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還在上海一家公司做業務,負責A省(擔心引起誤會,就不寫具體的省份和城市了,其實那個地方絕大多數人是友好的)的市場拓展和維護工作。 那天晚上七點多鐘,我從上海到達了W市,出火車站時外面下著很大的雨。出站口有很多私人賓館老ban在拉客。當時的火車站十分老舊,周邊也是那種有些年代、比較雜亂的房子,大家可以腦補一下以前的車站周邊的情景。 出差每天的補貼是90元,雖然不高,但將就一下也能過,實在不行就自己補貼一點。不過我們一般不會選擇車站周邊的小旅館,人員太復雜,又不安全,那時也沒有監控,還不衛生,相對而言,市區的快捷酒店更符合我們的心理預期。 我拉著一個大行李箱,提著一個樣品,打傘也不方便。在出站口等了十幾分鐘也沒看見出租車,又累又餓。 這時,一個打著雨傘模樣還算慈眉善目的中年女性走了過來,勸我說雨大就去她家賓館住吧,那邊電視、熱水器都有。我當時很狼狽,衣服都打濕了,就問她多少錢,她說30元一晚,可以先去看看。不等我答應,她就提著我的行李箱往前走,我一看這雨天出租車不知道多久才會有,就決定破例去看看。 經過七拐八彎,我們來到了一家私人賓館,進了一個單間,看到里面有一張床,兩個床頭柜,一張三抽桌,一把椅子,然后就是電視機。衛生間也有熱水器,隨時可以洗熱水澡,總體來說還比較新,衛生也還將就。我就交了100元押金給了那個老ban娘,她將房間鑰匙給了我,小賓館沒有收據,憑鑰匙辦理退房手續。 我準備簡單洗把臉后換件衣服,然后去旁邊小吃店吃晚飯。 我關上了房門,脫去了濕透的上衣,拿出自己的毛巾,走進了衛生間。這時手機響了,我趕緊將手機拿了出來,是同事打過來的。 我邊接電話邊走進衛生間往浴盆里放熱水,說了幾句話后就掛了電話,把手機放在盥洗臺上,準備洗臉。 這時聽見吱呀地一聲,以為是隔壁房間在開門,因為我清楚地記得我是關了門的,這也是常年在外養成的安全習慣。 意外地是接著有高跟鞋走路的聲音傳來,我正感奇怪,卻見一個年輕女人走到了衛生間門口,房間的燈并不太亮,只覺得化著濃妝。 我嚇了一跳,趕緊問:'你是誰?你怎么進來的?' 那女人輕輕一笑,倚在門框上說:“老板,玩玩唄。” 那個年代,住賓館晚上都會接到騷擾電話,我們這些長期出差的人都知道,因此住進房間的第一件事就是將電話線拔了。沒想到這女人不走尋常路,直接開門進來了,這肯定和老ban娘是一伙的,不然不可能進來。 小賓館果然不安全啊。 我沉下臉說:“趕緊出去,不然我就報警了。” 女人又一笑,往后退了兩步,想把我從衛生間讓出來,大概想和我聊聊人生,但我對失足女性的理想毫無興趣。 我知道遲則生變,再拖下去真是黃泥巴掉進褲襠里說不清了。 我拿出手機準備報警,只見那女人往外一招手,沖進五個彪形大漢,為首一人手里還拿著一把彈簧刀,指著我說:“不許報警,否則別怪我們不客氣了。”蹩腳的普通話放在平時我會覺得很好笑,但那時我感覺好陰森。 我一臉無辜地說:“大哥,我可什么都沒做啊。” 那人又桀桀一笑,說:'我老婆在旁邊就是人證,你還不承認?” 完了!遇到仙人跳了!我悲憤地想。 我的大腦快速思考對策,但毫無辦法,我手無縛雞之力,何況對面是五條大漢,外加一只雞,只好破財消災了。 我說:“我身上有500多,你們全部拿去吧。” 那人說:“當我們是叫花子啊,不給2000元不能走出這個房間。” 那時2000元雖不是一筆巨款,但也是我們這些苦逼的銷售人員一個月的底薪。我感覺心被剜了一刀,立馬覺得這個世界很不美好了。 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小命總不止2000元吧,只有認栽了。 我說:“好吧,但我身邊沒有這么多現金,要去柜員機去取。” 那人說:“你將銀行卡和密碼告訴我就行了,我們自己去取,不麻煩你了。” 銀行卡里不止2000元,當時剛出差借了10000元的出差費用,還有幾個月工資也在卡里,如果把銀行卡和密碼都給了他們,那還不是肉包子打狗。我天天起得比雞還早,睡得比狗還晚,還不就為了掙這點生活費。 我瞬間有了拼命的沖動。 我十分堅決地說:“不行,我要自己去取錢,然后再給你們。我的行李都押在你們這,我帶的樣品都價值萬元。如果你們逼我,我就和你們拼了,我出了事你們也跑不了了。但我相信你們只是為了求財,我們往世無怨,今世無仇,如果我真傷了或死了,你們肯定跑不了,我相信你們也不想兩敗俱傷。” 我循循善誘地做起了思想工作,其實我的心臟突突地跳,我很擔心這是一幫亡命之徒,但我賭他們只是想掙兩個不義之財花花。 那人猶豫起來。 旁邊失足女說:“別把事鬧大了,就讓他去取錢吧。” 那人想了一下說:“讓我老婆陪你去,不過手機得交給我免得你報警。你不要耍花樣,我們記住你了。” 我拿出一件上衣穿上,帶著錢包就往外走,那女人跟在我后面。出門時我看到那個老ban娘站在外面對我訕訕地笑了笑。 我們往車站方向走著,我記得出站口有家銀行。 走到車站廣場時,我驚喜地發現有三個警察在巡邏,心里立馬一動。我突然加速跑向警察,而身邊的女人也撒丫地往回跑。 我快速向警察同志講述了我的遭遇,三個警察讓我和他們上了一輛警車,其中一個還拿出對講機對著里面講了起來。 等到了那家賓館時,發現老ban娘尷尬地站在吧臺里,我的手機、行李等物品已經被拿到吧臺旁,我檢查了一下,所有的東西都在。那幾個人卻不見了蹤影。 警察將老ban娘和我一起帶到了派出所做了筆錄,責令老ban娘退給我100元的押金。一個警察開著警車將我送到市區住進了一家較大規模的快捷酒店。第二天我辦完事立馬坐汽車走了。 當天晚上,我馬上復盤了這次事故。首先,違背了平時的原則,不該入住那種情況復雜的賓館;其次,是進門必須反鎖房門,因為畢竟是在陌生地方,危險無處不在;第三,當時應該將自己反鎖在衛生間報警,直至警察趕到。同時覺得自己有些表現還可以,特別是做思想工作那幾句話,這說明換位思考在什么情況下都有用,哪怕是對犯罪分子。 從此以后,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再也不住那種小賓館了。雖然現在的治安形勢比以前好了很多,監控也無處不在,但總是住進規范的酒店更讓人放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