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著作是文化人類學開山奠基之作,其地位在人類學中相當于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副標題是巫術與宗教之研究。J.G.弗雷澤是鼻祖級的文化人類學家和宗教史家,1941年就已經去世了,嚴格說起來,這是一個十九世紀的學人。 文化考古、人類學、歷史學都是研究人類歷史的切入點,巫術、神話、傳說、宗教同樣也是。受政治價值導向的影響,我們習慣于主觀地區分歷史和文化中的所謂糟粕和精華,殊不知,政治是短期的,文化是積淀的,影響深遠的。精華和糟粕,短短半個世紀可能就對換了好幾輪了。 所以,眼光長遠、格局宏闊十分重要。 弗雷澤是從遠古時期內米圣林中的狄安娜女神崇拜這個傳說和儀式開始敘述的。狄安娜女神崇拜比古希臘更為久遠,神話展現出了這樣一種殘酷和矛盾: 內米圣林中,傳說曾是狄安娜女神的棲息地,其中有一棵大樹,有一名男性祭司手持利劍日夜守護大樹,只要有另外一名男性闖入,能夠擊敗并殺死祭司,并從大樹上掰下一根樹枝——金枝(gold bough),那么他就承繼祭司的位置,享有王的稱號。 但是,繼任者卻坐臥不寧,年復一年,不論寒暑,不論日夜,他都必須巡邏警惕,提防下一個挑戰者的出現,比任何王者更累。只要稍有困乏或者放松,或者體力稍有欠缺,他就可能被挑戰者殺死。 狄安娜是遠古時期的大地和豐產女神,保佑人們多子多孫,祭司們既是她的保護著,也是她的配偶,他們總是死在繼任者的劍下,生命也與一棵神樹密切相關。弗雷澤認為這其中有諸多的隱喻,人類早期的諸多社群構造和秩序,就在其中。 第一,關于巫術的分析。 首先分析祭司與王的關系,遠古時期,主持祭祀的人常常就是部落首領,這在后世各種文化中都有體現——中國皇帝主持祭天和封禪的儀式,中世紀的羅馬教皇,古羅馬祭祀王等等。即便到后來王國出現,大祭司或大巫師也是僅次于王的掌權者。 其次是分析巫術的起源。弗雷澤認為,巫術起源于人對自然的“模仿”——人想像大自然一樣行事,來主導自己和他人。 巫術基本身上分為兩類模式——其一是“順勢”,其二是“接觸”。所謂“順勢”,是基于同類同因性,即相似的事物都有相似的屬性,同因必同果——這是早期人類簡單的類推思維;所謂“接觸”,即類似接觸感染疾病一樣,接觸或發生關系的事物之間會有相同的變化。這兩種模式統稱為“交感巫術”。 從順勢或模擬巫術來看,最典型而且也最普遍的巫術就是“魘鎮”——即復制一個對手或敵人的小人偶,通過破壞小人偶來達到打擊敵人的目的,這幾乎在所有民族和文化形式中都通用。 還有各種文化中的求子嗣行為,如模仿某種生育力強的動物或植物的形態、叫聲和動作等等,還有地方民俗如把鷹的眼珠焙成粉,用酒調和了涂擦在眼眶周圍,可增加視力之類的巫術療法;各種傳統中控制天氣,如祈雨的巫術;最多的當然是各種傳統禁忌行為,如打仗之前,后方不能宰殺雄性動物,禁止食用被刺死的動物等。 從接觸巫術來看,也很常見。如各種文化中都有持有其他人的牙齒、頭發、指甲等物件,就可以對其它人施加影響的說法;后來發展為這個人留下的各種痕跡,使用過的物品,都可以對此人發生聯系和影響。 因此,從事巫師職業的人,都有擅長宣傳和欺騙的特性,思維更加敏捷,擅長聯想和急智。弗雷澤指出,正是從這個階段開始,巫術與政治發生聯系,也開始造就意識形態——意識形態的本質,就是宣傳和欺騙。也正因為巫術的這個特性,使得社群中的最高權力常常會落到思維最敏捷、人格最卑劣的人手中。 這并不全是壞事。當機敏的騙子們野心達到了極致,個人私利確乎已經與公眾利益有結合點了的時候,騙子就可能為大眾服務。——巫術從個人技能逐步演變為公共服務職能。 實際上,人類社會的進步,就是社群的管理權逐步從原始長老議會,轉變到以巫術為手段的少數精英手中得以實現的。——這是弗雷澤一個新穎的觀點,巫術從個人技能轉變為公共服務職能,不僅為最有才干的人走向權力巔峰提供了條件,而且還促成了人類社會逐步擺脫傳統和祖先的束縛,起到了關鍵的推動作用。 第三是巫術與宗教的關系。弗雷澤對宗教的定義是:宗教是對被認為能夠引導和控制自然與人生的超自然力量的迎合與撫慰。任何宗教都包含理論(信仰)和實踐(儀式、行為)兩部分,缺一不可成其為宗教。 巫術與宗教最為微妙的區別在于,宗教是讓人取悅超自然力量,讓超自然力量可以依據人的意愿去改變某種趨勢;而巫術則認為自然有其規律,是恒定不變的,不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只是通過認識這種規律(比如掌握某種咒語,讓自然力量發生作用)來順勢而為。——從這個意義上看,巫術與科學有一定的相似性。 宗教認為大自然背后有人格和意志存在,巫術則不這么認為,所以,巫師相對宗教信徒而言,并不尊重神靈,巫師與神靈更像是平等合作關系。 宗教設立的這種人格神性,在概念構造上要比巫術的簡單模仿要復雜得多,顯示出了人類思維上的進步。宗教的發展和對巫術的部分取代,說明了人類從早期的單純模仿自然,逐步走向試圖改變和控制自然的演化過程。 巫術與宗教的交匯地帶就是人神同一現象——即神靈化身為人的模式。巫術中的表現方式一般是暫時性地降靈于常人,以常人來代言神諭,到了宗教中,就成了宗教傳說,如圣靈給了木匠的兒子,藏傳佛教中的活佛轉世等。 這顯示出了在人類社會發展后期,神性與王權逐步結合的趨勢。 第二,關于樹神崇拜的分析。 樹神崇拜是歐洲雅利安人的普遍傳統,幾乎每個支系都有樹神崇拜傳統。弗雷澤認為這應該與中歐、西歐和北歐的森林覆蓋密度有關。樹神崇拜可能比之巫術崇拜更久遠——一般是認為樹上寄居有神靈,或者是祖先的亡魂一類的。 弗雷澤列舉了歐洲、大洋洲和中國部分區域的樹神崇拜,比較有趣的是波西米亞地區的降靈節儀式,其中有一個劊子手,也叫剝蛙人,在降靈節的末尾,常常要抓來數只青蛙,并豎起一個微型的絞刑架,把青蛙排成排一個個絞死。想想這情景。 同時,各民族傳統中也有人的兩性關系與植物生長相關的傳說、習俗和儀式,不少部落都還保存有人類早期的在農作物播種或結實的時候,讓夫妻去田間地頭做性行為儀式,以促進作物生長的習俗。 而且,在這種傳統中,縱欲和禁欲可以同時兼容——縱欲是為了展現性能力或者向植物傳播性能力,禁欲則是為了儲備性能力,換取更長久的收獲。 所以,樹神文化中產生了神的婚配這種傳說模式,人們對豐產豐收的渴望,既有神的婚配,也有人與神的婚配——如向樹神們奉獻青年女性或男性作為祭品。樹神也是祭司與王相聯系的中介,圍繞著獻祭和祭司權力的轉移,產生了與死亡相關的祭司權力或王權更替。 歐洲樹神中最高位置的是橡樹,橡樹被認為與宙斯相聯系。希臘人、凱爾特人、日耳曼人、斯拉夫人均認為橡樹最為神圣。 第三,關于禁忌的分析。 禁忌中的權力。禁忌其實較早應用于對祭司和王的身份和言行限制上。作為部族的大祭司或者王,人們往往加以諸多的期待,因此給他們設定了繁雜的限制性要求,這些要求逐步演變為部落內部的禁忌。 這樣分析,可以發現,其實掌權者的“特權”,在原始時期,就是這些禁忌,正因為要塑造掌權者的與眾不同,因此他們不能過與平民一樣的生活,飲食起居都需要與神一樣,而這些條件,在人類社會早期,是以一系列禁忌形式出現的。 正是這些禁忌和要求,對祭司和王形成了約束,而一旦祭司或王違反了這些禁忌,或者是違背了人們的期待,其地位就失去了合法性,人們可能拋棄他,甚至于殺死他。 這就是狄安娜神話中王者的重負的來源。 禁忌中的靈魂。弗雷澤把靈魂傳說歸于禁忌中的一類——原始人類很早就認為,驅動人身體運轉的是體內一個更小的東西——靈魂。靈魂是動蕩不已的,時常會離開,有離開,就有召回。 所以,只有確保靈魂不離開,人才能持續活下來。因此,靈魂的傳授和巫術,大多是一些禁忌要求。幾乎所有的民族和文化中,都有以喊魂為主要內容的巫術治療方法。 有召回,就有勾走——各種文化中也有勾魂、捉魂、拘魂的巫術,主要是應對敵人或對手的方法——類似魘鎮。隨之而來的,也是各種文化中對影子、倒影的禁忌,絕大多數民族都把影子和倒影視為靈魂的一部分。古印度、古希臘都極為重視水中的倒影,認為倒影中有人的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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