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農村,為什么要燒掉去世之人的衣物?這個理由與燒紙錢是一樣的。民俗信認為,只有燒毀的東西,去世之人才能帶走或者得到,否則就帶不走或得不到。 那么是不是所有已逝人的衣物都要燒掉呢?時代不同,一些傳統習俗會發生變化,比如,現在的農村與過去在做法上就存在一定差別。 現在的人,因對這些衣物比較忌諱,尤其是年輕人,不是燒掉就是扔掉,只有一些上了年紀的人,還有一些傳統習俗觀念,不會全部燒掉或扔掉,而是留下幾件做紀念。 過去農村傳統觀念又是怎樣的呢?在過去農村,把去世之人的衣物一件不留全燒掉,是不正常的,而留下一部分是很正常的,為什么這么說呢? 1、去世之人的衣物是三種不正常的情況過去,正常情況下老去的人,其親人多少要留下一些衣物,也算是一個念想,更多的是這些東西活著的時候還用得著,沒有必要浪費。 雖然民間對已逝的人的遺物,多少有點忌諱,但是,親人是不忌諱的。再說,民間有一些要留下的民俗說法,認為這些遺物對親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就更沒有理由忌諱了。然而,以下幾種情況則是例外。 一是未成年人亡故的衣物。過去,這類人被稱為是父母的“收債人”。民間認為,這類人是因為父母前世欠他(她)的債,他(她)就投胎到這里來收債,等債收完了,他(她)該回去了。因此,他(她)生前用的東西也就不能留,要全部燒掉給他(她)。 這當然是一種迷信的說法,不足為信。實際情況是,未成年人亡故,本來就是令父母非常傷心的事,不留下任何遺物,就是怕見了遺物后,讓人傷心。這也叫眼不見肚不憂,心不煩,盡快從傷心環境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 二是橫死之人的衣物。橫死,也就是遭遇意外而死亡,也就是那些被判極刑之人。民間認為,這類人的死是很不甘心的。因此,這類人的衣物也不能留下,能處理的盡量處理掉。這實際上也是出于一種心理作用,認為這類人的死非常晦氣,也讓人非常忌諱。 三是沒有后代之人的衣物。無后之人指無兒無女之人。舊時,我國家農村講究延續香火,香火就是后代用來祭祀先人的標志。沒有后叫斷香火,也叫絕香火。也就是人死后,再也沒有后人祭祀。按照民間迷信的說法,祭祀就是后人給先人送“錢物”。沒有后人,死后當然也就沒有人送“錢物”。因此,民間認為,這類可憐之人,他們生前的衣物能讓他們“帶走”的,要全燒給他們。 2、正常情況下,去世老人衣物的處理過去,農村去世老人在土葬的風俗下,衣服和被褥在處理時分成三塊: 一是燒掉一部分 老人在落氣時,要燒落氣紙,同時要把老人生前的床鋪草放在外面燒掉。燒飯的地方是有講究的。通常來說,一些村莊家家戶戶的大門里,或大門前都土地祠,為私人的土地祠,村莊還有總土地祠。燒床鋪草就在總土地祠旁邊或附近燒掉,同時還要燒去世之人至少一整套衣服。包括鞋帽和衣服。 這是向土地爺報信,好讓他去城隍爺那里,及時給去世老人“銷戶”。 去世老人出殯起身前往墓地時,又要燒掉一些衣服,同時還要燒掉老人的一些個人日常用具,比如,喝水的杯子、梳頭的梳子、未用完的藥等,其中最重要是藥罐子,必須摔碎過火燒掉。還有就是辦喪事期間,家里清掃出來的垃圾。 二是帶走一部分 老人去世后放入棺材,除了生前準備的壽衣壽服壽被(老人有幾個女兒就有幾件壽被,有的還包括老人的干女兒在內)以外,還要把老人生前穿的一些衣服放在棺材內。這種做法俗稱為“扎板”,也就是用衣服將老人身體扎實扎緊,免得在出殯時,老人的身體移位。 同時,兒子兒媳、女兒女婿、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每人一件衣服放入棺材內,讓老人帶走。舊時代,因為農村物資匱乏,普通人家本來就缺衣少食,每人給老人棺材內放一件衣服,確實為難,也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只有富裕人家才做得到。于是,農村普遍做法是,每人剪下一塊衣角放入棺材內。 三是留下一部分 過去農村,老人留下的衣服,有一部分給兒女穿。舊時農村,去世老人的衣服,經過上面兩道程序后,所剩的衣服不多了。如果家里兄弟姐妹多,老人衣服的分發,不是每人都能得到,要論資排輩。 如果去世的老人是男性,我國民間根據不同的風俗,有兩種排序的方式:一種是先給長子,再給次子,再依次往下分。假設老人的衣服只有一兩件,后面的兄弟就分不到了。另一種是先給長子,再給小兒子,然后才從老二開始,依次往下分。 如果去世老人是女性,也有兩種排序方式,一是先給長兒媳,再給二兒媳女,再依次往下分。另一種是先給長女,再給次女,再依次往下分。 按照農村民俗說法,穿了老人的衣服,會得到老人的護佑,會帶來好的福氣。不過,不同的地方,因風俗不太一樣,說法也有一定差異,但總的來說,人們認為,穿了去世老人的衣服,只會有好處,不會有壞處。 過去農村,老人蓋的鋪蓋一般不燒,只能由兒女分掉。民間的說法是,老人蓋過的被子是“子孫窩”,蓋了老人蓋過的被子,民俗方面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身體沒有病痛。二是子孫成群。 可是,老人所蓋的被子并不多,如果老人兒女多的話,分不開。過去農村也有辦法,老人辦喪事習俗,親戚上門吃喪酒,講究一些的會送被面子,而這種被面子會蓋在棺材上,送到墓地后,收回來,分給老人的子女。 另一種就是送祭布,也稱“祭帳布”,這種布就像現在送花圈一樣,也是用棍子掛起,舉起來,走在送葬隊伍的前面。上面貼有紙條,紙條上書有送禮人的姓名。這種祭布同樣要陪同棺材到墓地,然后收回,再分給子女。 3、留下老人衣物習俗,有何社會背景?留下老人衣物給子女使用,這種民間風俗的形成,主要還是因為舊時農村物資匱乏,普通人家生活水平不高,多數人家還處在饑寒交迫的困境中。 過去農村,人們的生活怎么樣,主要看衣食住行,而“衣食”排在前兩位,實際上,任何時候,穿衣吃飯都是人生存的頭等大事。 過去,織布主要是靠手工,生產能力有限,很多農家都有紡紗機和織布機,耗時費力織出來的,也只是粗布,俗稱“家織布”或“家機布”,又稱土布。穿在身上像砂布一樣劃肉,渾身癢痛,非常難受。夏天穿在身上非常熱,冬天穿在身上,布雖然很厚實,但不是很保暖。即便如此,這種布也很難得到,要花費家里女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過去農村,很多人到了熱天,就光著上身,人們戲謔說,是為了“節省布料”,實際上是生活中的無奈,烈日炎炎似火燒,誰愿光著上身在烈日下勞作受罪呢?太陽一曬,身上的皮膚就被灼傷,會脫下一層一層的皮來,身上疼痛似刀割。 直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織布實現機械化,但是,由于生產能力不足,布匹仍然是緊俏物資,不是有錢就能買到,要憑“購布證”購買,沒有“購布證”有錢也買不到。年紀稍長的人,應該對此還有印象。舊時代,想買到布就更加困難。 這就是過去,老人去世后,為什么沒有將其衣服全部燒掉,或者扔掉,而要留下一些好衣服,主要是為了給活人穿的。我國有一句成語:“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又有一句成語說“寒不擇衣,饑不擇食”。在當時貧困的農村,有現成的衣服,總比衣不蔽體的好。 現在有一些年輕人會問,穿逝去之人的衣服,難道就不怕衛生問題,比如傳染病、細菌,影響自己的身體健康。這就大可不必擔心。舊時,人們對這種衣服一般要高溫消毒,也就是把衣服放在鍋里用水長時間地煮開,然后用清水反復沖洗。那時的衣服都是麻布和棉布,開水燙和煮都不會變形。不像現在的一些材料做的衣服,經開水燙過后,全變形了,基本報廢。 現在有一些人說,留下一些去世老人的衣服,是為了“紀念”,或者說為了留下“念想”,過去這種說法比較少,只是現這種說法越來越多,是時代不同的緣故,其作用是有一定差異的。 現在農村生活水平提高了,過上了吃不愁,穿不愁的日子,自己的衣服一大堆,塞滿衣柜,也就沒有必要穿老人留下的衣服了,留下也僅僅是一種“念想”。 現在農村老人的衣物也有一大堆,而以化學原料做的衣物占了一定的比例。老人去世后,我們在尊重地方習俗的前提下,也應該要移風易俗,在處理已逝老人的衣物時,注意不要污染環境,爭取更加環保的處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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