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師爺,不僅是紹興的一張名片,更是紹興人骨子里抹不去的文化印記。
提起紹興,你會想起什么?烏篷船、女兒紅、三味書屋、魯迅,還有呢?對,紹興師爺!清代的紹興師爺那可是鼎鼎有名,清代梁章鉅在《浪跡叢談》里面就總結了紹興三通行:紹興酒、紹興話和紹興師爺。 今天咱們來聊聊清代的紹興師爺。 “師爺”是一個略帶貶義的俗稱,那些師爺從不會以此自稱,那該怎么自稱呢?清代法令、文獻中稱為“幕賓、幕客、幕友”,幕主(聘用他們的各級官員)尊稱他們為“西賓、西席、老夫子”等等,這是各級官員為了政務需要聘請的有知識積累、專業技能的文人學者、知識分子的通稱。本來不應該使用“師爺”表述,但為了表述通暢,文中從俗使用這一稱呼。

紹興師爺博物館 官員為何要聘請師爺?
據鄭天挺先生研究,師爺起源甚早,但到明代始成規模,至清代大興,從清軍入關至宣統遜位,師爺之職幾乎與清代一朝相始終。為什么清代師爺大盛?簡單說是社會需要。拿最低級的知縣來說。一個知縣,既要管理全縣的行政事務,審理裁決刑事、民事案件,還要征收錢糧賦稅,開支各種費用,考核縣內秀才的學習成績,再加上辦理上級、平級來文,撰寫公私函件,等等,不勝其煩。
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一個知縣至少相當于現在的縣長加法院院長、財政局長、稅務局長、審計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等等。雖然縣里還設有縣丞、主簿、典史、教諭等佐貳官,但這些佐官基本上是有職無權,一般知縣寧可自己聘用私人助理,也不會將政務委托副職處理。
清代對各級官吏有非常嚴格的考績制,類似今天的考核機制。對州、府、縣這樣的主官,重點考核兩項指標:一是刑名,二是錢谷。刑名和錢谷的考績直接與升遷掛鉤,馬虎不得,但是這兩項專業性都很強。以刑名來說,清代有一個極其龐大復雜的法律體系,從順治到同治的兩百多年間,法律條文已經發展到一千八百多條,歷年積累的判例更是不計其數,不經過長時期的專門學習根本無法掌握。

大清律例(作者自藏) 除了要掌握法律條文之外,主官還要熟悉案件審理、呈報案子的格式等等,這些知識積累和專業技能可不是那些除了寫八股文之外一無是處的官員能辦到的。
即使是比刑名稍微簡單一點的錢谷事務,對專業要求也不低。清代征收賦稅所用的“四柱清冊”以銀兩為單位,“兩”以下的小數位有錢、分、厘、毫等,最多可達二十幾位。這也需要非常專業的會計知識。
即使是書啟這一項,有些科舉正途出身的官員可能會擅長此道,不需要假手師爺,但對于那些不學無術或捐官出身的官員來說,就得需要有人來代筆了。在清代官場里面,官員離開師爺可以說是寸步難行。
就像大學分專業一樣,師爺也分種類,各有側重。前述專門負責刑名事務的被稱為刑名師爺,負責錢谷事務的被稱為錢谷師爺,這兩類師爺是師爺群體里的重頭,合稱“刑錢師爺”,他們是師爺中的“大席”,除此之外的被稱為“小席”。小席主要有起草公文私函的“書啟師爺”;稽查與考征賦稅的“征比師爺”;負責內衙銀錢出入的“賬房師爺”等,大席師爺可以兼小席師爺,反之則不可。大席內部,刑名師爺可以兼任錢谷師爺,反之亦不可。由于師爺不是正式官員,與聘用他們的幕主之間是私人雇傭關系,師爺的報酬(雅稱為“束脩、歲修、館谷”)由幕主個人支付。假如沒有師爺,衙門就干不下去,這一點也不夸張。 天下師爺出紹興
說到師爺,自然而然要與紹興聯系起來。
為什么紹興盛產師爺?原因有幾項:一是紹興文風鼎盛,讀書人多。據統計,清代兩百多年間,紹興一府中進士636 人、中舉人2361人,在全國位列前茅。盡管有這么多中舉者,但相對紹興龐大的讀書人基數,仍然是鳳毛麟角、九牛一毛。對于大多數科舉落榜者,學幕為其一大出路。清代紹興籍師爺龔未齋說:“吾鄉之業于斯者,不啻萬家,不知凡幾。”魯迅在《自序傳略》中也曾說過:“我總不肯學做幕友或商人,這是我鄉衰落了的讀書人家子弟所常走的兩條路。”二是紹興人處世精明,治事審慎,工于心計,善于辭令,尤適于做師爺。三是紹興人重鄉情,各地做官的紹興人常把自己未能考取進士、舉人的同鄉帶到任上來幫忙起草公文、處理政務,他們當了師爺之后又把更多的同鄉介紹到各地衙門,相互接引,越來越多。

《佐治藥言》書影,清代名幕汪輝祖著,被譽為“師爺教科書” 從明末開始,朝廷六部之中,書吏(具體經辦人員)幾乎被紹興人所壟斷。清代紹興籍名士李慈銘自己都說過:“(六部)吏皆四方游民充之,而吾越最多。”這里的“越”就是紹興。清人昭梿在《嘯亭續錄》中說:“各部署書吏,盡用紹興人,以至于今,無能已也。”可以設想,如果官員聘用的師爺是紹興人,他在與中央六部、各級官府打交道時會帶來很大的便利,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于是“無紹不成衙”的地位就更加鞏固,紹興師爺名聲在外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紹興師爺如此搶手,甚至出現了非紹興人冒充紹興師爺的現象。民間傳聞,某省巡撫要聘紹興師爺,聞訊而來的師爺很多,都自稱來自紹興。巡撫備下酒宴款待,除了各種山珍海味還有一碟不起眼的霉豆腐。酒宴完畢,巡撫來到席前看了一眼,吩咐手下人將這些假冒的紹興師爺統統趕走。各位師爺都大呼冤枉,巡撫冷笑一聲,指著席上那一碟未曾動樣的霉豆腐說:“真正的紹興師爺哪有不吃霉豆腐的?”這些假冒的紹興師爺這才恍然大悟,悻悻離去。

安昌古鎮紹興師爺雕像
如何成為一名師爺?
成為一名合格的師爺門檻很高,不是隨隨便便就能當上的。需要經過專門的學習和訓練,被稱為“幕道”或“幕學”。學習幕學,有專門的“培訓班”。魯迅在北京居住過的紹興會館,就是清代專門培養師爺的幕學訓練班所在地。訓練班從府州縣已經考中的秀才中招生,通過口試、面試、筆試擇優錄取。

紹興師爺博物館之幕學 不過幕學培訓班不是培訓師爺的主要途徑,培訓師爺還是以家族傳承和師徒傳承為主。一是家族傳承,在紹興,有很多祖祖輩輩以此為生的“師爺之家”,這些人不光是同姓,也包括各類姻親、家族和親屬關系,他們相互援引、相互幫襯。周恩來家族就是非常典型的世代師爺之家。1946 年9 月,周總理在南京接受美國記者李勃曼采訪時說:“我的家庭近幾代祖先也是紹興師爺。外祖父原籍江西南昌,也是師爺。”魯迅家族中,從事師爺職業的也有十幾人。二是師徒傳承。學習幕學要拜師,分別行輩,學習時間至少要三年,三年之后還要跟隨老師“實習”三年,才能正式出師從業。相比家族傳承,師徒傳承更容易形成幫派,這樣的例子很多。道光年間,江西按察使司刑名師爺謝固齋和南昌府刑名師爺胡懷符在江西多年,徒弟眾多,江西全省的師爺一大半都是出自他們的門下。謝、胡二人與他們的徒弟們結成幫派,操縱了全省的司法審判大權。遇到案件,師爺們都是在幫派內“研究解決”后,再向各級官府正式行文。《清稗類鈔》記載,湖南省內名幕號稱“鄒一王二潘三馮四”,這四人都是湖南巡撫衙門師爺任麟的弟子。任麟一個師爺,實際上控制了湖南一省的司法大權。不僅湖南,湖北也是如此。紹興籍師爺徐登山是湖廣總督府師爺,其弟徐掌絲是湖北按察使師爺,內弟盧培元是湖北巡撫師爺,三人拉幫結伙、串通一氣、為所欲為。
師爺的收入
師爺的收入主要是幕主支付的“束脩”,有時候逢年過節、過生日時幕主還有另外的賞賜,下級衙門師爺通常定期給上級衙門師爺“孝敬”,除此之外,那些不廉潔的師爺還有各種違法、背德的收入。
師爺的收入主要取決于所服務的衙門高低、幕主的品級、工作的繁簡程度,不能一概而論。在同一衙門內部,刑名、錢谷等大席師爺收入遠高于書啟、征比、掛號(公文收發)、賬房等小席師爺。以乾隆年間為例,州一級刑名師爺年收入為260 兩銀子,錢谷師爺為220 兩,如果是一人兼任兩職的刑錢師爺一年是385 兩。乾隆以后,年脩呈現逐年增加之勢。以四川為例,總督及布政使、按察使聘用的刑名、錢谷師爺年收入都在1000 多兩,如果是刑錢合席的師爺,多達2000 余兩。小席師爺比大席收入要少很多,多者一年百兩,少者四五十兩。
清代七品知縣的法定俸祿是一年白銀45 兩,兩相比較,師爺的收入已經很可觀了。其年收入比起種地或當塾師來,多幾倍甚至幾十倍,足夠一個普通家庭的開銷了。
師爺的口碑為何不佳
客觀地說,師爺是落第讀書人一條較好的出路。魯迅不想當師爺,是因為到了清末,師爺的名聲普遍不好。魯迅的家鄉紹興是幕學之鄉,家族中雖然直系親屬無人入幕,但是姻親中包括他的表兄弟乃至左鄰右舍執此業的很多。魯迅從小耳濡目染,對師爺內情了解得很多很透徹,印象不好。加上魯迅祖父周福清就是因為遭到師爺陳秋舫的打擊報復被投入獄中,周家從此一蹶不振,這種親身經歷更讓他對師爺這個行業深惡痛絕。魯迅之弟周作人觀點與魯迅一致,他形容紹興師爺的性格是“滿口柴胡,殊少敦厚溫和之氣”。
職業本身無高低貴賤之分,關鍵看從業者的操守和道德。師爺由于職業特殊,無官之名但有官之實,自律不嚴、品德低下者很容易收受賄賂、徇私枉法,干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來。不過也不能把責任都推到師爺身上。師爺群體是依附于官場存在的,當官場整體風氣較為清廉的時候,師爺大都能做到端方自重,操守自持。一旦官場風氣腐化墮落,師爺便隨波逐流,甚至狐假虎威,結果是幕僚比幕主有過之而無不及。大體而言,清代以乾隆年間為分水嶺,在此之前,師爺作為不得仕進的知識分子,大都能保持士人的風骨和操守,將幕業作為兼濟天下的人生價值實現途徑,“出其所學,以濟于時”。乾隆年間之后,隨著官場風氣整體墮落,在師爺身上,士人的道德水準整體呈現下滑趨勢:“不學無術,盤踞衙門,仰主人鼻息,入則奴顏婢膝,出則狐假虎威”,甚至“代官出治,挾制幕主”,魚肉百姓,橫行鄉里。師爺整體形象越來越差,甚至被時論稱為“亡國之媒”,成為小說戲曲中臉譜化、定型化的反面角色。
無與倫比的師爺筆法
師爺,尤其是刑名師爺,被稱為“刀筆吏”。古時刀、筆皆為書寫工具,在竹簡上寫字,寫錯了就用刀削改。紹興諺語說:“我有筆如刀。”師爺熟悉法律條文,善于鉆法律漏洞,斷章取義任意解釋,將人玩弄于股掌之間。師爺手中的一支筆“一念之慈,和風甘露,一念之嚴,烈日秋霜”,既能以筆殺人,又能以筆活人,“反復顛倒,無所不可”。比如要讓原告勝,就強調原告如果不是真吃虧,何至于來告狀;要讓被告勝,就斥責原告惡人先告狀;要使老人勝,就說不敬老要懲罰;要使少者勝,就說長者這么大年紀不知羞恥來告狀,定非良善之輩。師爺在辦案中經常用“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等模棱兩可的說法搪塞上司、推卸責任。
師爺對語言文字的精準使用簡直達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有時甚至不用增減一字,就能達到想要的效果。光緒十一年(1885),晚清名臣劉秉璋擔任浙江巡撫的時候,遇到一起命案。一平素老實巴交的漁民為了替自己的生母報仇砍死了其父的小妾,其鄉鄰聯名向巡撫衙門求情,劉秉璋有心救他,但無奈殺人事實俱在,不好轉圓。其幕中師爺將呈報給刑部的文書中“情有可原,罪無可赦”改為“罪無可赦,情有可原”,意思頓時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果然,刑部復核文書下來,該漁民死里逃生。晚清曾國藩幕府中人才濟濟,曾國藩湘軍與太平軍作戰初期戰事不利,曾國藩不敢隱瞞,在報給朝廷的奏折中寫道“臣屢戰屢敗。”其幕府中師爺馬家鼎將“屢戰屢敗”改為“屢敗屢戰”,語意大變,從垂頭喪氣變成了堅忍不拔。奏折報上之后,咸豐帝不但沒有責罰曾國藩,反而予以寬慰、鼓勵。 還有一個廣為流傳的師爺一筆救命的故事。某劣紳與鄰居爭執,用刀將鄰居殺死。為求免于一死,用重金賄賂師爺。當時師爺已將案情呈文寫好并用印,無法更改。該師爺思索一番后略施小計,將呈文中“用刀殺人”的“用”加上一筆改成了“甩”,一下子就將案件性質從故意殺人變成了過失殺人,劣紳因此逃過一死。
由于職業關系,師爺大都思維縝密、邏輯清晰、多謀善斷,常人感到非常難辦、棘手的事情,到了師爺手里就迎刃而解了,說他們有扭轉乾坤的力量亦不為過。
紹興師爺的沒落
幕友(師爺)幾乎與清代相始終,繁榮興盛了兩百多年。到了清末民初,由于社會整體大環境的變化,師爺制度無可挽回地走向了沒落。在這其中,晚清名臣張之洞起到了決定性作用,說他是師爺制度的“掘墓人”也不為過。 據清末民初劉禺生所著《世載堂雜憶》記載,光緒十五年(1889),張之洞任湖廣總督,他對幕友制度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總督署中不再聘請刑名師爺,另設刑名總文案。所轄兩省各司、府、道、縣紛紛效仿,將各級刑名師爺改為科長,從編外人員轉為政府錄用,其他各省紛紛效法。紹興師爺的生計,被張之洞一掃而空。到了光緒、宣統年間,清廷標榜司法獨立,在京師設立大理院,各省設高等審判庭,各府縣設地方審判庭,審理案件從州縣主官轉移到專職法院,從而動搖了刑名師爺壟斷司法審判的根基。加之,當時各種新式法律學堂不斷涌現,培養了很多法律專門人才,采取師徒傳授方式的刑名師爺無法與之抗衡。與此同時,各種財會、統計之類的新式專業學堂也培養了大批財會人才,各級衙門里的錢谷師爺也繼刑名師爺之后無用武之地,逐漸消亡了。
紹興師爺中有貪贓枉法的無恥之徒,也有潔身自好的清貧之士。清代許思湄曾在其所著《秋水軒尺牘》中這樣描繪自己的生活:“為幕半生,輾轉萬里,惟留半擔琴書,一肩風雨,做東西南北之人。”由于不肯同流合污,他一生顛沛流離、生活清貧。魯迅總體上對紹興師爺印象不好,但并非全盤否定,至少對師爺的骨氣是很贊賞的,他說:“我們紹興師爺的箱子里總放著回家的盤纏,合則留,不合則去,這是紹興人傲岸自尊的丹氣。”紹興師爺,不僅是紹興的一張名片,更是紹興人骨子里抹不去的文化印記。 本文有刪減,全部內容請見《中國國家歷史·貳拾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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