地、落壙空亡、寸土無光略近理。楊公云:「人生則有命,人死安有命,所葬年月即亡人再生之命也,但要山頭為緊,亡命在略也」。 化命山頭避忌 一、歲害殺: 只論支辰山頭,不論干。 歌訣:「亡命五虎遁山音,遁記山音屬甚神,再把歲君遁五虎,歲音 命禍難申,相生我吉名為印,我 他兮財格真,他 我兮為鬼殺,比和穩當不相嗔」。 先以亡命起五虎遁,遁至坐山看屬何納音,再以歲君起五虎遁,遁至坐山看屬何納音,忌歲君所遁納音 亡命所遁納音,主財物退散,人丁災禍。 二、刺害殺: 忌坐山正五行 亡命納音。 歌訣:「金命亡人忌火山,金山木命禍相關,水命土出君忌取,水山火命主艱難,土命火山為大禍,最兇緊記莫為聞,教君刺害相休犯,犯著之時禍百端」。 三、穴刺煞: 忌分金納音 亡命納音?!队兰〞吩疲骸附鸲?化命,有生扶制化亦不必忌」。 歌訣:「亡命屬金須忌火,火命尤忌水相關,木命逢金君須忌,水命逢土不自安,土遇木官尤可畏,犯之災禍及難當,逢生生處消堪用,受?分金災必臨」。 四、刺血煞: 忌坐山變運?亡命之納音。 歌訣:「假如亡命原屬水,坐山變運忌屬土,此是亡命刺血殺,舉此一隅皆可數」。 五、歲衝殺: 論安葬男女。假如,葬女則將亡命五虎遁至向屬某音,又將太歲五虎遁至向納音屬某,生 制化皆同前推之,最怕合刃煞坐向。若合祿、馬、貴人、財、印到坐向為吉,與前歲害煞大同。(男遁至坐山,女遁至向)。 歌訣:「葬男須求坐山取,坐山 命名為鬼,葬女論向不求山,太歲 命起禍 」。 論龍避忌日 一、八殺日: 忌安葬。(只忌日) 選擇通德類情云:「按八殺日,即納甲之官鬼爻, 本卦者也。如乾卦九四,納壬午為官鬼之類,一卦統管三龍。通書云:「止忌安葬,不忌修造?!股w八殺日,專論入首一節龍脈,而陰基最重補龍,與陽宅之重扶山者不同故也。雖僅屬卦之官鬼爻,似無傷害龍神。然乾龍用午日,則火 金,坎龍用戊辰日,則土 水,自所不宜。《協紀辨方》闕而不載,蓋其義已微見於補龍篇內,識者自能知之」。 直看龍橫看日 乾龍 坎龍 艮龍 震龍 八殺日 壬午 戊辰戊戌丙寅 庚申 直看龍橫看日 巽龍 離龍 坤龍 兌龍 八殺日 辛酉 己亥 乙卯 丁巳 二、消滅殺日: 止忌安葬,不忌修造。(只忌日) 選擇通德類情引歷府鉤元曰:「消滅殺止忌安葬,不忌修造??计溆蓙?,蓋取卦之變爻而演之,義本紆遠。如以陰消陽論,乾卦純陽,初爻變陰,即成巽卦而乾消矣,故乾龍忌巽之初爻辛丑、四爻辛未日;甲納乾之內卦,故只忌辛丑日,壬納乾之外卦,故只忌辛未日。二爻再變,即成艮卦,而巽消矣,故巽辛龍忌艮之二爻丙午、五爻丙子日。遞至三爻皆變,即成坤卦,而艮消矣,故艮丙龍忌坤之三爻乙卯、六爻癸酉日,此皆以陰消陽也」。 再以陽消陰論,坤卦純陰,初爻變陽,即成震卦,而坤消矣,故坤龍忌震之初爻庚子、四爻庚午日;乙納坤之內卦,故只忌庚子日,癸納坤之外卦,故只忌庚午日。二爻再變,即成兌卦,而震消矣,故震庚龍忌兌之二爻丁卯、五爻丁酉日。遞至三爻皆變,即成乾卦,而兌消矣,故兌丁龍忌乾之三爻甲辰、六爻壬戌日,此皆以陽消陰也。獨離卦則陽中藏陰,坎卦則陰中藏陽,俱得天地之正,故不受消滅。 今通書不及壬癸龍之忌者,漏也。其以乾甲總忌辛丑、辛未,坤乙總忌庚子、庚午者,混也。復以艮丙忌丁卯、乙酉,不及癸酉,兌丁忌甲辰、甲戌,不及壬戌者,昧也。術家不明來歷,以訛傳訛,抄之刻之,遂成故典,即據所稱消滅者,而寔非消滅矣。按消滅殺,雖非龍家緊要兇神,然義有可取,故姑從俗存之。 直看龍橫看日 乾龍 甲龍 壬龍 巽辛龍 艮丙龍 消滅日 辛丑 辛丑 辛未 丙午 乙卯 辛未 丙子 癸酉 直看龍橫看日 坤龍 乙龍 癸龍 震庚龍 兌丁龍 消滅日 庚子 庚子 庚午 丁卯 甲辰 庚午 丁酉 壬戌 論坐山避忌日 一、沖山或沖兼山日(忌年月日時,大兇;造葬均忌)。 二、三煞(忌年月日時,造葬均忌)。 三、將軍箭日: 造葬均忌。(只忌日) 選擇通德類情:按通書載將軍箭日,即坐山之陽刃、飛刃也。如甲山以卯為刃,對宮之酉為箭,然刃為八干之旺位,本有吉無兇,惟兼有沖刃之箭,則傷旺位而兇矣,造葬皆忌。 甲庚山忌卯酉二支全 乙辛山忌辰戌二支全 丙壬山忌午子二支全 丁癸山忌未丑二支全 四、 八殺日:忌修造葬。(只忌日) 直看山橫看日 乾山 坎山 艮山 震山 八殺日 壬午 戊辰戊戌丙寅 庚申 直看山橫看日 巽山 離山 坤山 兌山 八殺日 辛酉 己亥 乙卯 丁巳 五、八殺歸宮日: 忌造、葬、修方。(忌日、時) 羅經透解:凡造、葬、修方三者,年月先將太歲入中宮,弔替順輪數之,次將月建日時弔九宮,如遇: 癸巳、癸亥年月日時入中宮,則戊辰、戊戌到一白,不可造坎宅、修坎方、葬坎山。 己酉年月日時入中宮,則乙卯到二黑,不可造坤宅、修坤方、葬坤山。 癸丑年月日時入中宮,則庚申到三碧,不可造震宅、修震方、葬震山。 癸丑年月日時入中宮,則辛酉到四綠,不可造巽宅、修巽方、葬巽山。 辛巳年月日時入中宮,則壬午到六白,不可造乾宅、修乾方、葬乾山。 乙卯年月日時入中宮,則丁巳到七赤,不可造兌宅、修兌方、葬兌山。 癸亥年月日時入中宮,則丙寅到八白,不可造艮宅、修艮方、葬艮山。 乙未年月日時入中宮,則己亥到九紫,不可造離宅、修離方、葬離山。 以上為八煞歸宮,定主百日內大生兇禍,最宜避之。 六、星曜日: 造葬均忌。(只忌日) 選擇通德類情;按星曜日,乃日之干支,皆 坐山者也?!蹲阽R》云:天干 山者兇,況其干支皆 乎?造葬均忌。 亥壬子癸山 忌戊辰、戊戌、己丑、己未。 寅甲卯乙巽山 忌庚申、辛酉。 巳丙午丁山 忌壬子、癸亥。 申庚酉辛乾山 忌丙午、丁巳。 坤艮辰戌丑未山 忌甲寅、乙卯。 七、沖丁殺: 造葬均忌。(只忌日) 選擇通德類情:按通書載沖丁殺者,以其沖坐山分金,故造葬同忌。然在八干分金者,則沖坐山之祿,其兇猶小。若在十二支分金者,則正沖坐山,大兇。惟四維之位,雖沖無害。(即天比地沖,如丙子分金忌丙午日) 八、貴人祿馬落空亡: 只忌日。 選擇求真;空亡者,以十干配十二支,而兩支乃天干不及為空亡。如甲干配支為旬頭,順數至酉,而十干既終,既戌亥二支為十干不及,為空亡。旬中者,十干內也。其餘五甲倣此推之。故例曰:「甲子旬中空戌亥,甲戌旬中空申酉;甲申旬中空午未,甲午旬中空辰巳;甲辰旬中空寅卯,甲寅旬中空子丑?!?nbsp; 選擇求真:凡馬值空亡,謂之折足,用之反坑陷。 選擇求真:夫空亡,有吉有兇,金火山用之吉,水土山用之兇?;蚍晏?、太陽到山,遇空是無雲遮蔽,處處光明。金空則響,火空則發,豈為害乎?外此有生旺會拱之法,如寅甲山命,用甲辰日空,若山命失令,日時休囚則忌。又有陽日空陽,陰日空陰,亦當深究其理,不可不知。楊公云:「春土夏金秋遇木,三冬逢火是真空。」此之謂也。 選擇通德類情:按貴人祿馬空亡日,即六甲旬空也。造、葬、修方,皆當避忌。曾文辿曰:「貴人祿馬要到山,子孫世代入官班,時人不識空亡訣,犯著名虛財亦寒」。觀此則貴人、祿、馬之忌空亡明矣。然不惟是也,凡遇山落空亡,一旬之內皆不可用,識者其留意焉。 山命同看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陽貴空 甲申 乙亥 丙子 丁卯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亥 壬子 癸卯 陰貴空 甲寅 乙卯 丙寅 丁丑 戊子 己卯 庚寅 辛卯 壬寅 癸丑 祿空 甲辰 乙巳 丙申 丁亥 戊戌 己丑 庚辰 辛巳 壬申 癸亥 山命同看 申子辰山命 巳酉丑山命 馬空 甲辰、戊申、壬子 乙丑、己巳、癸酉 山命同看 寅午戌山命 亥卯未山命 馬空 甲戌、戊寅、壬午 乙未、己亥、癸卯 山命同看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山命貴空 己未戊午辛亥壬子 癸卯辛卯甲申乙亥丙子 丁卯 山命貴空 乙卯庚申 癸丑 壬寅 戊子己卯丁丑 丙寅 山命貴空 甲寅 庚寅 山命祿空 癸亥 甲辰乙巳 丙申丁亥 庚辰辛巳 壬申 山命祿空 戊戌己丑 山命財空 甲辰 乙未 甲戌 乙丑 山命財空 戊申 己亥 戊寅 己巳 山命財空 壬子 癸卯 壬午 癸酉 九、山方殺日: 止忌安葬,不忌修造。(宜刪去) 選擇通德類情:引歷府鉤元曰:「山方殺,止忌安葬,不忌修造。考其由來,乃先天滅後天,後天滅先天,較之消滅殺,義尤紆遠。如後天之乾在西北,即先天艮位,忌丙寅木(寅之正五行) 艮土;先天之乾在正南,即後天離位,忌己亥水 離是也,餘倣此推。然他卦之官鬼爻,豈能傷害本卦乎?辨其來歷,則無庸拘忌明矣,宜刪去?!?nbsp; 一卦管三山 乾 坎 艮 震 巽 離 坤 兌 先天位 離 兌 乾 艮 坤 震 坎 巽 山方殺日 己亥 丁巳 壬午 丙寅 乙卯 庚申 戊辰 戊戌 辛酉 後天位 艮 坤 震 離 兌 乾 巽 坎 山方殺日 丙寅 乙卯 庚申 己亥 丁巳 壬午 辛酉 戊辰 戊戌 十、日流太歲:(宜刪去) 選擇通德類情:按大葬曰鳴吠,小葬曰鳴吠對,皆不用戊己日。蓋以葬藏於土,而不敢犯土,故避之。若以戊己加本山支辰,謂之日流太歲,而忌其一局皆不可破土、安葬,則大謬矣。夫葬藏於土,而不敢犯土,所避者,止此戊己兩干,而餘八干,初未之避也。若以本山隸戊己旬內,亦謂不可犯,則如四隅卦十二山,何以忌戊者居其九,忌己者居其三,不與四正卦之兩戊兩己,同其畫一乎?術家捏造,必悖於理,於此可見,宜刪去。 壬子癸山忌戊子旬 丑艮寅山忌戊寅旬 甲卯乙山忌己卯旬 辰巽巳山忌戊辰旬 丙午丁山忌戊午旬 未坤申山忌己未旬 庚酉辛山忌己酉旬 戌乾亥山忌戊戌旬 十一、 天地燥火: 天燥火忌起造,地燥火忌埋葬;忌時。(宜刪去) 選擇通德類情:按甲申酉山震起子,乙乾戌山巽起子,丙午亥山離起子,辰巽辛山坤起子,丑未坤山兌起子,寅卯庚山乾起子,艮丁癸山坎起子,壬子巳山艮起子。各隨後天卦位順輪,又跳震兌兩宮不數,遇離為天火忌起造,坎為地火忌埋葬,全無深義,故削之。 廿四山會解正宗:論天地燥火例,由後天卦位順輪,其震兌二宮不算,雖然此例有其訣,不過遇離為天火,遇坎為地火,四柱無沖,時雖犯不忌??v有犯者,宜一白水、壬癸水德、秋冬令則吉。 天燥火(忌起造)地燥火(忌埋葬) 甲申酉山 寅申時 巳亥時 乙乾戌山 丑未時 辰戌時 丙午亥山 子午時 卯酉時 辰巽辛山 巳亥時 寅申時 丑未坤山 巳亥時 寅申時 寅卯庚山 辰戌時 丑未時 艮丁癸山 卯酉時 子午時 壬子巳山 寅申時 巳亥時 【協紀辨方書?用事】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六合、鳴吠。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四廢、四忌、四窮、五墓、復日、重日。 【星歷考原?用事宜忌】 歷例:「安葬、建塋、權厝、遷葬、破土、斬草等事。宜鳴吠日,忌密日、重日、復日、建、破、平、收日、開日?!?nbsp; 【臞仙肘後經】 安葬 宜: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庚午、庚寅、壬辰、甲辰、乙巳、甲寅、己未、鳴吠對、鳴吠、成、開日。 忌:白虎、元武黑道、八座、歲禁、太歲、重喪、重復、地中白虎、月建轉殺、天賊、土禁、魁罡、人皇人建(即月建)、陰陽錯、白虎破殺日(即破日)、四時大墓、冰消、瓦解、破日、地隔、地空亡。 【象吉通書】 逐月安葬吉日 正月:五酉日、壬午、丙午、五卯日(卯日犯轉殺,吉多不忌)、(鰲頭丙寅、壬寅)。 二月:丙寅、甲寅、庚寅、壬寅、丁未、己未、癸未、甲申、丙申、庚申、壬申、辛未。 三月:甲午、丙子、庚子、壬子、丙午、庚午、甲申、丙申、庚申、壬申、乙酉、丁酉、辛酉、癸酉、(鰲頭甲子)。 四月:丁丑、乙丑、己丑、癸丑、五酉、甲午、戊午、庚子,次午日犯轉殺。(鰲頭壬子、辛丑) 五月:五寅日、丙申、庚申、壬申、甲申、乙丑,丑日犯地白虎、(鰲頭辛未、丙辰、甲戌)。 六月:甲寅、丙寅、壬寅、辛卯、甲申、庚申、丙申、壬申、乙酉、丁酉、辛酉、癸酉、癸卯、丁卯、乙卯、癸卯。 七月:丙子、壬子、壬辰、丙申、戊申、壬申、五酉日、卯日次、(鰲頭甲申、丁巳、丙辰、辛未、壬午)。 八月:丁丑、癸丑、五寅日、丙辰、壬辰、甲申、丙申、庚申、壬申、丁酉、己酉、癸酉,酉日轉殺不忌、(鰲頭乙巳、丁巳)。 九月:甲寅、丙寅、庚寅、壬寅、五午日、丁酉、己酉、辛酉、卯日次,寅日三合不得以受死廢之、(鰲頭丙申、甲申、庚申、辛亥)。 十月:五卯日、五未日、甲辰、甲午、戊午、庚午、庚子、(鰲頭丙子、丙辰、丙午、甲子)。 十一月:五寅日、五申日、甲辰、丙辰、戊辰、壬辰,壬子日可用。 十二月:甲寅、丙寅、庚寅、壬寅、甲申、丙申、庚申、壬申、甲午、丙午、庚午、壬午、乙酉、丁酉、辛酉、癸酉,次吉卯。 右吉日不犯建、破、魁罡、重喪、重復、八座、月建轉殺、地中白虎、人皇人建、四時大墓、冰消瓦陷、陰陽錯、收日、滅沒日、橫天朱雀每月十七日。 以上安葬吉日,內有犯小神煞,先賢屢用無害,但要山頭符合者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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