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了20多年的名字,怎么能說改就改呢?現在讓我改名字,那我的檔案,學校頒發的證書,我從小到大的證明,這些怎么改?” 2006年,在貴州讀大三的學生趙C非常苦惱,他突然收到老家江西省鷹潭市公安局發給他的通知,要想換二代身份證,必須馬上改名! 趙C的名字他從小用到大,用了二十多年,現在突然說他的名字不符合規范,讓他改名。 ![]() 趙C信息 “老爸,您是律師,您說說我這名字為什么不能用?”趙C并不情愿改名,想起這名字還是他老爸取的,他只好征詢父親趙志榮的意見。 “是啊,你的名字當初可是過了戶籍登記,這是寫在咱家戶口本上的名字。初代身份證不也辦下來了嗎?”趙志榮也覺得,公安局強制兒子改名不僅不合理,甚至不合法。 與公安局協調未果,趙C和父親一合計,決定依法保護自己的姓名權,把公安局告上法庭…… 殷切期盼,取名“趙C”如今很多人會給孩子取些標新立異的名字,但在當年,“趙C”這個名字的誕生卻不是為了某些吸引眼球的目的,實際上,趙C的名字寄托了趙志榮對兒子的殷切希望。 趙C出生于1986年7月18日,是個標準的80后,在遙遠的80年代,電腦還是個稀罕物,能在互聯網上沖浪也是少數人,但是英語已經流行開來,國內學生學會英語、學好英語就能擁有更大的機會出人頭地。 ![]() 英語字典 對于趙志榮來說,他的求學與就業經歷讓他更加明白了知識的重要性,早年中專畢業后就參加了工作,彼時他學歷不高,也算是四處碰壁吃過許多苦,后來通過自學努力終于考取了本科文憑。 有了本科學歷,趙志榮也成功入職江西鷹潭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成為了一名專職律師,直到成家后有了兒子,趙志榮希望自己的人生經驗能引導兒子,幫助兒子的人生走得更順利些,少走彎路、少些挫折。 趙志榮給兒子取名“趙C”,這個中西結合的名字其實意味深長,趙志榮不僅僅是希望兒子學好第二語言英語,名字中的字母“C”身上更是大有文章,首先C是“China(中國)”的首字母,又是“西”的諧音。另外以字母C開頭的單詞數量最多,象征著人丁興旺、家族昌盛。 ![]() 趙志榮希望兒子能學好英語,甚至去往西方國家留學見識更廣闊的世界,同時也不能忘本,學有所成不能忘記報效祖國,要銘記自己是個中國人,他的根來自中國。 趙C的名字雖然與眾不同,但實際上仍然是源于初為人父的趙志榮一顆殷殷期盼的中國心,融入了傳統中國父母望子成龍的愿景。 趙志榮給兒子趙C做了戶籍登記,趙家的戶口本上就此多了一份子。 趙C漸漸長大,頂著這個時髦洋氣的名字,趙C經常是一入學就吸引了老師和同學的關注,據趙C自己說:“這個名字好聽好記,而且很實用,老師、同學一看到我的名字就能記住我。” ![]() 居民戶口簿 “大家都對我非常友好,因為這個名字,大家都親切地叫我'西西’。”這個名字,為趙C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便利,他從來都不用擔心重名的問題。 因為趙C的名字是獨一無二的,這個名字陪伴著他成長。 趙C也因為這個名字變得更加熱愛學習,尤其是語文和英語,在語言的科目上他保持著濃厚的興趣。 2005年,趙C沒有辜負父親的希望,一舉考上了大學,已經成年的趙C在這一年也領取了自己的第一代身份證。 ![]() 第一代身份證 領取第一代身份證和當年戶籍辦理并沒有區別,雖然工作人員對趙C的名字頗為驚訝,但趙C拿到身份證的過程并沒有收到刁難,一切非常順利。 然而這張身份證拿了沒兩年,2006年8月,趙C接到了公安機關的通知,為了方便全國戶籍管理,公安機關進行了系統升級,斥巨資修建的電子系統如今變得更為規范,政府要求全國人口積極響應,更換第二代身份證。 此時趙C已經升入大三,沒多久就要面臨畢業和就業,身份證對他來說可是十分要緊。 在父親的催促下,20歲的趙C趁著假期回家的時候,來到老家周邊的派出所,辦理更換第二代身份證。 ![]() 沒想到只是更換身份證,趙C卻迎來了大麻煩…… 無法錄入,要求改名“您好,我想更換第二代身份證。” 趙C把自己的初代身份證提交給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接過身份證好奇地看了一眼,也并沒有多想,按照往常的流程把身份證上的信息錄入系統。 然而,這位民警操作了好幾次結果都是錄入失敗,他只能通知趙C:“對不起,你的名字里有英文字母C,無法錄入全國戶籍系統,不能為你辦理二代身份證。” ![]() 趙C需改名 趙C聽到無法領取身份證便有些焦急:“那我該怎么辦呢?” “這邊建議你自行更改姓名后再過來辦理。” 聽到公安局的答復趙C愣住了,他的名字用了二十多年都沒有問題,現在突然說要改名才能領取身份證。 當年上戶口和辦理第一代身份證時都很正常,戶籍、檔案、學籍上都寫著趙C,在趙C看來,改名字不僅僅是改一個字那么簡單,那是他二十多年的人生,他馬上就面臨著就業求職,對著工作單位,他該怎么解釋自己的經歷呢? ![]() 學生檔案 趙C回去和父親商量,趙志榮對改名的事情也非常反對。作為一個律師,他想到法律上是有姓名權這么一說的,姓名權是人格權,每一個自然人都依法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而公安機關是公權力機關,無權干涉公民行使人格權利。 趙C也不愿意改名,他又做了一次嘗試,2007年7月6日,他向鷹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繼續使用“趙C”作為自己的名字。 4個月后,公安局作出批復,根據《姓名登記條例(初稿)》規定: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外國文字、漢語拼音、阿拉伯數字等字樣不能運用到名字中,而且,如果他不改名,全國人口信息系統都要全面更改,因此公安局仍然要求趙C改名。 事情陷入了僵局,轉眼到了2008年,換證期限就要過了,趙C即將畢業,由于二代身份證的編碼規則和編號位數與一代身份證不同,如果不更換,等初代身份證不能用了,沒有二代身份證他可能會寸步難行。 ![]() 第二代身份證 即便打官司非常麻煩,但此時,打官司幾乎成為了趙C和趙志榮唯一的辦法。 公安局要求趙C變更姓名,但趙C不同意,此類問題應該歸于行政糾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2008年1月8日,趙C委托父親趙志榮將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告上了法庭。 趙C提出的要求是,公安局核準簽發趙C繼續使用名字,并且為他換發第二代身份證。 法庭之上,唇槍舌戰2008年6月6日,趙C案開庭,鷹潭市月湖區人民法院二樓審判庭,這場決定趙C姓名去留的案子,趙C本人卻遺憾地并未到場。 當時,趙C學校尚未放假,原告席上只坐了他的委托代理人父親趙志榮,被告席上也只有月湖分局法制科科長一人。 ![]() 鷹潭市公安局 雖然原告被告只有一人,但旁聽席上卻是坐了幾個重量級的角色。 旁聽席的第一排陣容強大,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分管副院長、行政庭庭長,還有月湖區法院、貴溪市法院、余江縣法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及行政庭庭長,眾人悉數到場。 這種全員齊聚的情況在鷹潭市也是第一次,眾人前來旁聽的原因,主要在于這次庭審案件的特殊性,“我們都是來學習觀摩的,畢竟這個案件具有典型法治意義。” 法庭上,原被告嚴陣以待,各自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理論依據。 原告趙志榮提出,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四條規定:“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文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也就是說,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組成可以具有三種元素,漢字、數字,以及符號,而趙C的名字,趙是漢字,C既是英文字母,更是漢語當中的拼音字母,也是左半月形數字符號,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 ![]() 報紙報道 另外趙C這個名字通過了戶籍審核和第一代身份證的認證,使用期限長達二十二年,應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而被告方月湖分局法制科科長對此并不認同,如果趙C名字中的C是漢語拼音字母,不應當發成“西西”類似的讀音,趙志榮對趙C名字的稱呼可以證明,這個“C”并非是我國標準意義上的數字符號。 另外月湖分局列舉《公安部關于啟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居民戶口簿有關事項的通知》與《姓名登記條例(初稿)》指出,按照這些規定,居民戶口登記和身份證認證應當使用簡化漢字。 趙志榮對此進行了反駁,他認為這兩份規定都只是公安部部門文件,目前并沒有成為法律規章,并不具備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了:“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相關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姓名權禁止他人干涉……” ![]() 委托代理人趙志榮 最終,法院一審判定趙志榮勝訴。 法院作出判決的根據主要在于,趙C在三年前已經在公安機關的審核認證下獲取了一代身份證,公民二代身份證的落實主要是為了提高身份證質量,增強防偽性能,并非改變登記的證件內容。 法院判決后,月湖分局并不認可,提出上訴。 2009年2月26日,案件開啟二審,由于這一姓名權案件頗具爭議性,二審吸引了許多市民自發前來旁聽。 這次庭審,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可以說是做了充分的準備,他們特意聘請了兩位法學教授代理庭審辯論。 ![]() 二審的針輪焦點主要有三個,首先是關于一審趙志榮提出的字母“C”究竟是不是數字符號。 月湖分局指出,趙C名字中的C是無論是讀音還是含義來看,都是取自英文字母C,如果以左半月形C錄入系統,會更改名字本來的含義。 趙志榮則認為,無論C的本義如何,都不影響數字符號可以被錄入系統,正如身份證號最后一位存在X,說明這類字母可以被錄入第二代身份證。 其次,是關于取名“C”是否會給國家、社會和他人造成不利影響。 月湖分局認為,這樣的命名方式會影響國家對人口和社會秩序的管理,可能會導致人與人交往的障礙,甚至不利于漢文化的發展,是對傳統文化的損害。 ![]() 第二代身份證 對此,趙志榮辯稱法律與文化是兩套系統,“C”的數字符號廣泛運用在各個學科,具有積極影響,造成危害的說法是危言聳聽。 最后的爭論點在于,公安局拒絕為趙C更換第二代身份證的行為是否合法。 有關這一點,月湖分局解釋道,正是因為公安局當初的錯誤登記,相關法律文件并不完善,導致錯誤錄入了趙C的名字,公安局要求趙C更換姓名,也是公安部門依法糾正之前的錯誤行政行為,這種糾正是合法的。 趙志榮則對此表示,一審判決認可C作為左半月形符號符合國家標準書字符號,身份證的初次登記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即便之后的行政行為要糾正之前的錯誤,也不能改變初始登記的內容。 ![]() 人口管理系統 二審進行了三個多小時,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庭審上的辯論可以說是非常精彩。 最終,考慮到公安部門耗費巨資建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公民雖然具備姓名權,但也并不意味著取名不受任何限制,在法院的調解下,趙志榮作為委托代理人,同意與公安局達成和解。 趙志榮同意為趙C改名,將C更改成為規范的文字,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也做出承諾,協助更改趙C的相關戶口檔案,并為趙C免費辦理第二代身份證。 案件以和解告終,但作為“全國通過訴訟捍衛姓名第一案”,趙C案具有極大的意義,這個姓名維權案推動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更可以說是極大提升了公民的法律意識。 ![]() 漢字 對于法律存在空缺的地方,也許只有做好查漏補缺,才能更好地維護人民的權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