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訟、牢獄之災(7) 例14、誠實人與不良人鬼混也遭牢獄災! 公歷1957年12月04日,農歷丁酉雞年(山下火)十月十三亥時。 正官 劫財 日柱 正官 乾造:丁酉 辛亥 庚戌 丁亥 空亡(寅卯) 起運:命主于出生后8年11個月又18天6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于公歷1966年11月23日05時36分交運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大運: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始于:1966 1976 1986 1996 2006 2016 2026 2036 流年:丙午 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實際:此人平時遵紀守法,94年的一天,和朋友去飲酒,其它人醉后搶劫汽車,他醉睡于公路邊不省人事。次日酒醒后,聽說其余人被抓,便主動投案自首,但最終以團伙搶劫罪被判刑五年。 分析:1、這個金水傷官,身主也旺,有官就可用。命局有個兩亥一戌犯天羅地網煞象,但憑這個還不可定性就是牢獄災的標志,需要看運歲的引發而論。 2、運行戊申,申酉戌三會金局,身強了偏印戊土又可化泄了兩丁火官星,必是不利之運,運中必有災。但是何災,仍很難一鍾定音就是牢獄之災。 3、在看流年,1994甲戌年,兩戌對兩亥,就是兩個天羅地網煞,兩戌與酉還犯害。身強了,官被印化,兩戌也把兩亥克之,泄道賭塞,無制無泄,身旺劫比的心性必顯,容易失去理智,與不良人鬼混惹災,必犯牢獄之災。 4、雖說甲戌年無制無泄,但畢竟支中還是可流通,只是流通不夠順暢,官星畢竟也沒壞,因此有災而輕,可判五年。后面運到南方,就是好運了。 例15、1992年因為搶劫被判刑五年! 公歷1974年03月25日,農歷:甲寅虎年(大溪水)三月初二卯時。 劫財 食神 日柱 偏財 乾造:甲寅 丁卯 乙丑 己卯 空亡(戌亥) 起運:命主于出生后3年9個月又0天10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于公歷1977年12月26日04時39分交運 正財 偏財 正官 偏官 正印 偏印 劫財 比肩 大運: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始于:1977 1987 1997 2007 2017 2027 2037 2047 流年: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現實:1992年因搶劫,被判刑五年。 分析:1、建祿格身強,用在食神生財。命局支中不犯沖刑、六害、惡煞,看不出一生有何災。運行己巳,寅巳犯六害、丑晦巳火,食神無力,一甲劫財有力,就可合而克兩己土財星,必有災。1992壬申年,寅申巳三刑,必壞巳火,壬水合丁,食神被合,劫財必奪財,犯法的心性必顯。 2、三刑,加上劫財奪財的心性,貪財必會挺而走險,就犯搶劫了罪了。判五年者,罪不算重,巳火畢竟得木生,財就難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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