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感情中,“給”永遠比“要”,讓彼此都舒服,都開心。“給與”的東西和“要來”的東西,意義截然不同,感情也就天差地別。 給,是發自內心的情感,是心甘情愿的表現。給的一方愿意付出,接受的一方,感受幸福。這樣的感情,才是兩個人共同的奔赴。 要,是索求的卑微,是給與的為難。要的一方小心翼翼,給與的一方被迫無奈。這樣的感情,只會讓兩個人都身心俱疲。 所以,不管是夫妻還是情人,哪怕關系再好,也不能伸手要這兩樣東西。別人給與,證明你很重要;自己要的,等于自降身價。 01 第一樣:關心,愛 如果一個人真的愛你,自然會忍不住關心和在乎你,不需要你伸手去要,因為對方知道愛是主動,是給予。 所以,我們一定要明白,感情里,主動給的關心才是愛,伸手要來的是施舍。 這世間沒有什么能夠靠憐憫和施舍而獲得幸福的,愛情更是如此。真正的愛是發自內心的,并非建立在伸手去要的基礎上。 因此,感情里,不管夫妻還是人,千萬別去伸手要關心。 ![]() 02 第二樣:禮物,金錢 作為對你滿眼是愛,心中有情的人,同樣也一定會主動為你精心準備禮物,精心為你挑選禮物,主動送你禮物,因為每個禮物都代表著對方對你的愛。 一件禮物,不僅僅是一件物品,它背后承載的是一個人對所愛之人的真心和誠意。 金錢,不是衡量一切的標準,但絕對是衡量感情最好的標準。 一個人,錢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花錢給你買驚喜,用錢給你制造浪漫。真正拿心去愛你的人,舍不得你因為錢為難,看不了你因為錢委屈自己。 一個人把錢交給誰,就是完全的信任誰。掙多少錢,都會放心的交給你;有多少錢,都愿意和你共同的分享。而不是藏著掖著,生怕你知道! 一句“你拿著”,勝過萬千的甜言蜜語;一聲“信任你”,證明了內心最真摯的想法。 真正好的感情,是情不自禁的愛,是心甘情愿的給予。 好的愛情,一定是對方愿意主動為你付出,而不是需要你伸手去要。 本文內容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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